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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126条又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以上两条规定,一方面给予了被告与原告起诉权相对应的反诉权,表明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都具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也规定了关于“诉”的合并审理的问题。其中对反诉可以合并审理的内容就是对被告行使反诉权的保证。同时,以上规定还体现了对反诉的合并审理(下称“并审”)可以简化诉讼程序,提高人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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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反诉,作为《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制度,主要是赋予被告的诉讼权利,是对被告的一种特殊保护。目的在于改变“原告有理”、“恶人先告状”而使被告行使诉讼权处于不利的地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原告的本诉,或者可以偏袒被告的反诉。恰恰相反,都应当作“诉”而同等对待。所以提出本诉必须符合起诉的条件,提出反诉也必须符合起诉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提出反诉的条件主要包括法定条件和酌定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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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反诉是民事诉讼中经常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很有研究的必要。本文拟对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反诉问题,谈一些浅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五十一条规定:“诉讼代理人代为……提起反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被告提出反诉,可以与本诉合并审理;第一百一  相似文献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当事人举证 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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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第8期《人民司法》登载的《此案应合并审理》一文,认为被告师春堂反诉离婚成立(原告张彩霞的本诉为要求被告给付生活费),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对此,笔者难以苟同。 首先,本案的本诉和被告的诉讼请求,二者的诉讼标的和诉讼理由没有内在的必然联系,所以,不构成反诉。 反诉,是在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裁决之前,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和理由有牵连的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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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们在审理涉及质量问题的买卖、承揽纠纷案件时,对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抗辩是答辩还是反诉,往往理解不一。有的同志认为,只要被告提出质量异议就是反诉。有的同志认为,如果被告仅提出质量异议,作答辩对待,按质论价;如果因质量问题进一步提出赔偿要求,则视为被告提起反诉。请问,应如何正确区分答辩权和反诉权?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吴彬时志军吴彬对志军同志: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原告享有起诉的权利,被告享有答辩和反诉的权利。所谓答辩,是指被告或者被上诉人享有的对原告或者上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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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杰 《中国审判》2012,(10):28-29
新民诉法第五十五条首次对公益诉讼作出规定,但是公益诉讼制度的可操作性仍然面临诸多的问题。现就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案由、诉讼请求、诉讼费缴纳、举证责任分配、代理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简要论述如下:一、公益诉讼原告主体的确定根据新民诉法第五十五条,只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才能作为原告的主体。原告的主体资格只能由法律确  相似文献   

8.
民事诉讼中,撤诉和起诉同样是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所谓撤诉是指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受理后,判决前又改变主意,放弃诉讼请求权的一种诉讼行为。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违反法律的,应予准许;原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案件一经撤诉,便视为了结。  相似文献   

9.
民诉法中的立案条件及相互关系欧阳立范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了起诉的五项基本条件,即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民事诉讼主体、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有相应的事实和理由,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诉法院管辖。但目前对这些问题的认识不尽相同,审判实践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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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最近,我院受理的一起建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起诉的诉讼标的额为8万元,被告收到诉状副本后就同一法律关系和事实提出反诉,反诉标的额是15万余元。请问对反诉的诉讼标的额超过本诉的诉讼标的额,是否应收取案件受理费?  相似文献   

11.
反诉,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从《民事诉讼法》试行以来的情况看,无论是理论战线还是司法实际部门,对反诉的认识并不完全二致。为使人民法院正确地审查反诉,保证当事人充分地享有“提起反诉”的诉讼权利,笔者拟就反诉的性质、意  相似文献   

12.
民事诉讼法试行以来,各地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历年审结的案件,撤诉的一般占10%以上。撤诉,顾名思义就是“官司不打了”,原告撤回起诉。民事诉讼法(试行)第112条规定:“原告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114条又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这两条规定说明,撤诉只能有两种情况:一是原告因违反诉讼程序,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二是原告出于各种原因,自动申请撤诉。撤诉除了可以减少诉讼程序,提高办案效率,还有利于当事人之间的团结和睦,有利于社会的安定,不必把官司非打到底不可。不容疏忽的是有些审判人员任意动员原告撤诉,有个基层法院受理一起一方长期患精神病,对方坚决要求离婚的案件。被告自1972年开始  相似文献   

13.
赵亮 《法制与社会》2011,(26):273-273
基层离婚案件审理中发现,原告基于被告对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存在过错诉请损害赔偿后,部分被告亦在答辩中以原告存在过错为由向原告主张损害赔偿。对于被告的主张应依何种程序(反驳还是反诉)处理,实践中认识不一。笔者认为,离婚案件被告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起的损害赔偿之诉应是有别于原告诉求的一项独立的诉求。在原告基于第四十六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之诉的情况下,被告的该诉求不仅具有抵销原告的同类之诉的功效,更重要的是它是可能使原告向被告履行一定义务的独立诉讼请求。但被告的该项诉求要以同意原告的离婚诉求为前提,离婚之诉是该项损害赔偿之诉的前提条件。从纠纷的有效解决及诉讼资源的节约角度出发,被告的该项诉求以在原告提起的离婚之诉的同一案件中提出反诉为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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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欧湘之问:甲超诉讼时效起诉乙,乙在开庭时对甲提起反诉,法院予以合并审理。但结果是法院裁定甲方撤诉,责令乙方负担甲本诉诉讼费。请问:乙反诉的,法院能否只裁定甲撤诉,而对乙之反诉不作裁决?裁定准许甲撤诉.而甲本诉之诉讼费是否应由己负担?本刊法律部答:首先,根据民事诉讼理论,被告提起反诉的,法院不应准许原告撤回本诉。因为,反诉是与本诉有牵连的诉,是被告针对本诉所提出的,目的是为了抵销或者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以,本案法院在作为被告的乙提起反诉并合并审理的情况下,裁定准许作为原告的甲撤诉的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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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纠纷是平等主体间的纠纷,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了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原告对其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对其答辩理由反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第三人对其提出的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不举证要负担不利于自己的判决乃至败诉的后果,原告的证据充分,被告反驳举证不足以所对抗的原告胜诉。被告反驳举证充分,原告再行举证又不足以对抗的,被告胜诉,双方当事人举证都不充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样,作为民事案件的代理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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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民事诉讼机制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诉讼主体的确定任何一项民事诉讼,至少会存在相对独立的两方当事人——原告和被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现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证券市场是一个快捷、复杂,经常处于变动中的市场,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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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与本诉有直接联系的独立诉讼请求,以达到抵销、动摇或吞并本诉的目的。反诉一般直接由本诉的受诉法院管辖,但当反诉的标的数额超过本诉法院级别管辖范围时,就出现了反诉级别管辖异议问题。反诉级别管辖异议,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中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对此类问题又颇有争议。本文拟对反诉案件中反诉原告提出级别管辖异议中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一、反诉管辖异议的权利主体根据对《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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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反诉的基本概念 民事反诉,在英国、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被称为反请求。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对于民事反诉的概念并没有一致的认识。有的学者认为,反诉与本诉相对,是指诉讼中的被告向原告提起的诉讼;有的学者认为,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还有的学者认为,反诉是指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出的目的在于对抗本诉的独立请求或排斥,吞并、抵销本诉的独立请求。笔者认为,这些观点对反诉所下的定义都不够准确、全面。民事反诉应当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为抵销、动摇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合法权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和本诉有一定牵连性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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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撤诉的几个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撤诉是指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判决以前,申请撤回其诉讼的一种诉讼行为。这种行为既包括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撤回起诉、被告撤回反诉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撤回参加之诉,也包括第二审程序中上诉人撤回上诉。关于撤诉的自愿性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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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判决被告偿付原货款3万元。但被告不服,在该判决生效后向检察机提出申诉,检察机关根据案情提出了抗诉。法院在再开庭时,原审原告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请问对此类情,法院能否按原审原告撤诉处理?河北读者黄民民同志:民事诉讼是由原告提出起诉而成立的,如果原告无当理由拒不到庭,便可视为其放弃了诉讼要求,因此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但,由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引起的再审案件,原审原告无当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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