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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95年11月,湖北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作出《关于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1996年全省乡镇将要陆续开展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这是1980年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恢复活动以来的第五次换届选举,这次选举工作较前4次,有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要特别引起注意。(一)《选举法》、《地方组织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法律对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有许多新的规定。一是代表名额减少。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九万的乡、民族乡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名;人口超过十三万的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三十名;人口不足两千的乡、民族乡、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聚居的少数民族多或者人口居住分散的乡、民族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代表名额可以另加百分之五。代表名额经确定后,除行政区划变动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  相似文献   

2.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宪法、选举法的基本原则和几年来选举工作的实践经验,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作如下修改和补充: 一、第六条增加第一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 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二、第七条第二款中“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修改为:“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三、第九条修改为三条,作为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1、“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亿的省,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  相似文献   

3.
选举法对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的确定计算及其决定权限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是以基数加按人口数增加的代表名额来计算确定各级地方人大代表名额。其中,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基数为120名,每5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450名;人口不足5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120名。乡级人大代表名额基数为40名,每1500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人口超过9万的乡、民族乡,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00名,人口超过13万的镇的代表名额不得超过130名;人口不足2000的乡镇,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40名。选举法对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的规定,体现了以下精神:一是各级人…  相似文献   

4.
全省乡镇人大、政府即将进行换届选举。此次换届选举的工作程序,总体上可划分为五个阶段。一、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有三方面工作内容。(一)依法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按照修改后的选举法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40名,每1500人可以增加1名代表;人口超过9万而不超过13万的乡、民族乡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00名;人口超过13万的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  相似文献   

5.
《选举法》第二章是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规定,其中有两个项目需要计算。一、代表总名额的计算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的计算方法比较简单,即按《选举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至四项的规定,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基数与按人口数增加的代表数相加。(要注意关于上限和可以少于代表名额基数的特殊规定。)例题:某自治州总人口数为500万,代表总名额应定为多少?解:根据《选举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该自治州代表总名额为:240 (5000000/25000)=440(名)二、代表名额分配的计算自治州、县、自治县,直辖市、市、市辖区,省、自治区农村和城市(市区、镇、企业事业组织)代表名额分配的计算,要分别以《选举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为依据。  相似文献   

6.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四项「市辖区九人至二十一人;」的规定,修改为:「市辖区九人至二十一人,人口特多的市辖区至多不超过二十七人;」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五项「乡、民族乡、镇三人至十三人。」的规定,修改为:「乡、民族乡、镇五人至十五人,人口特多的乡、民族乡、镇至多不超过二十五人。」  相似文献   

7.
城事     
《公民导刊》2006,(9):4-4
县级人大代表不得超过450名“县级人大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450名”,一些地方反映,目前县乡代表名额偏紧,希望增加代表名额。对于代表名额的“上限”和‘下限”,选举法已有明确规定。选举法对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的确定计算及其决定权限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是以基数加按人口数增加的代表名额来计算确定各级地方人大代表名额。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基数为120名,每5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  相似文献   

8.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基本原则和几年来的实践经验,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作如下修改和补充: 一、第六条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 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二、第八条第三项、第三十九条第四项、第五十一条第五项分别增加“环境和资源保护”。 第八条第十三项、第九条第十项、第五十一条第七项、第五十二条第四项分别修改为:“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第九条增加第六项:“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四、增加第十四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主席、副主席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相似文献   

9.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麦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园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四项"市辖区九人至二十一人;"的规定,修改为:"市辖区九人至二十一人,人口特多的市辖区至多不超过二十七人;"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五项"乡、民族乡、镇三人至十三人。"的规定,修改为:"乡、民族乡、镇五人至十五人,人口特多  相似文献   

10.
地方组织法第18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九五六年五月十二日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等问题的决定,现予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一九五六年五月十二日  相似文献   

12.
《天津人大》2013,(3):31-31
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我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由区、县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区、县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出的代表组成。我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经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和区、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乡、民族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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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我省某报头版报道的《罗田严处滥伐林木涉案人员》一文中,记者两次将大河岸镇人大副主席称为“镇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是疏忽大意?抑或不懂法律规定?发生这样的法律常识错误,实属不应该!我国宪法第96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地方组织法第14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第1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  相似文献   

14.
代表名额分配问: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城镇和农村代表名额的分配怎样掌握?答:选举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4倍于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人口数的原则分配。但人口特少的乡、民族乡、镇在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中,至少应有1名代表。问:选举法规定直辖市、市、市辖区的农村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不伺,其中"市区人口"如何计算?答:选举法第十三条规定,直辖市、市、市辖  相似文献   

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新设立的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五家渠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决定如下: 阿拉尔市人大代表150名,常委会组成人员19名图木舒克市人大代表145名,常委会组成人员17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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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地方组织法》修改后,全国各地相继进行了乡、镇换届选举,乡、镇不再设立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副主席,而设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因此不少同志对大会闭会后,人大主席团是否存在和履行什么职责认识不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后,人大主席团是存在的。地方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该法第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  相似文献   

1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九五六年五月十二日第四十次会议根据一九五五年三月十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第一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问题的决定第二项的规定,讨论了一九五六年直辖市和县以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问题,决定: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一九五六年的选举,在七月至十二月间进行,基层选举一律十一月底以前完成。  相似文献   

18.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有关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法定日和法定数据较复杂,现归纳整理如下,以便于工作。1.至选举日止,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要予以选民登记。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登记。2.乡级代表名额基数为40名,每1500人可以增加1名代表;人口超过9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00名;人口超过13万的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30名;人口不足2000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40名。3.聚居的少数民族多或人口居住分散的乡,经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代表名额可以另加5%。4.每一选区只能产生1至3名代…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58年3月19日第九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问题的决定,现予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1958年3月1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决定:由于行政区域的扩大或者建制的合并,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可以超过选举法规定的名额。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需要超过选举法规定的时候,由国务院批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需要超过选举法规定的时候,由省级人民委员会批准。乡级人民代表  相似文献   

20.
笔者认为,乡镇人大对村委会工作进行评议,超越了乡镇人大的职权,是不妥的。首先,对象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九条指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有: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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