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62 毫秒
1.
环境犯罪刑法治理早期化之理论与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梁 《法学杂志》2017,(12):133-140
基于环境犯罪的特殊性,人们对以刑法谦抑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为基础的事后刑法治理理念进行了深刻反思,反思的结果是以预防性理论和生态中心主义为基础的早期化治理理念得以确立.环境犯罪早期化治理的理论依据是积极预防,实践依据在于国家治理环境犯罪之战略的确立以及刑法对环境犯罪之社会治理的深度参与.我国新近的环境立法、环境刑法立法以及相关刑法司法解释在一定程度上都体现了环境犯罪刑法治理的早期化,但从生态中心主义立场来看,这种体现还需要从刑法上进一步拓展.  相似文献   

2.
英美法系国家环境刑法与环境犯罪探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些环境保护先进国家, 如美国、德国、日本等,自 20世纪 50年代先后以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的方式加强对环境犯罪的制裁。国际社会为保护人类环境加强国际间的协作亦付出了较大的努力。而属于普通法系判例法的国家.其制裁环境犯罪的突出特点,就是采用附属刑法的方式规定环境刑罚条款,使各类环境刑罚条款皆寄生于行政法之内。  相似文献   

3.
台湾环境刑法与环境犯罪研究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自19世纪60年代以来,一些环境保护先进国家,如日本、德国、美国,先后以特别刑法、刑法典和附属刑法的方式加强对环境犯罪的制裁。国际社会对环境保护也作出了较大的努力,以加强国际间的协作。1972年于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是国际环境保护...  相似文献   

4.
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具有更大的兼容性,应该成为环境刑法的理论基础。环境犯罪的客体是环境刑事法律关系,其内容是与刑法有关的环境权利和义务,环境犯罪是对环境权的侵犯,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对环境犯罪客体作出修改与完善。  相似文献   

5.
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具有更大的兼容性,应该成为环境刑法的理论基础。环境犯罪的客体是环境刑事法律关系,其内容是与刑法有关的环境权利和义务,环境犯罪是对环境权的侵犯,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对环境犯罪客体作出修改与完善。  相似文献   

6.
环境刑法的伦理基础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孟伟 《法商研究》2004,21(6):11-15
在环境伦理学中 ,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存在人类中心主义、动物解放 (权利 )论、生物平等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四种学说。其中 ,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是一种最低的道德标准 ,可以作为环境刑法的伦理基础。从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的角度审视环境犯罪 ,可以发现 :环境犯罪是对当代人和未来世代人利益的侵犯 ,其社会危害性并不仅仅体现为经济价值 ;环境犯罪正在向一种自然犯罪演化。  相似文献   

7.
盂伟 《法学论坛》2004,19(6):74-77
在环境伦理学中,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存在人类中心主义、动物解放/权利论、生物平等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四种学说。其中,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是一种最低性的道德标准,可以作为环境刑法的伦理基础。从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的角度审视环境犯罪,可以发现:环境犯罪是对当代人和未来世代人利益的侵犯,其社会危害性并不仅仅体现为经济价值,环境犯罪正在向一种自然犯罪演化。  相似文献   

8.
陈建旭 《北方法学》2013,7(1):67-72
日本从战后废墟中快速重建,但其工业经济的发展却是以人们的生活环境为代价的,在一连串的公害事故后人们才觉醒到环境的重要,并将环境作为刑法上的重要法益。但是由于环境本身的特殊性,以保护个人利益为基础的传统刑法理论在处理环境犯罪方面明显不足,因此不得不提出相应的修正理论。例如客观归责上的疫学因果关系说,乃至于主观归责上的危惧感说。然而,在面临举证困难的同时,为了有效预防环境犯罪,提早保护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身体乃至于财产安全,日本最终在立法上采用了危险犯的立法模式。日本环境犯罪的刑法理论发展,对我国具有一定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9.
我国环境犯罪初步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一、研究我国环境犯罪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 环境与发展是当今人类面临的两项重大课题,世界各国都在想方设法寻求一种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我国的环境犯罪研究也不应脱离这样一个基点。环境犯罪是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反过来,经济要进一步发展,又必须对环境犯罪予以制裁。我国当前的形势  相似文献   

10.
当下,生态环境犯罪严重破坏了社会及生态和谐,作为规制生态环境犯罪的最后法律保障,《刑法修正案(八)》对环境犯罪进行了相应完善,降低了环境犯罪的入罪门槛,但是目前制度仍有不足之处,康菲漏油事故虽然造成严重破坏但却最终逃脱刑事处罚便是很好的证明。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刑法,如增设危险犯,扩大财产刑的适用等,以适应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11.
薛靓靓 《法制与经济》2013,(6):68-69,71
污染环境犯罪的危害后果严重,其危害后果同时具有渐进性和潜伏性的特征,该种犯罪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危害极大。文章通过对污染环境犯罪的犯罪类型和罪过形式进行分析,使人们对污染环境犯罪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同时也对污染环境犯罪刑罚方面的缺陷进行了完善。  相似文献   

12.
李劲 《行政与法》2012,(6):105-108
环境犯罪行为迥异于一般的犯罪行为,尤其是对于污染型环境犯罪行为,确定犯罪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相当困难。对此,国外产生了推定因果关系存在的各种理论与学说。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犯罪证明方法在环境犯罪的认定上存在着缺陷,针对我国环境犯罪案发率高但因果关系证明难度大这一现实矛盾,有必要借鉴国外相关立法,对环境犯罪适用的因果关系确定推定方法,以彰显刑法对环境资源、人身权及财产权的保护功能,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3.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变得严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不仅会对人类的生命以及财产带来威胁,还会对相关生物的生存发展带来威胁,因此,需要采取法律的手段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控制。我国在1997年的新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章节中新规定了一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环境犯罪行为。但和国外环境犯罪立法相比仍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文章在阐述几起环境犯罪案例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环境犯罪立法现状,为如何改善环境犯罪立法进行策略分析。  相似文献   

14.
刘红  田园 《法制与社会》2010,(29):265-266
环境问题的出现及其严重性引发人类对环境变化、以及变化的规律性的思考。发展环境对人类的有利方面,防止、克服环境对人类的不利方面,已成为全世界关注的重要课题。对于破坏型的环境犯罪,如非法狩猎罪,盗伐林木罪等,与传统犯罪因果关系的证明一样并不存在证明上的困难,环境犯罪因果关系的证明问题集中表现在污染型的环境犯罪方面。本文认为针对污染型环境犯罪的特征,医学上的疫学因果关系法则可以应用于刑法上来解决因果关系的判断问题。  相似文献   

15.
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业化进程的速度越来越快,环境问题已变成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头等大事.然而我国刑法在处罚环境违法行为的作用较为有限,国外早已对环境犯罪危险犯有了比较完备的刑事立法.因此,完善我国环境犯罪立法形态,可以更好地保护环境,实现环境刑事立法和环境刑事司法之目的.  相似文献   

16.
环境犯罪将环境利益作为保护的法益,从而与公害犯罪相区别,充分反映了人类对环境价值认识的变迁。可持续发展观要求环境刑法突破过去只重视短期利益和人身利益保护的局限,决定了环境刑法的基本目标是保护包括环境利益与人类利益在内的生态环境整体利益,维护人与环境的和谐。环境刑事立法既要有生态的观念,又要有经济和社会观念,要注意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现代社会,刑法不能仅仅是对侵害的被动反应,还应作为危险防范和控制的工具。为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以行为为取向将环境犯罪设定为危险犯类型就成为必要。环境犯罪责任的承担者应是环境危险的制造者。鉴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行为人只有在有人为疏失或者滥用权力而故意地选择承担危险以致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情况下,才应负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7.
冉启兵 《法制与社会》2010,(35):359-359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人类的生存受到极大影响,将人类环境作为刑法保护对象的环境犯罪概念由此出现。环境犯罪的责任承担可以说是对人类环境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它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人类今天乃至以后的生存状况。因此,对环境犯罪责任承担方式从理论到实践的考察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李姗 《法制与社会》2011,(35):172-173
近几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生存能力的增强以及全世界人口的急剧增长,人类向自然索取的越来越多,导致地球上许多的矿物资源面临着枯竭,动植物濒临灭绝,原始的森林面积快速的缩小,而人类社会向自然界排放的各种废物和污染物已经远远的超过了自然本身的吸收净化的能力,生态环境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世界各国开始逐渐注意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纷纷加强环境刑事立法。由此,本文从环境犯罪的现状和我国现存的环境刑法中存在的问题入手,论述了如何加强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平衡,遏制环境犯罪,并提出完善我国环境刑法的意见,以期能够有效的打击环境犯罪。  相似文献   

19.
CRIMINALLEGISLATIONOFENVIRONMENTALCRIME环境犯罪,伴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大潮愈演愈烈,其潜在的社会危害性,不断侵蚀和抵消着改革的业绩和成果。它不仅对人类赖以依存的环境本身造成污染和破坏,而且吞噬着国家、集体和人民的财产,危及着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然而,我国现有刑法典对环境犯罪未作专章规定,对于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并构成犯罪的行为的刑事责任,除运用散见于刑法分则个别条款之外,大多是适用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比照刑法的有关条文来追究刑事责任。现行刑法典的若干规定,对于我国当前环境犯罪愈益严重的现…  相似文献   

20.
从1979年第一部《刑法》出台到1997年新《刑法》修订,再到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中国环境犯罪刑法立法不断补充修正,形成了中国环境刑法的基本规范与格局。目前,中国环境犯罪刑法立法在立法体例、罪名体系和刑罚处罚等方面都存在一些不足,亟待立法的进一步完善。首先,要确立科学的环境犯罪刑法立法体例,将刑法典分则第六章第六节规定的环境犯罪罪名从该章中独立出来,单独成立一章,并将分散在刑法典各章节中有关环境犯罪的规定纳入其中;其次,中国环境犯罪急需增设以下5个罪名,以完善环境犯罪的罪名体系,即破坏草原罪、破坏湿地罪、虐待动物罪、破坏自然保护区罪和抗拒环保行政监督管理罪;再次,应完善环境犯罪罪名的构成要件要素,扩张环境犯罪对象的范围、扩展危害行为的类型。最后,应完善环境犯罪的刑罚适用原则和刑罚适用种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