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编纂背景,主要包括债法总则、人格权法的立法规划改变以及《民法总则》上的侵权责任规范三个方面.就《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结构调整,主要包括如下方面:《侵权责任法》第一章"一般规定"被《民法总则》吸收而删除;第二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分立为第一章"责任构成与责任分担"和第二章"损害赔偿责任";第三章"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因条文全部被总则化或者没有必要规定而删除;新增第三章"侵害人格权益的侵权责任";设立第四章"使用人责任";第八章"环境污染责任"充实为"污染环境与破坏生态责任"章;第十二章"附则"删除;《侵权责任法》第四章到第十一章相对位置不变,顺延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五章到第十二章.  相似文献   

2.
民法的基本理念是意志自由 ,它应体现在民法内容中而非民法典体例上 ;民法典的体例设计应充分考虑到本土法律传统和法律内在的逻辑性 ;我国民法典的体例应为总则、人身关系法、继承法、物权法、债法五部分按序排列构成 ;人格权不应单独成编 ,而应与亲属法组成人身关系法 ;侵权行为法不应从债法中分离。  相似文献   

3.
2013年6月23、24日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召开的“第十一届海峡两岸民法典论坛”研究了民法典视野下的民法总则与继承法立法问题。论坛分别针对“民法典视野下的民法总则立法问题探讨”,“比较法视野下的民法典立法问题探讨”,“民事主体制度的修改与完善探讨”,“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及具体制度的立法完善”,“民法典制定中的疑难问题探讨”,“《继承法》的修正与继承法的现代化”进行了详尽的探讨。论坛的举办为我国正在进行的《继承法》修正工作提供了理论参考和经验借鉴,同时对于我国未来民法典总则编的制定给予了宏观和微观的参考。  相似文献   

4.
就我国民法典应否设立债法总则的问题,学术界存在否定说与肯定说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并各自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立法建议。债法总则作为统帅债法规则并指导债法适用的总纲,应当为我国民法典所确立。这既是债法总则的功能使然,也是由风险社会中的民法定位决定的,而且还是我国民法典借鉴域外同类立法经验的理性选择。我国未来民事立法过程中,应当努力修正债法总则与《合同法》总则及《侵权责任法》总则之间的关系,使后两者适应债法总则存在及适用之需要而做相应的修剪与调整。在我国民法典之债法篇的具体安排上,应当将债法总则作为单独的一章列于债法篇之首,并依次规定各种具体债。  相似文献   

5.
关于民法典继承法编修改的几点建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值此我国民法典草案正在热烈讨论之际 ,针对其中继承法编的修改 ,笔者建议从三个途径入手 :第一、审视继承法现有原则和规定 ,对其本身的缺陷加以完善 ;第二、比较外国继承法 ,设立在他国司法实践中已经取得明显收效的制度 ;第三、结合新的社会现象 ,对因此新出现的继承法律问题 ,提出立法要求。本文从以上三个角度解析我国继承法的缺陷 ,对新的民法典草案继承法编提出几点修改建议 ,同时分析说明了其立法理由。  相似文献   

6.
《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对侵权责任规则的修改是比较全面的,突出了侵权责任作为债法内容的损害赔偿之债的属性,确定了侵权责任规则与第一编“总则”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对侵权责任的一般性规则和特殊侵权责任规则都作了较大的修改,既有对新的特殊侵权责任类型的增加,又有对具体侵权责任规则的补充和修改,使我国侵权责任规则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既具深厚理论性基础,又有现实可操作性,将会在调整侵权法律关系、制裁侵权行为、预防侵权行为发生和保护民事权益方面,更好地发挥法律调整作用。  相似文献   

7.
为了克服1995年颁布的《越南民法典》的不足,2005年颁布的《越南民法典》不仅保护交易和其它各种民事关系中所有人的权利而且还保护善意的第三人的利益。同时,俄罗斯联邦的《民事法》及法国《民法典》也有相关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法之精髓"的民法典,其婚姻家庭编的内容极其丰富,创设和完善了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债共签、子女权益保障最大化、离婚时家务劳动等价经济补偿请求权等婚姻家庭制度。民法典的实施将为依法规范、指引家庭成员的行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最根本的法治保障。及时研读、解析这些制度亮点,对宣传、应用和优化民法典的内容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拟定中的民法典物权编的编制体例应与《民法总则》相协调,现行《物权法》中的"编"应降级为"章"、"章"降级为"节"。物权编的第一章宜更名为"通则",第二章的内容应并入第一章;第三章的内容除关于物权请求权的规定宜调整到通则部分外,其余规定应予删除。所有权部分除应完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相邻关系的规则外,重点应在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中补充先占、添附、动产取得时效、货币与有价证券所有权的得丧规则等。用益物权部分除适当修改农业用地承包经营权等的规则外,应重点增补居住权、海域使用权、典权等用益物权类型;担保物权部分应完善担保的一般规则,增加担保财产的范围,对流质条款的效力有限开禁;占有部分应增加关于占有的种类、占有的状态推定和权利推定等规则,提高对善意占有人利益保护的力度。  相似文献   

10.
《海南人大》2007,(12):12-15
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海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海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纲两规”)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在今年9月通知各市县自行调研的基础上,于11月2日至9日,深入定安、屯昌、澄迈、琼中、五指山、保亭等六个市县进行直接调研。通过听取市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情况汇报,与部分成员单位座谈,实地考察,研读市县调研报告等形式,对我省实施“两纲两规”的情况有了基本了解。本刊特此刊登调研情况报告,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