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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丁磊 《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2)
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以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先进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为基础。民主法治是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手段,位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诸要素的首要位置。应通过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完善法律制度,加强社会领域立法;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等途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加强民主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2.
实行民主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司法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保障促进功能,人民法院应不断增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 相似文献
3.
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之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吴国平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7,22(2):54-59
树立法律信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性基础,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石,公正司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要坚持和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以公平正义作为一切法治活动的总目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相似文献
4.
如何提高刑事司法能力,加强被告人人权保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一项历史性课题。本文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根据人权入宪的要求,针对司法实践中对保障被告人人权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剖析,提出了法院要以先进的司法理念为先导,不断加强刑事司法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刑事司法水平,加强被告人人权保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5.
刑事检察监督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现行立法及实践中出现的诸多不和谐因素,制约着刑事检察工作的发展。因此,改革和完善刑事检察监督权,既是构建和谐社会、充分发挥司法效能的关键,又是刑事检察研究中的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6.
孙伟良 《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学报》2006,(4):59-60
司法行政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着重要职责。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享有审判权,承担着打击犯罪,解决纠纷的重要职责,其运作必须围绕社会共同目标和根本任务,这也是司法工作发挥职能作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司法工作如何为构建和谐珠海服务,要了解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保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其功能处于最大优化状态的社会。胡锦涛总书记提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六个方面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及目标,同时与法院的工作息息相关。 相似文献
7.
刘成农 《理论学习(山东)》2006,(12):47-48
人民调解作为一种群众性、自治性的纠纷解决方式,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如何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发挥司法行政预防性的职能优势,坚持将工作前置,不断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是我们必须深入研究和认真思考的问题。一、人民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显现的重要作用。1.强化了人民调解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功能,筑牢了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营… 相似文献
8.
郑宝华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5,18(4):19-22
要加强学习,深化认识,树立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执政理念;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提高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执政能力;要加强党和国家的制度建设,建立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执政机制。 相似文献
9.
刘朝捷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6,(1):74-78
和谐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趋势,促进和谐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只要我们实现了立法、执法和守法的和谐,也就实现了法治的和谐。因此,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法治的理想变为现实,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立法的完美;二是执法、司法的公正适当;三是守法的和谐。 相似文献
10.
杨文林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2005,(Z1)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六大特征。其中,健全“民主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安定有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证;“充满活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动力;“诚信友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 相似文献
11.
徐震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08,21(2):1-4
十七大报告描绘了两幅正义社会的图景。正义社会最鲜明的特征是和谐,这是一种新型的正当型和谐社会。在特定价值观基础上,法治国家的权力和法律的正当性建立在所有相关人员的利益均衡关系上,信奉在物质不平等的前提下推进和追求政治平等和权利平等,并在推进和追求政治平等和权利平等过程中改变物质不平等。全球正义观体现了当代马克思主义面临重大问题时的理论勇气和实践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当代性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12.
韩红俊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3):95-101
修复式司法不仅仅是以前瞻性的观点来思考犯罪的性质,处理犯罪的后果,主张以修复代替惩罚,矫正加害人、补偿被害人、促进社会和谐,而是提供了思考问题的新视角,应拓展到社会的各个领域。 相似文献
13.
师青伟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7,(2):29-30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公平、合理、有序的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和价值取向,政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承担起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 相似文献
14.
社会公正是人类一直追求的理想社会目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与社会公正有着密切的联系,社会公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社会管理体制不断改革和完善,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社会公正问题日益凸显,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们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社会公正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社会公正问题,使社会管理体制更加完善,有力推进和谐社会的进程。 相似文献
15.
赵国宇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9(1):4-6
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何者为第一性价值的问题,涉及到正义相对于特定的社会的实现程度。考虑到我国目前的具体国情以及程序正义自身的价值,最合理的选择是确立程序正义的优先地位。 相似文献
16.
回登明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17(5):74-76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和特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为切入点,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要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相似文献
17.
修复性司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路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和谐的思想观念与修复性司法的“修复理念”相契合,为创设修复性司法制度奠定了丰厚的思想基础;修复性司法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促进作用,可以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路径。修复性司法在我国现阶段不应成为一个完全独立的司法制度,更不能完全取代传统刑事司法机制,而应与传统刑事司法机制一起成为统一的刑事司法体制下的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调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8.
浅论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男女平等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和谐社会是体现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社会,必然包括两性关系的和谐,而平等是和谐的基础,因此,男女平等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推进男女平等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和重要目标,也是从性别方面实现社会公正的体现,有助于创造诚信友爱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当今社会,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必须从改变传统的性别观念做起,同时,健全的法律保障机制,女性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也是实现这一目标必不可少的条件。 相似文献
19.
论维护公平正义与构建和谐社会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朱文兴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5,103(3):67-70
社会公平正义缺失容易造成社会不同阶层和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加剧,进而酿成社会冲突和社会危机,影响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国家稳定。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为社会各个群体提供平等的机会和公正的起点,保持社会公平正义,使社会全体成员尤其是弱势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相似文献
20.
正义是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准,也是价值衡量的标准.在现代法治社会,法律被视为是人类的正义观念.正义以法律的形式表现.法律正义以司法正义为终点,所以,社会正义的实现有赖于司法正义的保障,司法正义为社会提供向善的价值导向,守住社会道德的底线,司法正义能够坚定公众的法律信仰,有助于社会理性的回归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