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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2011年1月27日,程镇捷被宣告无罪. 程镇捷是一名台商,由于和另一名台商发生生意上的纠纷,他由一名民事案件的被告转为刑事案件被告.在这起由民事案件演变而来的刑事案件开庭时,著名刑事辩护律师田文昌和广东律师汪新明出庭辩护.最终,他们的多数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程镇捷因此重获自由.  相似文献   

2.
齐皇 《法制与社会》2011,(28):268-268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有的辩护人为被生入做有罪辩护,有的做无罪辩护,作为被告辩护人的律师,在不同的情况下运用不同的策略。本文着重从最近发生在深圳市南山区的一个真实案例来谈谈律师代理刑事案件的策略。  相似文献   

3.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于一九八一年和一九八二年,共审结刑事案件一百八十二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三十件,占已结刑事案件数的百分之十六点四八,被告赔偿金额二万五千二百五十元;已执行二十八件,金额二万四  相似文献   

4.
前不久,笔者担任了一宗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在会见被告查阅案卷和作必要的调查后,在开庭之前,我整理撰写并打印一份作无罪辩护的辩护词。在我将辩护词寄给法院的同时,也寄给了羁押于某市看守所的被告,可开庭时,被告说没有收到我寄给他的辩护词。后来得知,是被看守所扣留下来了。看守所扣留辩护词的理由是:一、辩护词有些内容不实在,如“刚才又听取了庭审调查”,还没有开庭怎么能听取“庭审调查”呢?二、我们所里还没有在押犯在开庭之前就收到律师辩护词的先例。三、这样的辩护词律师当面交给被告还可以,通过邮寄给被告,怕造成不…  相似文献   

5.
举证责任的确定性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叶自强 《法学研究》2001,(3):89-100
在民事诉讼中 ,举证责任是由案件的性质所决定的。当案件的性质确定之后 ,举证责任即被确定。它在诉讼过程中是不可能转换的。具体地说就是 ,在一般民事案件中 ,举证责任由原告承担 ;在特殊民事案件中 ,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不可能出现原本是原告的举证责任转换到被告的情形 ;也不可能出现原本是被告的举证责任转移到原告的情形。  相似文献   

6.
1994年9月12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吴向东等5名被告的毒品案件,9月13日晚北京电视台新闻做了播放,9月14日《法制日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分别做了报道。我们是被告吴向东的辩护人,被告犯非法持有毒品罪,法院判处吴向东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是服罪的。从律师的角度看,这是一次成功的辩护,如何对被告人量刑是我们辩护工作的重点。为了探讨毒品犯罪案辩护的经验,现将辩护过程中的辩护方法陈述于同仁,以供参考和指正。案情:被告人吴向东.男,3O岁,无业(实为服装个体户),住北京市丰台区有芳园。1993年5月ZO…  相似文献   

7.
现行的美国陪审制度由来已久,至今已有一个多世纪。如今,美国陪审团的主要任务是在刑事案件中确定被告是否有罪、在民事案件中确定过错责任及对损害的评估。由此,它被认为是美国民主法制的基础。 目前人们对陪审团的看法各有不同。有人认为,陪审团的存在是为了防止司法腐败,有利于审判的公正,因为陪审团成员是由电脑随机挑选产生的,其随意性和不确定性是保证陪审团公正审理案件的基石。  相似文献   

8.
反诉是民事案件中被告享有的诉讼权利,是被告用于对抗原告的诉讼要求,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手段。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独任庭、合议庭应当正确理解反诉的含义及反诉的条件,把握反诉与反驳的区别,做到依法审理被告提起的反诉。  相似文献   

9.
作为一名长期坚持从事刑事辩护工作的律师,和许多同行一样,我经常为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介入难而感到困惑,但是我没有退却。周旋也好,斗争也好,为此付出了许多努力,由苦辣到酸甜。今年以来,我又先后受理三起刑事案件,为接受刑事侦查、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不出预料,所到之处无不受到“冷遇”和“非难”。“犯罪嫌疑人已经聘请了一名律师,若在另一律师事务所再聘请一名律师,须等我请示领导再说”;“案情复杂,何时批准会见,你等通知吧!”“你若再谈具体案情,我就要终止你的会见了”。侦查人员如是说。当然…  相似文献   

10.
(三)律师执业面临困惑记得在两年前,就在这里讲座的时候,同学们问我,做律师的感受是什么?我的回答是两个字,“难受”。做律师确实很难受。律师办理刑事案件,上有尖刀,下有陷阶,防不胜防。律师因办案被追究“责任”的人数,全国恐怕已经过百了。我下周要去吉林白山市出庭,去为吉林大学的一位刑法博士、副教授作辩护,这是第二次开庭。这个案件很典型!此人是兼职律师,他在办理一个二审死刑案件中,在被告哥哥的请求下,给被告传递了一个揭发犯罪线索的条子,被告就按他哥哥写的这个条子写了揭发检举材料,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破…  相似文献   

11.
前一时期,北京某执业律师在为一起强奸案作无罪辩护时,自己反以“包庇罪”被司法机关追诉,为此在律师界引起一定轰动。笔者受市司法局指定参与对该案的辩护工作。一审法院在该律师被羁押5个月零20天后作出判决,认定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书面审理维持原判。至此,本案从程序上已尘埃落定,又一名年轻律师不得不退出律师行业,另谋他职。在本案辩护工作中,对于辩护律师的辩护行为与包庇罪的关系,笔者认为确有可探讨之处。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以作假证明的方式掩盖其罪行,…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及《律师法》的出台使律师在刑事案件介入阶段大大提前,刑事诉讼法立法制度的改进和突破,不仅改变了多年来的纠问式为主的审判方式,充分行使了被告的辩护权,抵制克服了过去存在的先定后审,控审不分,刑事辩护流于形式的弊端,也充分发挥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提高了律师诉讼中的地位。1996年8月14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中国长江以北18个省、市、自治区法院刑事审判人员及最高院有关庭负责人员一千余人观摩审判活动。这是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建院几十年来第一次以新的审判方式…  相似文献   

13.
<正> 一、贫穷被告可以免费获得律师帮助的两个判例在一九六○年,厄尔·吉迪奥被指控犯了盗窃罪,他没有经济能力请律师为自己辩护,他所在的佛罗里达州也没有关于为没能力雇请律师的贫穷被告提供帮助的规定,所以,他只好自我辩护。在他被定罪后,他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了申诉。他在申诉中说,他被剥夺了宪法第六条修正案规定的获得辩护的权利。最高法院同意他的申诉,并且撤销了持续有效的这样一个判例,即在州法院中只有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才必须为被告提供律师的辩护:(1)存  相似文献   

14.
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是并列的关系,各有其不同的目的、程序、标准等,独立发挥调整社会关系的作用,互不干扰,自成体系。因此,刑民交叉仅仅是一种现象的总结。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民刑交叉案件,在民法上与刑法上均有独立的意义,这时,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就会发生一定的牵连。一、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在实体法上的牵连。民法上的法律  相似文献   

15.
张姗姗 《政府法制》2009,(10):44-45
在古代,对于刑事案件,法律不限制告状的日期。对于民事案件,国家规定每月有六至九天专门受理民事诉讼,受理案件的具体日期由官员自己决定。  相似文献   

16.
1996年以来,我国一系列的刑事司法改革导致了检察官的过度当事人化、法官对被告关照能力的下降以及刑事诉讼的更加技术化,而这又进一步增强了被告对有效辩护的需求.然而,与对有效辩护的高需求极不相称的是,司法实践中却出现了刑事辩护的参与率与刑事辩护质量下降的现象.这一现象是由进行有效辩护的阻力过大的外因与动力不足的内因共同造...  相似文献   

17.
办理动乱中的刑事案件是当前刑事辩护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这类刑事案件具有明显的政治性,是阶级斗争最集中、最激烈的表现。我们认为,律师为这类刑事案件进行辩护,必须要有专政意识,坚持正确的辩护导向。唯此,才能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  相似文献   

18.
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受宪法保护的。作为一定阶段特殊公民的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其人身权利受保护也是不容置疑的。为了保障刑事被告的合法权益,我国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明确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辩护权是国家赋予被告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法律规定,被告在全部诉讼过程中,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有权阅读询问笔录,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有权提出自己书写所供述的情节,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还可以依法委托带护人为其辩护.有权传唤证人和调取其他证据。有权申请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有权对案件一切证据和全部事实进行辩解.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有权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意见.有权参加法庭辩论.有权在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有权对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等。但是被告人的这些权利,绝  相似文献   

19.
吕娟 《法律与生活》2009,(16):25-27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主任武绍智2009年上半年共为7起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担任辩护律师,其中4起经济犯罪案件中,两起终审判决免于刑事处罚,另外两起判决缓期执行,这引起了这名多年从事刑事辩护,被业内称为国内“经济犯罪辩护第一人”的律师的注意,“这样的判决结果甚至出乎了我在辩护时的意料,比前些年我辩护的同类型案件的结果明显趋轻”,武绍智认为,尽管就此判断我国刑罚正呈轻刑化的趋势过于片面,但是,“刑罚量刑人性化”的态势似乎得到了律师业内的普遍认同。  相似文献   

20.
辩护人的角色起源于古罗马。 公元前五世纪,罗马共和国颁布了著名的《十二铜表法》,其中第六表的第五条和第十二表的第三条规定了有关辩护人在法庭上进行辩护的条文。 到了帝国末期,国家允许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聘请懂得法律的人当辩护人,到法庭上开展辩论。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专门为原、被告进行辩护的人,相当于今天的律师。 中世纪的欧洲,在司法过程中,基督教裁判所实行的“神明裁判”和世俗法庭询问式或审问式的审判方式占主导地位,被告人的辩护权被剥夺殆尽,辩护制度基本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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