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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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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改革:从权力走向权威——兼谈对司法本质的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一些司法改革措施效果不理想,其根源在于对司法本质认识的偏差。司法的本质是权威裁判,以此指导司法改革,就应该革除现行司法体制中带有权力色彩的因素,建立能增进裁判权威的司法新体制,使司法从权力走向权威。为此,作者主张:革新权力司法观,树立权威司法观;将民事和行政案件的执行移转给行政机关,让法院专司裁判;确立以法官独立为核心的司法独立新体制,重新考虑地方政法委员会协调公检法工作的合理性;改革对司法的权力监督模式,代之以法官弹劾制  相似文献   

2.
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只有司法公正,才有司法公信力。司法公信力必须要有专门性的检察机关独立行使、规范行使、强制行使,才能保证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和尊重,才能保证司法公信力的实现。笔者认为,理性法律监督观、科学配置法律监督权、系统运用法律监督权、监督司法、公正廉洁司法是检察机关构建并实现司法公信力的内在要素。一、理性法律监督观:司法公信力的理念支持(一)树立理性的法律监督观检察权是对宪法、法律的实施进行法律监督的行为,"它源于国家权力与权威的理性契合,从历史产生  相似文献   

3.
如同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一样,没有制约的司法必然会导致专断乃至枉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切实厉行法治,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在加强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监督的同时,必须大力强化对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监督“两院”的司法活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其行使监督权的难点。我们认为,国家权力机关,尤其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对司法活动实施有效的监  相似文献   

4.
冲突与平衡:人大监督与司法独立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维护司法权威,没有司法权威,就不可能有法治的权威。但司法权威必须建立在公正而有效率的基础上,必须建立在社会信任的基础上。司法不公正或者没有效率,就不可能获得社会的信任,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稳定的权威。历史经验证明,保证司法公正,一方面离不开司法独立,没有独立就没有公正;另一方面又离不开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对司法的监督,包括司法机关内部的监督,也包括外部的监督。在我国,外部监督既包括媒体的监督、检察机关对审判机关的监督,也包括权力机关的监督。内部监督…  相似文献   

5.
论宪法监督的司法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宪法确立了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模式 ,实践证明 ,这是一个失效的制度设计。失效的根本原因不在于宪法监督程序不完善 ,而在于这一模式背离了宪法监督的本质。宪法监督是多数民主的“制动器” ,唯有司法化的监督才能担此重任。司法性宪法监督与“议会至上”、“多数民主”是可以调和的。宪法是法律 ,然后才是最高法律 ,宪法的法律性也意味着宪法可以而且应当由司法化的机关加以适用。  相似文献   

6.
人大监督司法之应然状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所在。就我国目前的司法现状而言,司法权依附于行政权,司法不能独立,行政干预司法。同时,司法权在其运行过程中,权力被滥用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与制约,必将导致司法不公的结果。这种结果不仅损害司法机关的形象,更严重的是法律的严肃性、震慑力将受到破坏,国家的权威就会被动摇。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司法的应有权威与效力是我们必须重视和研究的问题。司法权的正常运行,法律的正确实施,司法的公正,都离不开人大的监督。  相似文献   

7.
论检察监督     
不少崇尚权力制约权力者与广大公民一样企盼强化对国家权力的监督,但他们中一些人士却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持有异议甚至反感。有的提出了“取消”论,而其主要理由之一是我国现行检察制度的出身(理论来源于列宁和前苏联),有的专门谈论法律监督的论文只字不提“检察”二字。一方面回避现行法律(包括近年来修订颁布的新法)对检察监督的明确规定,一方面又乐意像呼唤大而全的什么《反腐败法》一样呼唤《监督法》出台。检察监督究竟是怎么回事?司法改革中如何对待它?冷门热谈。愿就教于法界高人。  相似文献   

8.
杨平 《法律与监督》2009,(10):31-32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明确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地位。从此,如何监督监督者,就成了亟需破解的一大理论和实务课题。胡锦涛总书记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强调:“以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9.
论人民监督员制度设置之合理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积极拓展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外部监督路径的一项重要尝试,符合权力禀赋、权力制衡理论。该制度兼顾了个案监督手段之刚性与社会监督范围之广泛性,消除了检察机关与涉案人之间以及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在案件处理时认识上所存在的矛盾与偏差,树立了民众对司法的信仰和权威,在一定程度上回答了“监督者如何接受监督”的司法难题,是中国检察制度的实践创新。  相似文献   

10.
沈洋 《中国审判》2021,(3):14-14
裁判中的法律适用是否统一,决定了司法公信力能否垂范久远,也影响了司法的“稳预期”功能发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审判权力运行监督的具体行动,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树立法治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在现代法治国家,司法权威与媒体监督是构建社会公正体系的两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二者权力属性、运行机理等方面的不同,发生冲突在所难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逐步深入,公民法律意识的逐渐提高,如何在媒体监督与司法权威间寻求平衡点显得日益重要。本文认为只有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突破司法权威与媒体监督的悖论,求同存异,才能寻求二者和谐共存之道。  相似文献   

12.
检察权的司法化运作及其构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检察权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的权力,是行政权和司法权互相分权制约的产物。检察权在本质上是一种法律监督性质的国家权力。我国检察改革的方向是将检察权运作司法化。检察权运作司法化应当以检察权独立为前提,改革行政化管理模式,构建以检察监督侦查、司法审查机制、有效辩护原则和居中审查机制为主体内容的审前程序。  相似文献   

13.
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与司法公正   总被引:68,自引:0,他引:68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中国现行的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度 ,虽然借鉴于原苏联 ,但是并不是中国所独有 ,与各国的同类制度相比 ,监督范围还嫌过窄。这项制度对于保障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 ,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具有重要作用。在进行司法改革的今天 ,应当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 ,检察机关要依法实施监督 ,在贯彻“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中 ,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相似文献   

14.
从世界各国情况看,对执法司法权的制约监督,往往是权力监督的关键环节,也是权力监督理论的重点议题.在中国政法体制下,中国共产党的权力监督哲学是认知、思考和解决执法司法权制约监督问题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近年来,在中国共产党新的权力监督哲学的引领下,中国政法界深入推进执法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系统完备、权威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  相似文献   

15.
论司法权威与司法改革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司法权威来源于判决公正和公正的判决得以执行,而我国司法实践中却出现了严重损害司法权威的司法不公和执行难的病症,其直接原因是司法腐败和地方保护主义,根子却在于现行司法体制的防腐蚀和抗干扰能力太弱。为此,必须进行司法改革,在清除司法腐败和强化、完善外部监督的同时,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套防腐蚀抗干扰能力强的新体制———司法独立体制。围绕法官独立这一核心,确立法官身份独立、法院集体外部独立和法官在法院内部独立,以多种措施保障此三项独立的实现。改革现行不科学的法院运行机制、法官任免方式以及审判委员会制度,将法院的“人权”“财权”统归中央行使, 以实现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重振法律权威的司法改革总目标  相似文献   

16.
孙洪坤 《法治研究》2014,(3):112-118
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三机关职权配置的合理性不仅影响到刑事司法的公正、高效、权威,而且也是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前提和基础。目前我国刑事诉讼中三机关“平行站位”的做法看似公允,实则违背了刑事司法自身发展的规律,在实践中造成了侦查中心化、检察机关权力的虚高化、法院司法权威下降、控辩力量失衡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如何科学、合理地优化配置刑事司法职权便成为我国目前刑事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瓶颈和核心问题。具体建言是:一要构建独立公正的审判权.以求法院外部独立于行政机关。内部以法官为核心改革法院管理体制;二要优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权,建立检察机关对强制侦查行为的审查批准权.由法庭监督改为审后监督。  相似文献   

17.
王林 《法制与社会》2013,(34):169-170
近年来,法院执行部门贪污腐败、渎职侵权犯罪层出不穷,违法执行行为屡见不鲜,同时民事执行中的“执行难”、“执行乱”现象越发突出,极大的损害了法律权威及司法公信力.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明确将民事执行活动纳入到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之中,但司法实践中要想把权力彻底限制在牢笼之中,还需要正本清源,流于形式化的检察监督必须重新审视并加强,同时,法院内部监督、权力机关监督以及当事人监督都应该得以落实.  相似文献   

18.
张智辉  贡俊平 《中国法律》2005,(1):11-12,62-64
中国正处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建设法治国家就是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的权威.在全社会形成依照法律规则办事的良好氛围。但静态的法律变为动态的对社会发展起到规范作用的实际运作中的法律,又需要通过司法人员适用法律的实践活动。司法是重要的国家权力资源,为保障司法权力按照预先设定的轨迹正常运行,需要对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实施监督.  相似文献   

19.
黄韬 《法人》2007,(5):47-48
在中国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制度中,行政部门的权力不仅大到可以代替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强制达成协议,还竟然可以代替法院强制履行协议。在这种“一净二任”,“行政、司法一肩挑”的体制下,如何指望有权力与权力之间的监督与制衡?  相似文献   

20.
闫博慧 《法学杂志》2016,(4):118-124
司法公开是法治国家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现代民主社会的重要理念,同时更是对司法权进行有效监督的必要措施,其核心体现了“把权力置于阳光下”的理念,并以公开促进公正、以公正加强公信.我国近几年在司法公开方面的研究,虽在学界和实务上都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司法公开前进的道路上仍然存在诸多障碍.要通过精准把握司法公开的内涵,提高公正、公开的理念标准;明确各司法机关责、权、义,完善相关立法;健全机制设置和完善技术设备来扫清司法公开道路上的障碍,真正实现“阳光司法”,维护司法公正,捍卫司法权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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