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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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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的律师资格考试制度及其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管言明 《中国司法》2008,(7):105-108
美国实行的是法律职业一元化制度,律师是领取营业执照、为社会上不特定多数人服务、在社会上执行律师职务的人员,检察官是国家雇佣的政府律师,法官则从多年从业、实务经验丰富、品行良好、得到相应法律职业管理机构推荐的律师中选任。因此,在美国,要想从事法律职业,作律师、当检察官,以至于成为受人尊敬的法官,都必须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  相似文献   

2.
李长城 《中国律师》2003,(11):85-86
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诚然在今天这样一个多元化的社会里确实很难回答,尤其当回答者对律师职业一无所知时。一些人声称他们知道他们为什么想成为一名律师。但是大部分的人即使成为法学院的学生,甚至已经获得法学院教育背景的大部分人,都很难做出这个决定。事实上,确实有许多法学院的学生,甚至已毕业很多年的大学生依然无法对这个问题作出明确的答复。尽管在真正成为一名律师之前不可能对这个问题有确切的答案,但是就这个问题与已经进入法学院的学生、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如法律系教师、法官、检察官)、实习律师、执业律师或在律师事务所工…  相似文献   

3.
法律职业共同体是指以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为核心的法律职业人员所组成的特殊的社会群体,法律共同体的构建有助于实现法治目标、信仰、权威和法的相对确定性。加强公检法司各方联络交流,切实保证律师执业权利,推动法律共同体职业共同良性互动机制建立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4.
杨志国 《检察风云》2014,(12):60-61
在美国,律师可以泛指整个法律职业共同体,因为无论是法官还是检察官,都必须具有律师资格。当然,美国法官的地位是律师、检察官所不可比拟的,只有律师、检察官中的“精英”才有可能做到法官。我们说美国检察官的“律师化”,不单单是说检察宫要具有律师资格,而是说,  相似文献   

5.
黎枫 《法治研究》2007,(6):14-20
法律职业化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司法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必然结果。公认的法律职业包括律师、法官和检察官。在推进法律职业化进程中,检察官职业化碰到意想不到的困难。因为法律职业要求的自治、理性与检察官承担职务犯罪自行侦查权并不兼容。是放弃检察官的职业化?还是检察院放弃自行侦查权?这是个两难的选择。检察机关成立相对独立的主要由司法警察构成的职务犯罪侦查局来统一行使自行侦查权。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重要组成的检察官主要履行审查逮捕、公诉等司法职能,在必要的时候行使补充侦查权。这无疑是检察官职业化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6.
法律职业化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司法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必然结果。公认的法律职业包括律师、法官和检察官。在推进法律职业化进程中,检察官职业化碰到意想不到的困难。因为法律职业要求的自治、理性与检察官承担职务犯罪自行侦查权并不兼容。是放弃检察官的职业化?还是检察院放弃自行侦查权?这是个两难的选择。检察机关成立相对独立的主要由司法警察构成的职务犯罪侦查局来统一行使自行侦查权,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重要组成的检察官主要履行审查逮捕、公诉等司法职能,在必要的时候行使补充侦查权。这无疑是检察官职业化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7.
《中国律师》2004,(5):9-9
一、对法官、检察官、律师提出统一的职业标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工程。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法律职业的统一踏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根据统一的法律职业要求,法官和律师都应当以法律作为基本的行为准则,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在这个统一的法律职业中,法官、检察官、律师,分别行使不同的职能,发挥不同的作用,但作为一个整体,约束其行为的基本理念、基本价值是相同的。这个职业是社会主义法治得以实施的基本力量。只有法律职业中的每一个岗位、每一类岗位以及每一个群体的职业素质达到应有的标准,才能更加有效地发挥整个…  相似文献   

8.
现代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模式应适应法律服务市场对人才综合性能力要求,既有的培养机制存在适应性问题,需要修改和完善。一般来说,法律职业人才是指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教师在内的四个主要门类的法律工作者,现有的培养体制面临着不能同市场需求对接、培养实务型人才机制不足以及培养师资力量薄弱的问题。在未来的改革中,应从学位设置、培养目标、实务型法律人才训练、师资力量提升等环节入手。  相似文献   

9.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中央领导同志十分重视政法队伍建设,最近,对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又作出了重要的批示。这既是对律师队伍建设的要求,也是对整个政法队伍建设的期望,更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要求。人民法院坚决拥护中央领导同志的这些重要批示,并将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 一、对法官、检察官、律师提出统一的职业标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工程 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法律职业的统一踏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根据统一的法律职业要求,法官和律师都应当以法律作为基本的行为准则,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在这个统一的法律职业中,法官、检察官、律师,分别行使不同的职  相似文献   

10.
司莉 《中国律师》2005,(5):68-70
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关于从律师中遴选法官、检察官的规定或惯例,他们是如何保证从律师中选出的法官、检察官是律师中的优秀分子呢?笔者通过考察认为,主要是依靠一套运行有效的法律职业评价机制或者律师评价机制来保障的。我国法律实务界已经开始了法官评价机制的研究,而且,有些法院已经在进行实践,如北京市房山法院就制定实施了《房山法院法官评价体系实施办法》,但是,对于律师职业评价机制,学界少有研究,律师行业虽有惩戒、律师责任等制度,但是,没有形成律师职业的评价体系,对律师个体的评价往往是临时的、活动型的评价,缺乏长期有效的制度…  相似文献   

11.
一、法律职业与法律教育1、法律职业及职业特征法律职业是指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为代表的,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的法律技能与法律伦理的法律人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法律职业中的个体,我们称之为法律人或法律家。从广义上说,法律职业也包括司法辅助人员。法律职业并不是在有了法律活动就出现的。法律职业的出现是有特定的社会性条件与历史性基因的。司法官普遍地成为一种专业官员,在西方是建立在劳动分工基础上,经过500年的逐渐发展而出现的。我国的法律职业在近20年中得到快速的发展,但是,从严格意义上讲,我国法律…  相似文献   

12.
郭阳 《中国律师》2012,(2):81-82
我对律师遇到法官、检察官对其不尊重这样说——法官、检察官、律师虽然职责不同,但都是法律工作者,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鉴于我国封建社会制度历史较长,官员纠问式审案的惯性使然,且鉴于我国律师制度建立不久就夭折,恢复重建律师制度时间较短,在民事案件庭审尤其是刑事案件庭审时,法官乃至检察官对律师不尊重的现象时有发  相似文献   

13.
乔慧峰 《法制与经济》2010,(16):110-111
检察官的出现比法官和律师要晚很多,还有许多地方不完善,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检察官职业伦理是提升我国检察官队伍整体素质和化解司法腐败困局、强化文明公正办案的应然取向。检察官职业伦理应包括拒绝不当的压力、举止得当、具有合理的效率、公正无私等方面内容。培养检察官职业伦理的途径主要有法律院校的教育、检察机关的文化培养、严厉的惩戒机制等。  相似文献   

14.
美国的律师考试制度及其对我国司法考试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美国 ,法学专业教育是参加律师考试必不可少的条件 ,而通过律师考试是步入律师界的必经之路。职业责任考试在律师考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几乎所有的法官和检察官都是来自于律师队伍。这种职业准入制度有着诸多可资借鉴之处。我们应当加强职业责任教育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 ,加大职业责任在律师考试中的份量 ,逐渐建立一种制度 ,即只有通过律师考试的人才有资格任法官或检察官。  相似文献   

15.
蒋轲 《中国公证》2008,(9):62-63
说起公证工作,人们常常谈到它与其他法律职业,即法官、检察官、律师相比较的两个特点:一是风险特别大.二是游离于对抗机制之外.我认为第一点说得非常正确,但第二点似乎不完全如此.从简单的层面上看,检察官和律师在法庭上是交锋的对手,法官是他们之间这场对抗赛的裁判,这三者在法律规则的赛场上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相似文献   

16.
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上)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霍宪丹  刘亚 《中国律师》2000,(12):67-70
一.法律职业的产生与法学教育法律职业源于西方国家。西方国家中,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从一开始就有着不解之缘:法学教育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经之路,法律职业的共同体只对那些具有同一教育背景的人开放。法律职业在现代西方社会的相对“自治”和法律职业人员的专业化已成为西方法律最重要的传统特征之一。在西方国家,法律职业是指“以通晓法律及法律应用为基础的,职业”(《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法律职业者是一群精通法律专门知识并实际操作和运用法律的人,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他们受过良好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的运用法律…  相似文献   

17.
法学教育——口号背后的困惑 如今,国内许多法学院都提出一个口号:“培养跨世纪法学家。”但是,有多少学生是为了当法学家而进法学院?又有多少学生在走出法学院的时候就成了法学家? 当今社会并不存在一个脱离法律职业的法学家阶层,法学家首先是法律职业群体的一员——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律顾问和法学教师,而法学家的养成主要是靠个人潜心努力,而不是法学院教育。既然如此,一个声称要培养法学家的法学院,其实并不明白它究竟应该干什么和能够干什么,而争辩法学教育是培养“法律匠”、还是培养法学家,其实是在为一个虚构的问题在消耗智力。  相似文献   

18.
陆妍 《法制与社会》2014,(26):253-254
法学界对"法律人"的界定包括法律职业模式、法学教育模式、职业和教育模式、职业或教育模式四种。法律人犯罪就是由法律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具体又包括法官犯罪、律师犯罪、警察犯罪和检察官犯罪。  相似文献   

19.
法官和律师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和职业法律人,虽身份和职责存在一定差异,但双方都在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理应是相互独立、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关系。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建立法官和律师的良性互动职业关系,曾与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对法官和律师的关系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20.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加入WTO为标志,中国已逐渐融入了世界经济循环体系的今天,基于公平、公正的理念,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序进行的法律职业的作用日益彰显。依据法律职业社会角色的不同分属不同行业的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知.而以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为主体构成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也逐渐具备了形成的条件。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的确定迫切需要构建一种有效的运作机制以整合各个法律职业的工作者的智慧和能力,充分发挥整体的力量推动我国法治化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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