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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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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潘少莹 《法制与社会》2011,(13):166-167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长期以来都有着“重受贿,轻行贿”的传统,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打击贿赂犯罪存在一定程度的一手硬、一手软现象,有相当一部分行贿犯罪分子没有受到法律追究和惩处,导致行贿行为屡禁不止。要有效地遏制贿赂犯罪必须在查处受贿犯罪的同时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彻底根治贿赂犯罪。  相似文献   

2.
李超 《法制与社会》2013,(22):293-294
行贿与受贿犯罪是对合性犯罪,现行法律在对受贿犯罪的打击中往往忽视对行贿方的惩处。随着行贿方对我国法律知识的片面理解,而积极采取避重就轻的应对措施,扰乱经济市场秩序,同时也致使受贿犯罪案件高升不下,本文将结合本市单位行贿犯罪案件特点,就此行贿问题展开有理有据的分析应对。  相似文献   

3.
行贿犯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是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界定关系着行贿罪的定罪量刑,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关于行贿犯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界定也存在较大的争议。本文结合"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相关规定和解释,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含义、范围意义认定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述,旨在通过本文的研究,为刑法理论研究提供更加基础和丰富的资料,为司法实践中行贿犯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认定提供科学的指导。  相似文献   

4.
我国法律把行贿与受贿同时列为非法行为。这样,在追究行贿行为和受贿行为时,就会将行贿者与受贿者逼到同一“战壕”里。他们只有同守共盟,同心协力与政府对抗、与法律对抗才能共存。这无形之中增加了查办案件的难度,致使贿赂犯罪“黑数”大量存在。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在司法实践中常常运用“作证交易”,即以减少对行贿者的追究来提高侦破贿赂特别是受贿犯罪的效率。尽管我国刑法对“作证交易”没有作专门规定,但笔者认为,它符合司法经济和司法效率的要求。  相似文献   

5.
薛剑祥 《法学》2005,(1):109-113
2001年关于涉枪涉爆犯罪的司法解释出台后,司法实践领域在法律适用和量刑均衡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结合相关刑法理论,从分析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就此发布的“通知”和司法实践的现状入手,对有关涉枪涉爆犯罪的法律规定和法律适用问题作了研究,并就问题的解决提出了一些建议,力求促使涉枪涉爆犯罪的相关规定更具科学性、刑事司法结果更具公正性。  相似文献   

6.
当前,我国行贿犯罪呈现低查处率的尴尬现实,大量行贿人员逍遥法外,这与行贿行为的危害性以及严惩腐败犯罪的刑事政策相悖.困境的凸显,既有立法上的原因,也有司法上的问题.我国应尽快修订刑法和刑诉法相关条文,取消"不正当利益"这一构成要件的限制,增加对行贿方式以及处罚种类的规定,增设辩诉交易或有条件不起诉,确认初查阶段的法律地位等.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第389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鉴于法律规定,不难看出,法律对行贿者的处罚是不同于受贿罪的。如因被索贿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不是行贿。在重点治理商业贿赂的今天,研究解决贿赂犯罪的特点及提出解决的方法已经成为必要。笔者通过司法实践及研究贿赂犯罪有关理论的学习,认为在贿赂犯罪中,应当让行贿人处在一个特殊的地位中。即在贿赂犯罪中,对行贿人的处罚应在一定条件下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即“限制免责”理论.  相似文献   

8.
对行贿罪的几个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今,受贿犯罪分子惩处了不少,但那些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分子却惩处的很少,有的仍在继续进行犯罪,严重危害着党和国家的廉政建设。对于行贿分子打击不力,除了执法环境尚不尽人意、我们司法机关对行贿的认识存在着较大的分歧等因素外,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立法上的不完善和欠缺。本文现结合相关的工作实践,就行贿罪的几个问题发表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9.
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行贿犯罪查处难的现实困境,大量行贿人没有受到法定的刑事追究。一方面是由于立法规定的“不正当利益”的主观要件难以把握,无法查处向国家工作人员“身边人”行贿的行为;另一方面由于贿赂犯罪的隐蔽性和侦查手段的落后性,侦查部门不得不过分依赖行贿人的言词证据以打击受贿犯罪,存在着司法利益上的交易。破解这种困境,一是要取消“不正当利益”的规定,将向利用影响力受贿人行贿的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加大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增加犯罪成本;二是要构建特殊的贿赂犯罪证据规则,提高侦查水平,减少对行贿人言辞证据的依赖。  相似文献   

10.
关于单位犯罪诉讼程序问题的探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刘继国修订后的刑法吸收并扩充了1988年1月21日以来《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等刑事补充性立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内容,但现行刑事诉讼法尚无追诉犯罪单位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实际惩处的犯罪单位仍为数较少。近年...  相似文献   

11.
构建刑事诉讼缺席审判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刘柏纯 《政法学刊》2003,20(6):25-27
在我国三大诉讼法中,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规定了缺席判决制度,唯独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缺席判决制度,目前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是禁止缺席判决的。由于我国法律没有关于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规定,所以在打击跨国犯罪惩处潜逃境外的经济犯罪分子、打击单位犯罪等方面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从目前刑事诉讼理论的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的角度看,我国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2.
安智 《天津检察》2006,(4):24-24
在近年来的反腐败斗争中,受到法律严惩的往往是受贿者,行贿者却少有被惩处的。其实,行贿者和受贿者是天然的犯罪共同体,行贿引发受贿,受贿又导致渎职犯罪,不斩断行贿链条,权力腐败就不可能得到遏制。而工作在检察战线的同志们都有着相同的共识,贿赂犯罪是最难查办的,普遍存在着难侦、难捕、难诉的现象。  相似文献   

13.
司法职务犯罪是指现行刑法规定的只能由司法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故意或者过失地违背其职责义务而实施的侵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司法公正、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在理论上,可以将司法职务犯罪划分为司法侵权职务犯罪和司法渎职职务犯罪,第一类犯罪的犯罪原因可以从主客观方面探析,第二类犯罪的犯罪原因包括权力特殊、以权谋私和无责任心;此外,两类犯罪的共同原因是监督不力和惩处不严。预防司法职务犯罪除了要求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树立人权保障的观念和加强教育之外,还要完善法律、健全机制和改善司法条件以及加强监督、加大惩处力度。  相似文献   

14.
论行贿犯罪行为张天虹研究行贿犯罪的行为特征,对于正确认识行贿罪的社会危害性,准确认定和处罚行贿犯罪,以及完善我国行贿罪的刑事立法,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一、行贿犯罪行为的特征从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看,行贿犯罪行为一般均具有如下特征:1.主动性。即行贿人总...  相似文献   

15.
现行犯罪构成理论共性比较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犯罪构成理论,是刑法理论对刑法规定的犯罪成立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进行系统归纳和分类的结果。由于对犯罪成立条件的归纳和分类方法不同,各国犯罪构成理论的体系结构和表述方式有很大差异,但这些理论的内容没有实质上的区别。它们都包含了不少合理的因素,也都存在一些根本的缺陷。犯罪构成是犯罪成立基本条件的理论概括,具有指导司法实践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的作用,但不应以其代替法律作为司法实践中认定犯罪的标准。  相似文献   

16.
随着计算机犯罪案件的日益增多,严厉打击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已经刻不容缓。然而,在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案件的过程中,适用刑法相关规定遇到了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为适应司法实践需要,明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17.
行贿罪与受贿罪是一对相辅相成的犯罪,有受贿,就必有行贿,反之亦然.没有受贿,行贿就无处可行,没有行贿,受贿就无源而竭.由于行贿乃受贿之源,因此,各国以及台湾、香港地区为了更加有效地打击受贿犯罪,进行廉政建设,都在通过法律规定受贿罪的同时,也对行贿罪的认定及其惩治作了规定,了解这些规定对我们从事行贿罪的研究大有益处.  相似文献   

18.
《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贿赂犯罪作出了重大修改和完善,加大了惩处腐败犯罪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反腐败的立法规定,严密了腐败犯罪的制度之笼.贪贿犯罪由单纯的“数额”标准修改为“数额或者情节”标准;修改贪贿犯罪量刑幅度;废除贪贿犯罪的交叉刑;废除贪贿犯罪中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进一步扩大贪贿犯罪坦白从宽的适用范围;修改行贿罪处罚标准,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增设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严密行贿犯罪法网;增设财产刑,加大对贪贿犯罪的处罚力度;对贪贿犯罪增设死缓期满后适用终身监禁;删除贪贿犯罪中行政处分内容.  相似文献   

19.
论单位犯罪的定罪与处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单位犯罪是一个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的问题。97年3月14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案,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在总则第二章专设一节对单位犯罪作了规定。为司法实践中对单位犯罪的惩处提供了法律根据。本文拟根据修订的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定罪与处罚加以初步探讨。单位犯罪是个人犯罪的对称。个人犯罪,是指以自然人为主体的犯罪。而单位犯罪,是指以单位为主体的犯罪。我国1979年刑法没有涉及单位犯罪问题,因为当时在现实生活中还不存在单位犯罪这种社会现象。这主要是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位,尤其是…  相似文献   

20.
1997年刑法第389条规定:“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以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行贿与受贿是共生关系,同生同灭,但长期以来,无论在刑法理论或在司法实践中都偏重于处罚受贿方,而忽略行贿方,对行贿惩处不力。这不仅源于观念上重视不够,也由于对行贿罪的司法认定有一定困难。为此,有必要探讨对行贿罪的司法认定问题。一、“不正当利益”问题在1979年刑法第185条对行贿罪的规定中,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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