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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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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跨国银行的有效监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按照加入WTO时对银行领域开放的承诺,中国5年内要逐步取消对外资金融机构在地域、客户等方面的限制,这将使银行监管者面临诸多挑战。本文分析了金融发达国家的银行监管制度和巴赛尔委员会关于银行监管的最新进展,拟为我国对跨国银行的监管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2.
陈颖 《广东法学》2002,(1):18-23
多数国家对外资银行的进入均采取了慎重的态度,对市场准入限定了一定的标准,我国也是如此。根据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资银行、合资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设立外资银行的申请者应当已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提出设立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设立外国银行分行的申请者应当是已经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的、提出设立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0亿美元,最近在华设立的一家分行已正式营业一年以上;设立合资银行的申请者中的外国合资者应当已经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提出设立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这些准入条件有利于提高外资银行运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存款者的风险。  相似文献   

3.
后WTO时期银行业全面开放,外资银行进入中国更加自由和便利。这加大了金融风险,也给外资银行监管带来了严峻挑战。鉴于此,国务院适时出台了《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新条例以审慎性监管为理念,以外资法人银行为政策导向,这有助于控制金融风险和保护存款人利益。新条例在构建高效的外资银行监管机制方面将发挥重大作用。  相似文献   

4.
在对外资银行的监管上.我们先后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对外贸易法》等法律,并于1994年4月1日实施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6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上海浦东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在以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框架的监管体制下,外资银行在蓬勃发展的同时.在经营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抽回营运资金、迟缴或漏缴存款准备金、将境外不良资产调入境内、私自转借帐户、超范围经营、转移营业利润等等。这从一个…  相似文献   

5.
<正> 一、我国涉外金融立法现状 (一)对外资金融机构常驻代表机构的管理立法 自1979年批准日本输入银行作为第一家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机构的外国银行在北京开设办事处后,国际金融界一些知名度较高的银行接踵而来。日本的东京银行、三和银行,美国的美洲银行、大通银行、芝加哥第一国民银行,法国的巴黎国民银行、兴业银行,英国的巴克莱银行等随即在北京开设了代表处。1983年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关于侨资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管理办法》,规定了外资金融机构的常驻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开放区域和业务范围。此后,一些实力雄厚或对华金融业务较多的外资银行在北京或经济特区  相似文献   

6.
2006年12月我国入世过渡期结束后,国务院和中国银监会分别颁布了《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这两部法规充分体现了我国的入世承诺,贯彻了国民待遇的原则,加强了对外资银行的审慎监管。本组笔谈收录的4篇文章,既对这两部法规的整体作了评述,又对具体制度,如准入监管、审慎监管、终止和清算进行了研究,同时分析了新外资银行法的特点及其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并表监管工作,有效实施风险监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负责指导外资银行并表监管工作。第三条 银监会对设立营业性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的独资、合资银行,以及在华设立两家以上(含两家)营业性分支机构的外国银行实行并表监管。通过并表方式,银监会全面监管在华注册外资法人机构的全球经营和风险状况;监管外国银行在华总体经营和风险状况,并关注该机构全球经营风险和市…  相似文献   

8.
为引进和利用外资,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深圳特区率先尝试引进外资银行。目前,已在五个经济特区和上海市批准设立了46家外资金融机构,包括外资银行分行、合资银行和合资财务公司。几年来,外资银行业务发展迅速,资产总额和存放款及其他业务量大幅度增加,对我国金融事业和经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多方面原因,也存在不少问题。一、当前外资金融机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相似文献   

9.
谈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侯放对境内金融机构的外汇业务实施有效监管,一直是一国外汇管理法规的重要内容。本文拟对我国有关法规作一阐析。一、我国监管外资金融机构法规的沿革建国后,外资金融机构在遵守我国当时政策、规章的前提下,继续经营金融业务。①至1979年,仍...  相似文献   

10.
我国入世以后,时外资银行的开放度越来越大,这对我国金融业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为了保障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健发展,有必要对外资金融机构进行更为有效而审慎的监管。  相似文献   

11.
外资银行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加入WTO之后 ,金融服务市场将进一步对外开放 ,外资银行将更大规模地进入我国并开展各种业务 ,必将对我国的银行业竞争格局、市场秩序甚至金融安全产生重大影响。本文探讨了在不违背WTO规则的前提下对外资银行实施监管的原则和内容 ,并对我国相关制度的完善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本文首先分析了监管外资银行应当遵循的保护本国银行、对等互惠、最惠国待遇以及国民待遇等原则 ,介绍了巴塞尔委员会关于外资银行监管的要求。在此基础上 ,本文探讨了外资银行监管的主要内容 :市场准入监管、业务监管 ,并对我国进一步完善与外资银行监管有关的存款保险、紧急援助措施、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银行的信息披露和内控、外资银行的风险性监管等内容提出了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引导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健康发展,有效防范银行业务经营风险,保护银行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类银行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中资商业银行,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设立的合资银行、外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网上银行业务,是指银行通过因特网提供的金融服务。  相似文献   

13.
母国监管已经成为各国跨国银行监管所接受的基本原则 ,我国也早在 1 990年即发布了《境外金融机构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于 2 0 0 1年又出台了《商业银行境外机构监管指引》 ,这反映了我国对母国监管的重视。但是由于各种原因 ,现有的境外机构准入监管规则存在各种局限性。本文在探讨这些局限性之基础上 ,就我国境外机构准入监管法制的完善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4.
[公布机关]国务院[文(令)号]第478号令[公布日期]2006.11.11[类别]经济法·金融管理[施行日期]2006.12.11[同时废止法规]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对外资银行的监督管理,促进银行业的稳健运行,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外资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下列机构:(一)1家外国银行单独出资或者1家外国银行与其他外国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二)外国金融机构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共同出资设立…  相似文献   

15.
浅议跨国银行并表监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今并表监管成为跨国银行的一大焦点。随着中国入世和外资银行政策的放开,并表监管的问题逐步提上日程,我国银监会现在正全力关注并表监管的实施问题。本文在分析了欧盟和美国在银行并表监管实施后,对中国实施并表监管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6.
跨国银行监管制度是国际金融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主要有并表监管模式和东道国监管两种模式。中国作为巴塞尔协议的会员国之一,即将面临跨国银行监管制度与国际统一问题。我们可以在借鉴西方的金融监管制度的基础上,考虑自身的特殊性,构建出适合自身发展的跨国银行监管制度。  相似文献   

17.
外资银行监管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外资银行监管逐渐成为我国法制建设中的重要课题。文章从三个方面就我国外资银行的监管提出完善建议:⑴在监管原则方面,应采取对等的国民待遇原则,并辅之最惠国待遇原则作为我国的外资银行监管原则。⑵我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督与管理如需与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接轨,接受并实施《巴塞尔协议》既是必由之路也是一条捷径,并应据此建立与完善我国外资银行监管指标体系和建立外资银行的审慎监管机制。⑶应建立我国的外资银行同业公会自律机制  相似文献   

18.
解读一人民币业务对外全面开放按照中国加入WTO所作出的承诺,今年12月11日,我国将取消外资银行在中国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根据《条例》的规定,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各期限贷款、办理票据承兑贴现等13项金融业务,而且这些银行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还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从业务范围来看,这些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已经站到同一起跑线上,可以在同样的市场中争夺客户,分享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机会。(第29条)对于那些按照资源原则没有实现转制的外国银行分行,按照审慎性的监管原则,将其经营范围规定为外汇业务以及除了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允许其吸收中国境内公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第31冬、解读二体现审慎性监管原则特殊情况下,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决定的,可以适当延长审查期限,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申请人凭批准筹建文件到拟设机构所在地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领取开业申请表。这条规定是考虑到外资银行在满足监管要求方面的实际困难,从而作出的缓冲性规定。(第15条)解读三采取自原的原则,尊重外资银行的意愿对于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商业存在形态,《条例》遵循自愿原则,外资银行可以自由选择在华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即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也可以只设立分行或者代表处。至于如何选择,完全看外资银行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解讯四监管原则真正实现内外统一在对外资银行的监管要求方面,《条例》坚持了内外统一的原则,规定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应当遵守《商业银行法》关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外国银行分行变更的由其总行单独出资的外商独资银行以及本条例施行前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规定要求。(第40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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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生效已近一年,意味着中国兑现了入世时的承诺,中国银行业向外资打开大门,允许在华外资法人银行为中国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由于我国并没有建立完善的外资银行市场退出监管机制,使我国存款人在外资银行资不抵债时将面临很大的风险。因此,研究中国外资银行市场退出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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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银行业国际化的发展,并表监管成为对跨国银行进行有效监管的一种重要方法。本文通过对国际银业并表监管立法和技术方面的总结分析,研究我国银行业并表监管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并结合我国监管实践提出完善我国并表监管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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