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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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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确监狱管理机关执法侵权的概念、归责原则、类型和救济途径,是监狱管理机关正确执行刑罚、保障罪犯人权的前提和基础。适应依法治国的理念,监狱管理机关要未雨绸缪,尽快完善罪犯权利保障范围和实现途径,使刑事执行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相似文献   

2.
确立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需要重新解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刑罚执行政策,实现基本刑事政策与监狱行刑政策的契合。监狱行刑领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在具体监狱制度的实践中加以体现,主要表现在罪犯权利保障、罪犯纪律惩戒、罪犯分级外遇、刑罚执行变更等四个监狱重点行刑制度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监狱的实现,要以监狱体制改革,监狱布局调整、监狱物质保障,监狱工作理念更新、监狱制度建设、法治建设为其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3.
班军慧 《法制与社会》2011,(24):268-269
减刑、假释制度是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主要运用于刑事案件的执行阶段,是罪犯在监狱服刑过程中的重要权利,针对实践中减刑、假释的实施现状,探究了服刑人员的减刑权和假释权权利保障不力的原因,提出了完善我国监狱服刑人员的减刑权和假释权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4.
罪犯由于被剥夺人身自由,其权利容易受到监狱部门的侵害。监狱部门的行为是行政行为,现今世界各国普遍允许罪犯权利缺损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文指出为了法制建设的需要,我们应该在中国建立司法行政诉讼救济的基本范围包括绝大部分监狱执行刑罚行为,但不包括抽象行政行为。我们还应确立两个立法原则,即明确行政救济前置原则和充分保障律师参与原则。  相似文献   

5.
程颖 《中国司法》2009,(11):52-53
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是体现一个国家或社会人权保障状况的重要窗口。随着“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入宪,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践行,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罪犯权利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当前监狱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6.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颁行,监狱法律关系也运用而生.本文试就监狱法律关系的几个基本问题谈以下浅见.一、监狱法律关系的构成与特点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监狱法律关系就是由监狱法所调整的,在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与罪犯之间,在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监狱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其一,监狱法律关系发生在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的工作过程之中,始于罪犯被收监,终于罪犯的刑罚执行完毕.其二,监狱法律关系实质上是监狱机关与其他监狱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其中主要的是监狱与罪犯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其三,监狱法律关系由监狱法规所确认和调整.监狱机关与罪犯之间的关系不能都成为监狱法律关系,只有  相似文献   

7.
党提出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对我国的发展是一次执政思路和方式的重大转变,其核心内容是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政治文明建设在监狱工作中主要体现为监狱人民警察和罪犯两者关系的变化,即监狱人民警察在行使其权力时是否关注罪犯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力是否受到各方面的监督。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构,是司法权力乃至政治权力运行中的一部分,因此,政治文明建设的真正进步还有赖于政治体制改革。  相似文献   

8.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法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当前,在我国监狱治理过程中,以人为本,依法治监还不是很好,监狱人民警察"人治"的思想还有一定的市场,尤其是罪犯的权利难以保障。因此,如何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监"的法治理念,加强监狱法治化建设,确保刑罚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9.
罪犯权利保障:监狱法治化之必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罪犯权利保障,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文明、法治文明的标尺,也是监狱行刑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监狱法治化之必然。保障罪犯权利,始终是贯穿监狱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确立权利至上理念,国家权力不得超越于公民权利之上,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不受国家权力的任意侵犯;防止权力扩张倾向,监狱及其监狱人民警察不能擅自扩大自己的处分权力,必须把握自由裁量的适度性;强化权利救济观念,权利救济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救济的具体模式呈现多元化,可以选择不同的路径来实现。  相似文献   

10.
罪犯权利保障是人权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法治是国家法治的重要标志,罪犯权利保障是监狱法治的重要标尺。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颁布,罪犯的法定权利进一步从法律层面确立。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依法治监进程的加快,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进一步觉醒,罪犯维权已成为一项经常性的活动。但是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正当罪犯维权活动健康发展时,两种倾向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就是权利的过度维护和权利的保障不力问题摆在监狱工作者面前。因此,在这一背景下提出罪犯权利观的均衡理论就有了特别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民警是监狱执行刑罚的主体,执行的是国家强制力所赋予的权力。监狱民警的执法权是法律所确认和所规定的,是监狱民警依法对罪犯实施改造与教育的前提。但是民警的执法权与执法要求不相对称、与罪犯的权利保障心理不相对应、与执法风险的防范不相对等等新的情况,已影。向到民警执法权的有效行使,影响到监狱执法环境的建设。因此,有必要对民警的执法权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2.
目前我国监狱拥挤是影响行刑效益的一个突出问题,监狱拥挤造成刑罚执行机关安全压力增大,刑罚执行效益降低,不利于罪犯权利的保障,不符合行刑经济化的要求;刑罚执行成本过高,有饽于行刑社会化的趋势。解决监狱拥挤状态,从根本上说,就是要通过减少犯罪,从源头上控制押犯之源;从治标的角度看,就是要增建足够数量和容量的监狱;当前比较务实的做法,是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刑事案件,不判处犯罪人监禁刑,而在社会上执行,以减轻监狱的压力。  相似文献   

13.
监狱行刑客体与监狱行刑对象既密切联系,又有着原则区别。监狱行刑对象是指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他是监狱行刑客体的载体。而监狱行刑客体是指对于正在狱内服刑罪犯执行刑罚的具体指向。具体又分为惩罚客体和改造客体。监狱行刑的惩罚客体是罪犯的人身自由,某些罪犯还包括政冶权利。监狱行刑的改造客体是导致罪犯个体犯罪的主观恶性。...  相似文献   

14.
由于罪犯特定的法律身份和人身状态,与普通公民权利相比,罪犯权利具有有限性、不完整性、特定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因此,作为弱势群体,罪犯权利亟须国家的公力救济。而单纯国家本位的监狱行刑中,遵循的是阶级斗争范式,不但对罪犯权利不够明确,而且在观念上习惯于“赐予”罪犯权利,根本无法全面保障罪犯及其利害关系人的权利。随着权利本位理论的确立,基于权利本位引领下的规范体系研究势如破竹,基于罪犯权利的不同来架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有助于监狱行刑和罪犯改造以及社会和谐的罪犯权利公力救济机制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5.
罪犯和监狱民警在监狱运行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罪犯人权与监狱民警的权益保障都是实现人权保障的共同需要。因此,践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既要保障罪犯人权,也要关注监狱民警的权益保障,两者是处于同一过程中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只有罪犯人权与监狱民警的权益保障实现了,才能确保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也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建设进入了依法治监的法治规范化轨道。依法治监的根本精神在于罪犯权利保障,从权利保障视角来透视依法治监,我们可以发现其蕴义就是:树立权利保护的法治理念, 建立全面维护罪犯权利的监狱法律体系,完善罪犯权利保护的执法体系,健全罪犯权利保障的监督体制。  相似文献   

17.
吴澍梅 《政府法制》2014,(13):50-51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担负着惩罚和改造罪犯的重要的任务,监狱医院管理是监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医疗问题,更重要的是涉及执法、人权斗争、罪犯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监狱医疗卫生工作作为人权斗争的前沿,备受关注,非常敏感.笔者结合监狱医院的实际,在对罪犯医疗社会化过程中等诸多问题进行全面剖析之后,认为只有通过完善监狱医疗条件并最终实现监狱医疗与社会医疗的接轨,罪犯医疗社会化后才能最终解决罪犯医疗费用保障问题,解决监狱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保障罪犯的健康权利.  相似文献   

18.
李冬妮 《法制与社会》2013,(33):203-205
罪犯权利的保障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监狱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内骞,更是衡量监狱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本文着重论述保障罪犯权利对于监狱法治化建设的现实意义,进而从更新观念、构建法律体系、提高干警素质、完善配套措施等多方面提出保障罪犯权利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9.
论监狱的功能——以监狱的社会属性为研究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洪 《犯罪研究》2009,(4):31-36
监狱是社会制度发展的附属物,也是刑罚发展的衍生物。监狱作为国家刑罚的执行机关,同时又是社会安全的保障机器。监狱是属于社会属性的范畴,监狱与社会在逻辑上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监狱的这种根植于社会的属性,决定了监狱与社会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对社会来说,监狱的存在即是发挥着它在社会中应有的作用。监狱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监狱作为刑罚执行的最主要主体,国家通过刑罚来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彰显着其独特的隔离关押、犯罪控制和罪犯再社会化的社会功能。  相似文献   

20.
监狱刑罚执行制度是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家依法行使刑罚权的重要一环,刑罚执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刑罚功能的发挥和刑罚目的的实现,直接影响到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构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我国监狱主要负责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以及剩余刑期一年以卜有期徒刑罪犯的执行工作。目前,全国监狱承担着160万左右罪犯的惩罚与教育改造工作,是我国最主要的刑罚执行机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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