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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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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修订的律师法赋予律师完整的参与刑事诉讼的权利,使控辩双方趋于平等,这即给检察机关公诉工作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检察机关应抓住新律师法带来的机遇,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尊重和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建立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公诉模式。  相似文献   

2.
律师法实施过程中,在律师会见、调查取证和阅卷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从保障律师权利、调整工作方式、强化律师执业监督、加强能力建设方面予以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3.
律师执业豁免权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的权利,可以保障当事人的人权,促进司法公正,保证律师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也有利于审判方式的改革。修订后的律师法规定了律师享有庭审言论豁免权,意义十分重大,应该完善相关立法,扩大律师执业豁免权的内容,并强化律师管理、完善律师惩戒制度,防止律师滥用执业豁免权。  相似文献   

4.
新律师法与1996年律师法相比,在立法框架、律师职业性质、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以及律师权利保障等方面有很大突破。但在立法指导思想上,仍然将律师法定位于管理与规制,将一些本应由国家公权力承担的使命与职责赋予律师,用行政管理的模式来监督管制律师执业活动,并且“不得”、“不准”、“必须”、“应当”等监督、管理性立法用语的数量和出现频率与旧法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新律师法很难摆脱“政府管理法”之嫌疑。  相似文献   

5.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律师法。新律师法的修改出现了诸多亮点,从立法层面上解决了困扰律师执业的诸多问题,改善了律师的执业环境,为进一步推进律师工作建设,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完善律师管理体制,提高律师工作水平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同时明确了律师协会的职责,为发挥律师协会的自律作用提出了时代性要求。  相似文献   

6.
律师执业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政法机关执法能力建设的需要。律师执业权利在刑事诉讼中主要表现为会见权、提出意见权、调查取证权、阅卷权和投诉权。在现行的法律规定和执法环境下,律师执业权利的充分实现还存在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应当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予以重构,以充分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是完善律师制度的重要内容。在现行的法律规定和执法环境下,律师执业存在的困境。重构律师在刑事诉讼代理中的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  相似文献   

8.
律师权利最为重要的是人身权利和执业权利两方面。律师权利保障不足存在诸多表现 ,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国家立法、司法执法、传统文化、习惯做法、文化素质、思想观念等诸多因素均可能导致律师权利保障不足。律师权利保障不足问题不是单纯地通过完善相关立法便可轻易解决 ,其解决应是一个系统的工程。  相似文献   

9.
职业律师作为推动法治的重要力量,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为刑事被追诉人有效行使辩护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基于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诸多因素,刑辩律师的权利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但是,制度设计缺陷、执业环境较差、少数律师执业理念存在偏差等问题,使刑辩律师的执业常常陷入困境。  相似文献   

10.
自我国“刑事诉讼法”进行重大修改,及“律师法”出台后,中国律师界由当时的兴奋转入了静冷的思考。尤其对律师合法执业权利的认识成了目前保护律师合法权益的焦点,这也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进一步深化的必然内容。本文主要从律师职能犯罪,执业豁免权,以及执业行为罪与非罪等问题进行了“辩护”。  相似文献   

11.
论我国刑事辩护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本、最关键的诉讼权利.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制度作了重大修改,使其更加民主化、科学化.但是,其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与有关国际法律文件的要求存在一些差距.因此,有必要对此加以研究和探讨,以便在明确律师在侦查阶段辩护人的主体地位;完善律师权利,充分保障律师履行辩护职责;健全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的保障制度及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等方面予以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2.
看得见听得到的正义--论侦查阶段律师在场权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在场权制度的模式大致可分为实质在场和形式在场两种类型.尽管由于立法理念和司法实践的差异,各国对于律师在场权制度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但都将其落实在侦查阶段.律师在场权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具有丰富我国刑事诉讼基本理论和保障犯罪嫌疑人基本人权的理论和实践功能,确立该制度对于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在中国一步到位地建立该制度,无论从理念转换还是制度设计上来看都是非常困难的.鉴于律师在场权在侦查讯问时的积极作用和在整个刑事诉讼中的制度性功能,在未来的刑事诉讼法典再修改过程中应有步骤地建立这一制度,并通过立法技术等手段来克服实践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现实社会中存在的不良执法环境、警察超强负荷的工作状态等问题,使得对警察婚姻家庭权利义务的保护处于不利状态。为扭转这种现状,应当从立法上予以改变。建议在《人民警察法》或《警衔条例》中增加特别条款,以保障警察的法定婚姻家庭权利义务的实现。  相似文献   

14.
刑事审前程序中律师辩护权利规定的不完善已成为法学界的共识。保障辩护律师参与侦查程序,完善其权利,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关注的焦点之一。以现实的视角确立保障程序正义的基本权利与制度,对不同权利的作用进行体系性的定位,并确立相应的权利保障与救济机制,是增强侦查程序辩方力量的关键。  相似文献   

15.
新《律师法》是在要求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的背景下出台的,这部法律自然不乏有亮点之处,尤其是对律师执业过程中的“三难”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解决,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律师的权利。新《律师法》实施后,会对侦查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和挑战,侦查机关应探索侦查模式改革的新思路,促进侦查工作适应新情况变化,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地向前发展。  相似文献   

16.
《律师法》经过修改已经颁布。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权无疑是此次修改的亮点,可以预见也是实践操作中的难题。律师会见权在侦查阶段对于犯罪嫌疑人有着独特的价值,更是整个刑事诉讼辩护制度的基点。律师会见权于国际条约和一些法治发达国家都有规定。对我们国家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权的设置,应当全面、辩证地看待,既要充分认识律师会见权的积极面,也要看到其相对性、消极面;既要符合法治现代化潮流,也要充分考虑国情民情、刑事政策,吸取国外立法的精华,摆准当前价值追求的准星,把人权保障与犯罪控制置于天平的两端,冷静而务实地衡量出最为精准的目标。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自1997年修改之后,刑法第306条关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规定就备受法律界尤其是律师界的关注,取消刑法第306条的议案屡次被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人认为刑法第306条属于职业歧视,导致职业报复现象的发生和法律的重置,使律师不愿代理刑事案件,造成司法人员和律师在法律上的不平等,影响律师权益的保障。笔者通过对上述观点的分析,提出如何正确对待和完善该条法律规定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律师在场权本质上是公民对国家权力的一种监督权,反映了刑事诉讼主体性理论、程序公正理论、多元价值平衡理论的客观要求。律师在场权是对侦查权的一种制衡,许多国家及相关国际文件都确认了律师在场权。在我国尽快确立这项权利,有利于公正的侦查程序的建构,对遏制刑讯逼供、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等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刑事刑诉法修订是对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和完善,一方面由于强制措施以及侦查手段的强化,进一步确保了渎职侵权犯罪侦查工作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出于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障、非法证据的排除以及侦查程序的规范给渎侦工作又提出了更高的新要求。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应当积极有效地应对新刑诉法实施过程中对渎侦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与负面冲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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