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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根据刑法第 93条的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两种情况 ,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刑法 93条第一款 )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 (刑法 93条第二款 ) ,一般认为 ,前者是“正宗”的国家工作人员 ,后者是“准国家工作人员”。(一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刑法第 93条第一款的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所谓“国家机关” ,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审判机关及检察机关 ,在上述五大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 ,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事公务”是刑法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本质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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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渎职犯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所指的“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一概念涵盖了不可或缺的两个层面:首先,“国家机关中”,即在行使国家权力,从事国家管理职能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组织中的人员;其次,“从事公务”,即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的管理、组织、领导、监督等活动的人员。笔者认为,依法行使行政职责的事业编制人员,虽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应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论,也应成为渎职犯罪主体。 现实中,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行政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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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渎职犯罪主体身份与职务不同,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的实行犯、教唆犯、组织犯、帮助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能否成为非国家工作人员的教唆犯,一直是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争论不休的问题,本文就主体中共同犯罪的理论进行深入分析,并回答了如何认定渎职共犯的定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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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中并列的两个子集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内涵的认识,理论和实践界主要存在两种不同观点,即"身份说"和"公务说"。"身份说"认为,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理应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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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从根据立法原意和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相关规定来理解,渎职罪主体应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如考虑到刑法总则第九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以及总则对分则第九章渎职的指导作用,则渎职罪主体不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文试就如何界定渎职罪主体范围略陈管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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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宇峻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2,(3):67-68+76
本文对当前查处渎职犯罪案件中的主体认定和案件管辖两个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受国家机关委派、委托、聘用等从事公务的人员 ,应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以解决《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中犯罪主体的规定与司法实践相脱节的问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应由检察机关受理管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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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4):42-48
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该条规定了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一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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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把握其本质特征的关键是界定行为人所从事的公务。渎职罪主体可分为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非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两类。行为人所从事公务的性质是认定渎职罪主体的核心要素,履行职责不因个人身份和单位性质的不同而改变主体的性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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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坚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6,9(2):102-106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职责为主要标准判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已逐渐取得共识。结合有些具体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主体认定问题尚须进一步加以分析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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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确定和追究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民事赔偿责任的主要法律根据是《宪法》第41条第三款的规定和最近颁布的《民法通则》第121条的规定。所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民事赔偿责任”,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因其不法行为或为了公共利益而不得已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必须承担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它有以下几个重要特征: (一)侵权行为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实施的。这里的“执行职务”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和行政规定行使职权,另一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背法律和行政规定,不适当地行使职权。前者造成他人权益损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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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后的《刑法》第九章将渎职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范围过窄。具体而言,其弊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修后的《刑法》第九章将渎职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使得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行为无法被追究。修订后的《刑法》第九章以外的一些章节,即第二章危害公共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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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侵权犯罪的成因、特点及其预防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渎职侵权犯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文拟从渎职侵权犯罪的成因、特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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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277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综观该法条的其余二款内容,可见,我国妨害公务罪的对象除了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以外,基本上都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笔者认为,从司法实践以及妨害公务罪立法本意出发,应以“公务人员”代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引入妨害公务罪法条,作为妨害公务罪的对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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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察机关错捕赔偿程序的设想傅宽芝国家赔偿法是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损害后,得以要求和取得国家赔偿的重要法律依据和保障,是国家用以减轻和挽回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害所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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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评议是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效形式。石泉县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加强对任命的“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促进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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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之一:渎职罪主体应界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涵盖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以国家工作人员论”部分。这样的主体界定,既有利于检察机关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检察权,也有利于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特别是金融、证券、商贸、物资、建筑、铁路、公路、航运、航空、交通、邮电、粮食、供电、供水、供气、文管、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