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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正>当前,用人单位80%以上是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也是劳动争议案件中纠纷的多发地带。由于劳动争议案件中规章制度证据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用人单位提供,因此有必要从证据角度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收集、保存和提交进行一些分析。一、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应当法定化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  相似文献   

2.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收集、保存证据的能力明显不足。基层人民法院在审查与判断时,必须考虑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坚持司法能动性理念,发挥审判权的能动性,认真审查证据属性,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如此劳动争议案件裁判才能达到“两个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3.
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矛盾,是劳动关系不协调的表现,应通过和谐处理劳动争议,来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4.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认定劳动关系的合法依据。但受我国现实劳动制度的影响,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大量存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存在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的情形,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特别是在工伤赔偿认定、追索经济补偿金、劳动保险待遇等诸方面,用人单位往往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不承担《劳动法》规定的相关义务,使劳动关系双方的和谐稳定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明确劳动关系确立的有关要件及事…  相似文献   

5.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属于特殊劳动争议,劳动者提请劳动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或者两年民事权利诉讼时效的限制。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记录两年保存期限的规定不能成为限制劳动者劳动报酬权利享有的理由。劳动者在工资表上的签字不能视为是其对工资支付数额、项目等无保留地接受的凭据,更不能等同于工资账目的结清。在企业广泛采用多种薪酬形式下,工资经折算后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不能成为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合法的司法界定标准。  相似文献   

6.
伴随劳动争议日趋复杂化、多样化的趋势,劳动相关立法在实施中对用人单位及劳动者产生了哪些影响?当前劳动争议表现出哪些地区性的特点?其原因是什么?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在纠纷解决中有怎样的倾向选择?带着这些问题,本文针对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争议的整体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对西城区劳动争议的现状及其解决方式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特别针对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目前在纠纷解决中的地位及适用情况等问题,提出了我们的思考与建议,以期为政府有关部门促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7.
劳动合同制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的必然要求。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稳定而和谐的劳动关系,既是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的需要,同时也为劳动争议的处理提供了直接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并指出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但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非常普遍,这种现象在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内尤为突出。大量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一方…  相似文献   

8.
<正>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或生产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并相应扣减其工资报酬,这也是劳动争议高发的领域。用人单位在调整劳动者岗位和薪酬时应当合法运用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依据并合理作出调整变更行为,以避免产生劳动争议,更好地维护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
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国家立法机关和政府、社会所关注的重大问题,也是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我国劳动关系呈现出复杂多样的态势,各种劳动争议纷纷出现,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建立可以有效地协调劳动关系和处理劳动争议,但是我国目前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从具体措施的规定、把握层次性、丰富多样性,以及充分发挥企业和工会的代表性等方面加以构建.  相似文献   

10.
下岗职工是当前社会一特殊劳动群体 ,在其下岗期间 ,如何正确处理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保护下岗职工的劳动权利实现及兼顾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 ,是司法实践中难以处理的难题。本案从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机构和法院截然不同的裁判进行适用法律方面的探讨 ,建议把下岗问题纳入法律调整范畴 ,参考国外劳动立法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群体劳动争议因其争议主体的集体性和组织性、争议内容的多元性和争议手段的集体对抗性而内在地需要工会作为劳方代表参与争议解决。然而,在行政主导的争议处理机制下,忽视了规范化的制度建设,工会的角色定位不明晰,再加上工会自身存在较大缺陷,集体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与群体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不衔接,造成了工会难以参与群体劳动争议处理的困境。因此,需要完善相关制度,确立三方机制的处理方式,明确工会在群体劳动争议处理中的法律地位,制定工会参与的具体形式、条件和程序,克服工会自身缺陷,构建群体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与集体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对接制度。  相似文献   

12.
证明责任的科学分配,应当充分体现发现真实真相、实现公平正义和诉讼效率的司法理念,并尽量做到几者兼顾。在审判实务中,法官在法律或者司法解释等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当主要根据证明对象证明的难易程度、证明主体的证明能力、证明对象与主体的关系(如证据所持或证据距离)、立法目的及其价值取向、盖然性等最基本的因素综合考虑,科学确定证明责任的具体分配。  相似文献   

13.
源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制度,在行政法上已经发展成为一项独立的公法制度,然而我国行政法对此却缺少关注,尤其是行政法上因不当得利发生纠纷进入诉讼后的举证责任问题。由于行政法上不当得利制度的特殊性,行政法上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应适用行政诉讼中"被告举证"责任原则并援用民法上的"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4.
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的民事庭审方式改革中引入了举证责任原则,庭审的对抗性由此得以增强,证据的重要地位也逐渐凸现,这就要求加强当事人收集证据的程序保障。但我国关于当事人收集证据的程序保障的法律规定是严重缺失的,这不仅严重影响了诉讼程序效用的发挥,也阻碍了我国诉讼制度的改革进程。因此应通过加快程序保障措施的法律化,构建独立的审前准备程序,扩大律师的调查取证权,设立书证、视听资料、物证提出命令制度及庭外证人证言收集制度等措施加强当事人收集证据的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15.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检察机关非法证据排除权限的规定是适当的。我国审判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应当被设定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程序。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非法证据承担一定举证责任,以避免被告人任意提起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只承担提供证据责任,提供的证据使法官对证据的合法性产生合理怀疑即可。而控诉方应当对证据的合法性承担说服责任,证明标准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当控诉方未能证明其证据为合法所得或证明未达到证明标准时,法官应当推定该证据系非法手段所得,并依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将该证据予以排除。从我国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来看,应当赋予被告方就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独立地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全面有效实施,还需要相关制度予以配合。  相似文献   

16.
由于对不当得利制度和证明责任理论研究的不足,不当得利纠纷中证明责任的分配问题一直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不当得利中无法律上原因的证明责任分配应遵循如下原则:在给付型不当得利中,如给付目的之基础法律关系根本不存在,由受利益人对其受益有法律上原因负证明责任;如给付目的之基础法律关系曾经存在,而其后不存在,则由受损害人对受利益人之受益无法律上原因负证明责任。在非给付型不当得利中,唯对于因受损害人的非给付行为所致的强迫得利,由受损害人对受利益人之受益无法律上原因负证明责任;此外则不区分财产利益变动是否基于受损害人之行为,一律由受利益人对其受益存在法律上原因负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7.
由于推定具有转移证明责任的功能,因此,自犯罪构成推定功能产生之后,部分要件的证明责任转移给了被告人.这就意味着被告人一旦证明不能,就要承担败诉风险,这显然与无罪推定原则相悖.为了解决这一矛盾,证明责任开始分化为提供证据责任与说服责任.其中,推定转移给被告人的仅仅是提供证据责任,而并不转移说服责任.我国犯罪构成由积极要件构成,缺乏消极要件,从而造成推定机能丧失.为此,需要将违法性要件纳入犯罪构成,以恢复其对证明责任的分配功能.  相似文献   

18.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已经颁布并即将实行,新刑事诉讼法运用了大量笔墨对证据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修改与完善,但尚显不足的是该法在关注证据制度之外,对庭审中举证和质证程序未加以改动,依然延续了原法对于举证顺序的规定。根据实践的经验反馈,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对证据的运用直接关涉案件的定性与量刑,而举证次序更可能对法官自由心证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对该程序的设计不能简单停留在对证据的列举层面上,而应通过精巧的程序设计,通盘考察证据制度的基本原理,建立以物证为中心的举证模式,并尝试构建以证明逻辑作为依据,较为灵活的举证顺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转变举证与质证衔接观念,将警察、鉴定人、证人作证与电子证据示证等环节科学地融入到庭审证据认定中。  相似文献   

19.
劳资关系主要是由劳动和资本两大要素组成的,它有统一性,又有对立性。其对立性是由劳动者对工资追求的最大化和企业对于利润追求的最大化所致。目前我国的劳资关系为劳动弱势,资本强势,劳资关系两极失衡,劳动关系不和谐已成企业主要矛盾。如果劳资矛盾进一步加剧,必然发生冲突和对抗,破坏社会和谐,影响社会稳定。本文从我国当前经济转型背景出发,分析我国企业劳资关系不和谐的现状,提出构筑我国企业劳资关系双重法律架构的理论基础及探索实施的主要路径。  相似文献   

20.
论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的证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的证明主要是指当被告方主张控诉方的证据系非法所得时由谁承担证明责任以及证明应达到何种程度。根据证明责任的分担原理,对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一般应由被告方承担证明责任,其证明达到"优势证据"即可;对非法自白的排除则应由控方负证明责任,其证明应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程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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