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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 毫秒
1.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3-2021-0002甬人社发[2021] 3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根据上级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起,将我市工伤保险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即从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相似文献   

2.
正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的通知》(甬医保发[2020]10号),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为什么要进行职工医保年度调整?2006年起,我市实行"五险统征"征缴模式,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年度均为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年度已按自然年度执行,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仍以当年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一个年度,为解决一个医保体系存在  相似文献   

3.
5月1日起,市区职工医保政策作了调整,城镇职工医保市级统筹拉平了各县(市)区和市区的差距。在此次统筹过程中,除各县(市)区外,市区职工医保也按市级统筹政策作了相关调整,具体表现在8个方面。一、中断参保3个月内的可补缴。职工医保各类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中断医保缴费(不包括单位应缴未缴  相似文献   

4.
《就业与保障》2012,(3):47-47
漳州医保年度自2012年起统一调整为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医保年度起止时间调整后,漳州年度结转时间与省内多数统筹区一致,避免了单独年度结转停机带来的不便,减轻了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负担,也提高了医保经办机构的效率,在促进参保人更为直观地理解医保年度待遇政策方面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市民咨询】什么叫职工医保个人缴费结转?如何提取这笔划转金额?【部门答复】按先缴费、后结转的支付办法,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这一医保年度内,按月缴纳的2%医疗保险费,只要其在2013年5月1日时个人医保历年账户资金有一定余额,将自动从历年账户资金中转出这笔资金,结转到其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包括尚未激活的金融账户)。结转  相似文献   

6.
<正>济人社发[2014]115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各缴费单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缴费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公布工作实际,现就调整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和公布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一、自2014年度起,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的执行时间由当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相似文献   

7.
《今日上海》2014,(4):8-10
今年4月1日,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620元调整到1820元,增加1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4元调整到17元。同时调整的包括失业保险金标准、就业补助标准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三项,以及职工医保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相似文献   

8.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宁人社[2013]186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第29号令)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2013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通知如下:一、调整对象、本次待遇调整对象为:(1)2013年6月30日(含30日,下同)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人员;(2)2013年6月30日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企业难以安排工作,已按月领取伤  相似文献   

9.
城市快讯     
《小康》2017,(29)
<正>广州:【职工医保拟降低企业缴费】9月15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文件意见的通告》(下简称通告),以此减轻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负担。根据通告,广州市拟继续施行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据悉,此次调整拟规定,用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8%降低为7%,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10%降低为9%。此次阶段性下调1个百分点的方案,将从2017年10月至明年12月31日,期限14个月。(广州日报)  相似文献   

10.
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发出通知,驻榕中央属参保单位开始采取分期分批方式陆续进行2006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7月份起执行新工资缴费基数。今年驻榕中央属单位医保缴费基数以5月份工资总额为标准计算。在职职工申报工资总额的构成以国家统计局规定为准。退休人员申报的退休金(养老金)总额,不含交通补贴、高龄补贴、归侨补贴及每年增发的1-2个月的生活补贴等;已参加养老保险  相似文献   

11.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1号)规定,从2005年起,连续3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办法(一)调整范围1.2005年调整范围:2004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2005年6月30日及其以前死亡的人员)。2.2006年调整范围:2005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相似文献   

12.
林项 《就业与保障》2008,(10):48-49
近日,从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以福州市2007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23950元计算,从今年7月-2009年6月,按以下标准调整缴费计算基数。具体为:缴费年限不足25年月补缴标准为,基本医保199.58元,大病统筹169.65元:月缴费基数方面,最高为5987.49元,最低为1397.08元(基本医保)、1197.50元(大病统筹);  相似文献   

13.
<正>(2019年11月25日)沪医保规[2019]9号各有关单位:现就2020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按照执行.一、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一)2020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作如下调整:60周岁及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  相似文献   

14.
政策与规定     
《今日上海》2014,(11):62-63
2015年上海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不变 上海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登记参保受理工作于2014年10月8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经市政府同意,2015年上海居民医保待遇保持不变,个人缴费标准与2014年相同,即70周岁以上人员340元,60岁至69岁人员500元,19岁至59岁人员680元,中小学生和婴儿90元。  相似文献   

15.
正一、修订背景为了鼓励引导全市企业(组织)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产业质量、建设区域品牌,全力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2013年7月5日,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质量强市办联合制定《宁波市质量提升项目资金补助办法》,该《办法》实施以来,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于2016年9月30日、2017年5月8日先后两次修订。因原《办法》已于2020年5月8日到期,当初修订的主要依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7]12号)也已于2020年底到期,而新的《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已于2020年12月18日发布(下称:新《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实现高质量政策奖励和补助,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和质量工作成效,需对原《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相似文献   

16.
正豫政办[2018]12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负担,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主要目标从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对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  相似文献   

17.
从今年5月8日起,长春市进行了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试点,目前已经有5万余人参加了居民住院医保。经过四个月的试点工作,有关部门研究问题、总结经验,在9月1日全面实施这一利民政策时,将试行的“办法”进行了五大方面的调整和完善。  相似文献   

18.
《四川政报》2020,(3):42-4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的规定,现将四川省内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毛利率调整如下。一、开发项目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按3%执行;其他开发项目根据所属区域,按8%至20%执行(具体执行标准见附件)。二、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9.
福建省省本级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将作调整,2013年1月起,福建省医保中心将按月征收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金额为347.7元,其中领取失保险金期间或经县以上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就业困难的人员凭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报经省医保中心批准后,可于次月按60%即208.62元缴费。缴费标准将根据福州市统计局正式公布的上一年度福州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实时相应调整。缴费方式的调整,将减轻省本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按年一次性缴费的负担。  相似文献   

20.
古田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于2008年4月1日正式启动,并且专门成立“古田县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对居民医疗保险进行管理。正常情况下居民医保一年申报缴费一次。本年度原定缴费时间在4月1日至6月30日,为力争完成宁德市政府下达的居民医保参保率50%的任务,宁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宁德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将居民医保申报登记缴费时间延期至7月31日。截至7月31日,我县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18370人(距离任务数48700差距还挺大),到账基金91.79万元,个别征缴点还有一小部分基金正在上解居民医保收入专户的途中。下年度居民医保申报缴费也即将开始,时间暂定为2008年9月1日至008年12月10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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