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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城市快讯     
《小康》2019,(8)
正上海:[立法推动"垃圾分类"]今年上海首次对生活垃圾全流程管理立法,并发布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条例规定,违反条文的垃圾处置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针对个人违反该条例相关条文的情况,可处以人民币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这部条例还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场所设置节俭消费标识,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  相似文献   

2.
北京市餐饮企业积极响应首都文明委号召,迅速行动起来参与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广泛开展“绿色餐饮月”活动,引导广大餐饮企业和消费者,“适量点餐,杜绝浪费”、“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餐厨垃圾减量从我做起”、“绿色餐饮,时尚生活”,从源头上减少餐厨垃圾。  相似文献   

3.
第一条为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规范餐饮、修理业价格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餐饮、修理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餐饮、修理业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应当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所称的餐饮业,是指国有、集体、个体、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者以餐馆、酒吧、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食品、药品质量堪忧的时代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第44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虚假食品、药品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承担无过错责任.本文对此规定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承担广告责任应当坚持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5.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29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列举式的给了三个证书。  相似文献   

6.
范磊 《协商论坛》2007,(10):52-5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相似文献   

7.
中国时间     
《新东方》2003,(Z1)
2003年1月1日 上海正式确立商品召回制度 据东方电视台报道,上海将实行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新条例有三大亮点最引入注目。 一是首次将消费者个人隐私列入保护范畴,即经营者未经授权不得向第三者披露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二是该条例正式确立了与国际接轨的商品召回制度;三是规定了消费者获取精神赔偿的4种情况。其中“召回制度”条例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中止、停止出售该商品或者停止提供该服务;商品已售出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告知消费者,并召回该商品进行修理、更换或者销毁。  相似文献   

8.
在司法实践中,消费者状告经营者践行"假一赔十"承诺引起的伪劣产品诉讼屡见报端。从裁判结果看,有认为消费者诉求有理,判决要求经营者履行"假一赔十"承诺的,但也有认为"假一赔十"承诺明显属于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情形,从而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退一赔一"标准(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  相似文献   

9.
作为消费者,应当积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消费者到底有哪些权利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作为消费者的主要权利有: (一)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相似文献   

10.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5]16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工程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1月3日重庆市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工程建设方案餐饮服务"明厨亮灶"是创新餐饮服务监管模式、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餐饮加工经营行为,督促餐饮经营者加强自律,强化餐饮业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相似文献   

11.
丘宝昌 《半月谈》2004,(22):64-65
这是一起典型的侵犯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例。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相似文献   

12.
正"两·餐团队从创业伊始到现在的两年里,主要在做两件事:一是给大家节省‘餐’时间,二是丰富大家的‘餐’文化。"说这话的,是"两·餐网"的创始人徐赦,同事习惯称呼他老徐。如今的"两·餐网",已从最初单纯提供美食信息的信息推广网站,发展为一家提供餐饮优化与闲时特惠方案的企业。用户不仅可以在线选择产品后进行线下体验,还可参与每周定期举办的专门对接消费者需求与店铺服务  相似文献   

13.
<正>近期,安徽滁州天长市餐饮业日渐红火,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你光盘、我赠券”活动的开展。消费者只需将随手拍下的“光盘”照片上传到相关平台,就可凭参与码获得一定面值的奖励券,在全市200多家商户无门槛使用。这是滁州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建立长效机制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滁州市认真筹划部署,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把制止餐饮浪费列为年度市场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贯彻落实制止餐饮浪费情况作为对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的必查事项。  相似文献   

14.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一条为制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的欺诈消费者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  相似文献   

15.
媒体搜索     
《人民政坛》2013,(5):4-5
立法我国拟规定消费者被欺诈将获3倍赔偿据中广网北京4月23日电,23日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加大对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草案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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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向社会群众、干部职工发布餐饮浪费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将制止餐饮浪费延伸拓展至食堂以外走进湖北省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随处可见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标语。LED屏滚动播放“浪费可耻,节约光荣”公益宣传片,食堂餐桌上摆放着“光盘行动”提示卡,时刻提醒机关干部职工按需取餐、避免浪费。“自从推进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等一系列工作以来,餐饮浪费现象明显减少,崇尚节约的风尚正在形成。”中心食堂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相似文献   

17.
立法     
《人民政坛》2013,(5):4-4
我国拟规定消费者被欺诈将获3倍赔偿 据中广网北京4月23日电,23日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加大对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草案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收服务费用的两倍。”这比现行法律的规定提高了一倍。  相似文献   

18.
为保证人民群众肉食品消费安全,维护生猪产品市场流通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广州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条例》、《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决定加强对分割肉销售和餐饮服务、肉制品加工经营者及食堂采购分割肉行为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相似文献   

19.
拒绝餐饮浪费,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2021年4月29日,备受关注的反食品浪费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反对食品浪费正式从道德约束上升至法律层面,防止食品浪费从此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20.
突出抓好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尽心用心服务民生 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为适应停征“两费”的新形势,省工商局以建立市场监管机制和现代市场管理体系为重点,相继建立健全了市场主体准入、存续、退出:经济户口属地管理、巡查监管、执法办案:重点商品准入、预警、检测;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食品安全监管、广告监管、整治校园周边食品餐饮流动摊点、打击“黑网吧”、规范旅游市场和粮油市场监管等一系列长效监管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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