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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0 毫秒
1.
一、问题及表现  法院行政领导的权力不当扩张。实行审判长选任制的初衷,是将遴选出来的优秀法官推至审判第一线,强化合议庭的功能。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却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侵夺审判长、合议庭审判权的现象。有的法院将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的审核签发权,不是赋予审判长,而是交给庭长、院长。有的法院授权庭长一旦发现问题,可以责令合议庭停止案件的审理活动,更换审判人员。还有的法院没有具体规定院长、庭长参加案件审理时合议庭的组成方式,院长、庭长可以随意进入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剥夺选任审判长的职权。  审判长的职权性…  相似文献   

2.
在全国法院推行审判长选任工作,对审判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对人员进行合理调整,在现有法官中遴选出一部分高素质法官,赋予其独立的地位行使审判权,这是法院体制、队伍现状和依法治国进程的一种必然,是法官精英化的历史选择,是建立现代法官制度的过渡。实行审判长选任制,就是要改变过去审理案件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政治要求的审判机制。建立和完善审判长选任制度,对于促进人民法院体制创新,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关于审判长选任的条件实行审判长选任制,必须严格选任条件…  相似文献   

3.
本文分析了审判长选任制在法律依据和实际操作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主张以法官选任制取代审判长选任制。唯此,才能真正提高法官的职业化程度。  相似文献   

4.
2000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次会议通过了《人民法院审判长选任办法(试行)》;200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开进行审判长的选任,共有47位法官荣任审判长;与此同时全国各地法院也陆续开始进行审判长的选任工作。审判长选任的目的是使法院中业务精,素质高的法官脱颖而出,逐步建成一支高而精的法官队伍。但是《办法》与现行法律的冲突,以及实施中所带来的各种问题,使人们对它产生了疑惑。如何理解司法改革过程中的这一规定,如何进行、开展审判长选任工作,这里我们编发两篇这方面的文章,供大家研究、争鸣。  相似文献   

5.
审判长、独任审判员选任是人民法院审判方式、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的举措,已成为推进法院改革的主要课题之一。审判长选任集法官精英行使审判权,原有法官庞大群体必然受到冲击,审判人员需要重新配置和组合,以充分发挥审判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保证繁重的审判任务得以完成。笔者对审判人员如何合理配置进行了一些探索和思考,在此略陈拙见。  相似文献   

6.
加强法官职业建设,既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我国当前司法改革的关键环节,是实现“公正和效率”的组织保障。本文结合我国当前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实践,以审判长选任制度的完善为切入点,谈谈自己的一些思考和建议。一、实行和完善审判长选任制是精简法官队伍,建设职业法官,实现法官独立审判的有效途径目前各地试行的审判长选任制是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结合点,具体体现了我国三大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中规定的审判独立原则,确立了审判长在审判案件中的中心地位,对于充分发挥合议庭的作用,防止和限制院长、庭长内部干涉审判,实现法官队伍专业化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一、科学制定审判长选任标准是审判长选任的关键 从以上对当前法院队伍的状况分析看,现有的法官来源方式和任命标准,造成部分法官的行政级别和审判职务与其政治业务素质极不相称,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对法官综合素质的高要求,也不利于法官队伍的长远发展。因此,制定科学的法官选任机制的标准已经是时代迫切的需要。目前的审判长选任制正是顺应这一时代要求产生的,可以说是未来法官选任机制的过渡阶段。笔者认为,审判长的选任标准应高于《法官法》对法官的要求,并且不同级别的法院有不同的标准,级别越高的法院,标准愈高。主要应有以下…  相似文献   

8.
治安法官制度是指不具备职业法官资格的普通公民直接被任命为法官,以兼职方式到法院就特定种娄的案件,大致独立地进行审判的制度。文章在介绍英国治安法官制度的适用法院、治安法官的选任、构成、培训及其职权行使等方面内容并展望其前景的基础上,分析了治安法官制度对我国司法改革进程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中国法官制度的现状分析与制度重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法官制度是审判组织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的法官队伍已基本上能够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但在法官素质、法官独立、法官选任、法官薪金和待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制约着法官制度的建设,影响着法官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裁判权。审判长选任制的实施为法官制度的改革提供了一种可行的路径,但同时也隐含着一些负面效应。因此,法官制度的改革还需要更为宏观、更具整体性的措施,包括建立更为合理的法官选任制度、法官职能分类制度、法官考评和弹劾制度,进一步扩大法官在审判中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且完善法官保障机制等。  相似文献   

10.
《中国律师》2010,(3):56-56
2月2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暨司法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省高院院长郑鄂要求全省法官,必须进一步强化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司法观、职业观、价值观。郑鄂强调,要充分吸取11.13案件的沉痛教训,在法官和律师之间划出“隔离带”,坚决反对法官在交往上“傍律师”、“傍大款”。尤其是在法官和律师存在夫妻、近亲属关系问题上,要尝试推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摸清情况,向当事人和社会提供查询.落实审判回避制度,启动实行法官与律师就业限制、单方退出制度的试点工作;同时。要探索将“一岗双责”制落实到合议庭这个司法办案的最基本单位,落实审判长权责.适度解决审判长相关待遇,为其履行内部监督职责提供保障和激励。  相似文献   

11.
审判长在审判工作中的定位是否准确,直接决定了其工作的着力点和作用的发挥度。就现有审判实践而言,审判长不是行政领导:首先,审判长在合议庭中的协调工作完全围绕审判展开,而不是对人的领导,没有行政领导人的任何特征。其次,审判长在案件决定权上与其他合议庭成员平等,一人一票。能够和人相联系的唯一的一项职权是确定案件承办人,但确定承办人并不导致案件和审判长相分离;审判长仍然对这个案件负责,仍然有权在审判过程中对案件审理的具体细节进行指导和决定。最后,如果合议庭成员对审判长不服从,或者业绩平平,审判长对其没有…  相似文献   

12.
根据刑诉法第158条的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法官庭外调查是法官履行其案件事实查证责任的一种较为特殊的方式,是其审判职权的积极运用,因此,这一诉讼职权和诉讼行为具有职权主义的特征。法官庭外调查权的...  相似文献   

13.
如果你问一位中国法官他享受什么样的经济待遇,他会告诉你他享受处级、科级或其他行政职级待遇,而绝对不会是什么级的法官待遇。因为在我国法官没有自己独立的职业待遇体系,他们只能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待遇体系享受相应的待遇。法官职业化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待遇、职业培训、职业道德、职业保障等。法官的职业待遇作为法官职业保障中的核心内容,需要深入研究。同时在法官职业化的进程如果你问一位中国法官他享受什么样的经济待遇,他会告诉你他享受处级、科级或其他行政职级待遇,而绝对不会是什么级的法官待遇。因为在我国法官没…  相似文献   

14.
1999年10月,《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确立“推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的改革目标;2000年7月,最高法院颁布《人民法院审判长选任办法(试行)》(下称《选任办法》);2001年3月,国家法官学院举办了首期“审判长培训班”,肖扬院长做重要讲话;200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官法》修正案,规定了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旨在提高法院的“门槛”、提高法官的任职条件。国家和最高法院这一系列决策,改变了长期以来用行政管理模式来管理法官的状况,把法官从传统的“干部”队伍中分离出来,建立了法官自己的管理序列和模式…  相似文献   

15.
推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强化合议庭和法官职责,是《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确定的重大举措。这项改革,实质上是让法官处于审判活动的中心位置,这对于提高审判效率、保障司法公正都交增生深远影响。要想从根本上改变“权责不清、审者不判、判者不审”以及法院体制行政化的现象,很有必要对现有的审判长选任制度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选任审判长制度目前已经在各级人民法院普遍推行。这一制度对于强化合议庭职责,促进审判质量、效率以及法官素质的提高,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在具体实践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认识上未能统一,执行中做法不一。笔者在本文中试就选任审判长制度的几个问题略抒管见。  相似文献   

17.
法官分类与职权分配本应是司法改革的一个核心议题,而今却呈现出学术供给不足、法律规定 不佳、实践运行不畅的局面。事实上,司法实践中已经形成了法官分类行政化的趋势,由此带来了法官任职资 历化、法官身份荣誉化、法官权限混同化以及司法行政化等弊端。为让司法回归真正意义上的司法、让法官成 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官,需要重新审视法官分类,推动其由行政化走向司法化:可以将法官分为助理法官、普通法 官、资深法官,分别赋予辅助审判权、核心审判权、指导审判权,审理不同的诉讼案件,处 理不同的审判事务,并且 分属不同的内设部门,以祛除法院系统的大锅饭弊病,走出司法行政化的泥淖。  相似文献   

18.
人民法院的改革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提出的各项改革举措 ,符合国情和法院工作实际。而推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 ,强化合议庭和法官职责 ,是法院自身的一项关键性改革。实行这项改革 ,就是要充分发挥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指挥、组织、协调作用 ,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依法独立自主地作出裁判 ,法官特别是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裁判的作出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项改革 ,实质上是让法官处于审判活动的中心位置 ,符合审判工作规律 ,有利于解放和发展法院的生产力 ,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提高…  相似文献   

19.
两大法系法官制度之比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本文对两大法系法官的选任制度、待遇、等级制度和社会形象进行了全面的比较,分析了产生这些差异的历史背景,法律传统和诉讼模式方面的原因,探讨了法官制度发展的一般规律。这对于深化我国的司法体制,特别是法官制度的改革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0.
中国的法官只要是有一定行政职务的 ,人们大多不称其为“某某法官” ,而习惯于称其为“某某院长”、“某某庭长”(“庭长”在此是一行政职务 ,相当于处长、主任之类 ,而非审判庭的“审判长”)。而西方国家的法官 ,虽然也往往兼任院长一类职务 ,但大多仍以“某某法官”、“首席大法官”等相称 ,而少见称其为“某某院长”的。这里除了中西方文化的差异以外 ,笔者以为还大抵反映了“法官”一词的“含金量” :西方国家的“法官”一词显然比“法院院长”等称呼要荣耀得多 ,从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法官的地位之显赫 ,要远远高于一般的行政职务。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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