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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为依法惩治伪造货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等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  相似文献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中 ,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的罪名分别确定为“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和持有、使用假币罪”。即均以“假币”取代“伪造的货币”。笔者认为不够妥当 ,因“假币”与“伪造的货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从妨害货币犯罪的历史沿革看“伪造的货币”的含义货币是经济交易的重要支付手段 ,是社会活动不可缺少的媒介物 ,不但对国计民生有重大的影响 ,在国际金…  相似文献   

3.
货币犯罪比较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都把针对货币的犯罪行为,列入了打击的对象,一些国家的刑法都辟专章专节将货币犯罪来规定。在罪名体系上,国外刑法将伪造、变造货币行为列为货币犯罪的首要打击对象,对变造假币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对取得或交付使用假币的行为有不同的规定形式。国外刑法大多将走私假币作为运输假币或输入、输出假币的行为处理,而我国刑法对走私假币规定为一种走私罪,对危害货币管理行为的主观目的明确予以规定。对伪造货币的预备形态进行惩罚,重视对外币保护,各国刑法对货币犯罪的规定虽然各不相同,但在很多方面有共同的特征。  相似文献   

4.
假币犯罪竞合的认定陈宗恺1995年6月30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我国刑法中原有的伪造货币罪、贩运伪造的货币罪丰富发展为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走私、使用伪造的货币罪和变造货...  相似文献   

5.
假币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破坏国家金融管理活动,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伪造、变造、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假币,触犯刑法规定,依法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假币犯罪案件具体包括刑法第170-174条规定的伪造货币犯罪;变造货币犯罪;出售、购买或运输伪造货币犯罪;持有、使用伪造货币犯罪;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犯罪以及刑法第151条规定的走私伪造货币犯罪等六类案件。  相似文献   

6.
一、关于伪造国家货币罪的认定仿照国家货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国家货币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伪造国家货币罪。对国家货币采用剪贴、挖补、揭层、涂改等方法加工处理,使国家货币改变形态、升值的变造国家货币行为,以伪造国家货币罪论处。二、关于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罪的认定明知是伪造的国家货币,而予以买卖、携带或者运输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罪。三、关于走私伪造的货币犯罪行为的认定明知是伪造、变造…  相似文献   

7.
有关打击和预防假币犯罪法律问题的思考季为民自从我国发行人民币以来,国内外敌对势力和不法分子出于政治的、经济的目的,把人民币作为他们的目标,伪造人民币、贩运、走私伪造的人民币案件接连发生。关于国家货币的管理,我国政务院于一九五一年就颁布了《妨害国家货币...  相似文献   

8.
第8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刑法中关于伪造国家货币或者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罪、伪造支票罪、违反金融法规投机倒把罪和诈骗罪的规定,作了重要的补充和修改。《决定》的公布和施行。对打击金融犯罪、确保金融秩序的稳定。将会产生巨大作用。  相似文献   

9.
目前,伪造货币罪,出售、运输假币罪等犯罪案件在各地时有发生,部分地方制贩假币的犯罪活动十分猖獗,呈现出数额大、专业化、集团化的特点。这些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也严重侵犯了货币的信用。司法部门在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行为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法律适用上的问题。本文拟对司法认定中的几个问题作一分析。  一、关于罪名的确定  假币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往往不只实施一种犯罪行为,而是实施数个相关行为,有的既伪造货币,又变造货币;有的伪造货币后,又出售、运输或者持有、使用。从理论上讲,伪造货币罪与出…  相似文献   

10.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这种犯罪行为由来已久,在修订前的刑法中概括为贩运伪造的货币罪。但作为独立的罪名出现则始于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这一独立的罪名在刑  相似文献   

11.
为了打击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今年7月5日联合对此问题作出司法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于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280条第2款的规定,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单位证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论处。这是两院对此类犯罪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的一个明确答复,解决了实践中处理此类犯罪案件无所适从的矛盾,对打击伪造学历、学位证明犯罪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但是,《解释》公布后…  相似文献   

12.
为依法惩治伪造货币、变造货币等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和近一个时期的司法实践.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相似文献   

13.
为依法惩治非法出版物犯罪活动,净化书刊文化市场,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12月23日公布了《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于新刑法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第一部打击非法出版物犯罪活动的司法解释,新闻媒体作了充分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解释》中的很多内容是根据实践中反映出的问题作出的规定,应当说针对性较强,能够适应打击非法出版物犯罪活动的需要,对于维护正常的出版管理秩序,净化文化市场,保护知识产权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为准确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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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年6月30日通过的《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惩治伪造货币和金融票据诈骗、信用证作骗、非法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维护金融秩序,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该《决定》是对刑法的重要修改和补充.本文拟就其对刑法的修改、补充谈点个人认识.一、《决定》对涉及货币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如下的修改和补充(一)扩大了犯罪对象《刑法》第122条规定的伪造国家货币罪和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罪,其犯罪对象仅限于人民币.随着对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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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伪造国家货币罪的认定 仿照国家货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国家货币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伪造国家货币罪。 对国家货币采用剪贴、挖补、揭层、涂改等方法加工处理,使国家货币改变形态、升值的变造国家货币行为,以伪造国家货币罪论处。  相似文献   

16.
货币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破坏国家金融管理活动,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伪造、变造、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假币,触犯《刑法》规定,依法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货币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刑事立法均将其规定为犯罪,并加以严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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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抢劫假币行为定罪问题探讨包志荣,何鸣,洪清沪近几年来,境外一些制贩假币的犯罪集团与国内不法分子相勾结,利用我国对外开放之机和管理上漏洞,大量地把在境外伪造的假人民币走私入境出售,妨害国家货币的犯罪骤增。与妨害国家货币有关的各种犯罪活动也频频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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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学龙 《政府法制》2005,(10):40-41
曾几何时,汕尾地区假币犯罪活动猖獗,中央电视台曾对此进行过专门报道,一时间轰动全国。本案被告人李三宝也正是在司法机关轰轰烈烈的打击假币犯罪活动中被推上被告人席的。陆丰市人民检察院以陆检起字(2000)第7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三宝犯持有假币罪,于2000年6月6日向陆丰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中称被告人李三宝于1998年4月间,接受同案人林世春(另案处理)的委托,将面额100元、10元、5元的假人民币藏放在其家中,至同年5月3日,公安机关在被告人李三宝家中缴获伪造的100元、10元、5元面额的假币,共计240.35万元。为此,被告人李三宝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2条之规定,构成持有假币罪。陆丰市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三宝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伪造的假币予以藏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持有假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李三宝不服,向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并委托律师卓学龙为其辩护。在律师向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书面辩护意见后,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下文便是重审时律师所发表的辩护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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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惩治妨害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管理秩序等犯罪活动.维护国防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伪造、盗窃、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相似文献   

20.
走私犯罪一直是刑法严厉打击的重点之一。特别是根据近年来走私犯罪愈演愈烈的严重状况,党中央作出了严厉打击走私犯罪的决定,各地人民法院依法加大了打击走私犯罪的刑罚力度。但是,自修订后的刑法颁布实施以来,审判实践中,由于缺乏明确统一的定罪量刑标准,加之对刑法有关条文规定的理解不尽相同,造成了适用法律上的不一致和难点,对严厉打击走私犯罪产生了一定的消极作用。为了准确、严厉地打击走私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10月8日公布施行了《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从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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