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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就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做出解释,对于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业,应当依照刑法第280条第2款的规定,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论处。 这个司法解释分别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会议通过,自7月5日起施行。 根据刑法第280条第2款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相似文献   

2.
为依法惩处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的犯罪活动,现就办理这类案件适用法律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对于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分别于2001年6月21日、2001年7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1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9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7月5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4.
【裁判要旨】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实施伪造学历、学位证书的行为,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本案行为人为就业需要和贪图便利,伪造自己此前已经合法获得的证书,符合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构成要件。但因伪造的证书尚未使用,更未用于非法用途,没有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属于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可不认为是犯罪。  相似文献   

5.
周清林 《法商研究》2020,(2):113-125
伪造印章是否构成表见代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72条未置可否。立法对此的悬搁表明,伪造印章下的表见代理构造较为复杂,无法通过单一的条文进行简单而直接的规定。如果相对人判断的对象只是伪造的印章,则该行为只能定性为狭义的无权代理。如果相对人判断的对象既有伪造印章又有其他外观,在相对人对伪造印章不知情下,相对人可以独立地对其他外观进行判断,以明确行为人行为能否定性为表见代理。正是伪造印章具有复杂的表见代理结构,立法不对其做出判断是更为可取的选择。审判实务中的特殊类案裁判,有悖理论上有关容忍型表见代理的认定。此类案件的裁判,应明确此类代理的主观性,且明确相对人在订立合同时有证据证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知情未反对。  相似文献   

6.
在当前出现的诈骗、贩卖运输毒品、走私、投机倒把、偷越国境、重婚等违法犯罪活动中,行为人往往采用伪造、变造文书、证件、印章的手段。同时,近来在经济交往活动和民事法律关系中,伪造、变造文书、证件、印章的行为也时有出现,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我国刑法第167条将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与许多国家的刑法规定不同,我国刑法未将伪造,变造私人文书、印章、证件的行为规定为犯罪。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政策的施行,在伪造、变造公文、证件、印章罪的侵犯客体方面产生了一些值得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淫秽物品犯罪适用法律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更加准确,有力地打击淫秽物品刑事犯罪活动、净化社会风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99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颁布了《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现行法律作了重要的补充和修改,为我们人民法院打击淫秽物品刑事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从1993年开始,我院陆续受理了一些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犯罪案件,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审理,我们遇到了一些新的法律问题,而现有的惩治淫秽物品犯罪的法律、法规又不很完备,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将直接影响到对案件的公正和准确审理,给审判工作带来不良的影响.为此,笔者试图通过在近几年审理淫秽物品犯罪案件中获得的一些原理和体会来探讨一下对此类案件如何正确适用法律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会越来越大.而学历和学位是一个人素质的重要体现,是社会评价一个人的重要标准之一.因此,学历和学位证书就有其重要价值,伪造、变造学历、学位的人就越来越多,给国家的教学科研活动以及其他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巨大的危害.为严惩这类行为人,将其绳之以法,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我们建议在刑法第六章中增设"变造学历、学位证书和购买、使用假学历、假学位证明罪".  相似文献   

9.
为依法惩治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通过声讯台传播淫秽语音信息等犯罪活动,维护公共网络、通讯的正常秩序,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的规定,现对办理该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穴一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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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审判实践中,如何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规定,正确理解和认定淫秽物品,不仅关系到对淫秽物品犯罪案件的正确定罪量刑,而且关系到正确区分罪与非罪问题。笔者试就这一问题谈几点看法。 淫秽物品的定义和特征 什么是淫秽物品?这是打击淫秽物品犯罪需要首先明确的一个基本问题。《决定》第八条对淫秽物品的定义作了明确的规定,即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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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证》2013,(10):61-61
2013年8月,福建省司法厅与福建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查处扰乱公证执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提供虚假的证件、证明文件骗取公证书的;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实施诈骗的都属于扰乱公证执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查处打击的对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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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行为人既贩卖淫秽书刊又非法经营其他非法出版物的,应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和非法经营罪两罪并罚。对于非法经营假冒、伪造出版单位名称的非法出版物的行为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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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惩治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车辆行驶证、车辆驾驶证、车辆监理印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证件、印章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证件、印章罪定罪处罚: (一)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车辆监理印章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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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的统一和稳定,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货币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其本身又是固定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自有货币流通以来,伪造货币等犯罪行为就一直是刑法打击的重点。为依法惩治伪造货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等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8日公布了《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于准确适用刑法打击假币犯罪活动,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关于货币的范围  1979年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伪造国家货币或者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的,处三年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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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鹏 《法庭内外》2010,(7):62-62
日前,又一起人体器官买卖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在供体和患者间做居间中介的两名被告人蔡少华和蔡少侠是兄弟俩。被抓时,蔡少侠还在湖北读大三。蔡少华、蔡少侠分别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在海淀区法院受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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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伪造、贩卖假证件的犯罪活动日益严重,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严重危害,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为此,全国开展打击伪造、贩卖假证件类犯罪活动专项治理斗争。就该项整治活动在司法实践存在的一些问题笔者试作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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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伪造同源光敏印章印文的案件已呈上升趋势.通过对同源光敏印章制作原理、工艺过程及盖印过程等方面进行实验研究,找出了同源印章印文之间的差异,总结出了同源光敏印章印文的特点、鉴别方法及检验注意事项,可为鉴别此类案件提供可靠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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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1991年第12期,介绍了徐春建同志对设赌骗财案件定罪问题的探讨意见。文章认为,对于设赌骗财犯罪案件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认为此类赌博的实质是骗财,设赌者预先设定骗局,操纵输赢,以诈骗定罪,有利于打击犯罪分子,以做到罚当其罪。笔者认为,以上对设赌骗财犯罪案件的定性意见和理由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19.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涉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呈多发之势。为打击该类犯罪,我国《刑法》第六章第九节专门规定了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司法解释进一步对其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规定,其中就包括以"实际被点击数"作为此类犯罪的入罪标准。然而司法实践中,对如何认定"实际被点击数"并没有明确规定。本文旨在结合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立法目的,探索"实际被点击数"的认定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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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惩治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通过声讯台传播淫秽语音信息等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的规定,现对办理该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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