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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生态环境是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它的保护和治理往往需要多方配合,尤其像河流流域,上游的生态环境对下游显然具有重要影响。我国的地理形态决定了,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保护与治理不可避免。因而,如何平衡上下游地区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如何协调各地的生态、经济等利益,也是生态补偿必须正视的问题。当前,许多地方遇到此类问题。呼吁横向生态补偿渭河发源于甘肃,是陕西省的主要河流之一,并在陕西渭南并入黄河。为  相似文献   

2.
<正>2007年7月,财政部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列为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试点,中央财政设立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资金,正式启动实施试点工作。2012年至2014年,每年中央补助3亿元、浙江省补助1亿元、安徽省补助1亿元。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以来,充分发挥了补偿资金效益,生态保护效果显著。按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精神,以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大力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的要求,安徽省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中仍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需要国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融安县坚持走绿色崛起之路,以“生态经济工业区、生态农业试验区、绿色旅游模范区”为切入点,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走出了一条融安特色之路。 重生态 保水源 “‘美丽融安’首先要保护好环境。”“发展工业与生态保护同步协调发展,有污染的项目宁可不要。”融安县委书记兰登、县长陈家达多次和环保局、发改局、招商局等负责人强调这样的观点。融安处在柳江的上游,是300万柳州人的母亲河,更是下游千万人的母亲河,上游保护好,下游人民饮水安全才有保障。  相似文献   

4.
加强流域上下游区域生态标准研究对于流域区域生态补偿和治理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以湘江流域为例,采用条件估值法对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及其区域外部性进行测算和实证分析,并以此得出流域上下游区域生态补偿的范围标准、基本标准和具体标准。研究得出:1湘江流域下游区域居民每户每月平均支付意愿为44.94元,该区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及其外部性为64.39×108元。2湘江流域上游区域居民每户每月平均支付意愿为404.53元,该区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及其外部性为22.82×109元。3湘江流域上下游区域补偿的范围标准为[64.39×108元,22.82×109元],基本标准为14.63×109元,并构建了具体标准的博弈测算模型。  相似文献   

5.
生态保护补偿作为促进环境正义与社会公平的一种利益协调手段,是由国家或者其他受益组织和个人,对给生态环境产生积极作用的主体进行补偿。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具有结合自愿与强制、开启了跨地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结构等特点。但是,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立法也呈现出一些问题,如末端补偿机制存在滞后性、资金补偿与其他补偿方式之间缺乏协同等。为此,可以从确立合理化补偿的标准、加强多元化补偿方式的整体性衔接等方面完善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立法。  相似文献   

6.
傅晓华  赵运林 《求索》2013,(6):5-7,18
流域农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是世界农业发展的大趋势。流域农业系统中,社会、经济与生态因子之间以及这些因子与外界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从流域农业系统要素与结构分析,要达到流域农业系统的功能耦合。就必然要进行生态补偿。流域农业补偿是多元化的补偿。补偿的核心是水资源外部成本的内部化,即流域农业水资源的受益方要支付相应成本,受损方要得到合理的补偿。以湘江流域为例。分析生态补偿与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互动关系.探究湘江流域农业系统优化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民族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民族地区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关系到我国民族地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成败的系统工程。从法律制度上解决民族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理论现实根据、核心内容和实现保障,是有效建立和实施民族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的紧迫任务。民族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的现实根据是实现民族地区在缓解贫困中对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和恢复;民族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根据是环境建设和保护正外部性的内部化原理。民族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的构成可以设计为静态框架结构和动态实现安排两大部分。  相似文献   

8.
民族地区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关系到我国民族地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成败的系统工程。探讨了民族地区生态系统服务的供需均衡机制,实证了考虑直接成本、机会成本的核算方法是生态补偿标准的下限。生态补偿标准应该在不低于这个下限范围内才有激励生态保护行为。由此出发,在系统总结民族地区生态补偿中已有的直接成本、机会成本的核算范围的基础上,建立了民族地区生态补偿直接成本核算的一般性框架,提出核算机会成本计算方法,可有效提高生态补偿标准核算准确性、科学性和可接受性,为民族地区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提供了方法支持。  相似文献   

9.
曾娜 《前沿》2013,(9):154-156
流域跨界生态补偿机制已在我国不少省份试点实施,意图通过上下游政府之间的生态补偿,实现对流域水资源的保护。从地方实践看,该机制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面临政治、技术和财政层面的问题。有必要在评估现有实践的基础上,思考进一步的改进措施,以增进地方相互合作的意愿,并为将来适用于更大尺度的跨省界补偿活动奠定基础。流域跨界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要求补偿的透明化和有效的信息沟通,且在制度设计上,应有时间进程的先后,最终实现流域管理上的地方自我负责。  相似文献   

10.
廖小平 《求索》2014,(11):41-44
流域生态补偿最根本的是要明确流域生态补偿的属性、价值追求与核心机制建构。流域生态补偿具有跨行政区域性、生态性和社会性,经济性不属于其基本属性而只是其社会性的一个方面,这些属性源自流域生态补偿的价值追求,即整个流域生态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可持续性最大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包括流域利益商调机制、生态价值评估机制和责任机制三大核心机制。  相似文献   

1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最基础的生态文明制度,它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生态补偿机制科学与否.不仅事关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而且事关区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护好生态环境,把一江清水送下游,  相似文献   

12.
该文阐述了生态补偿的必要性,并以新安江流域为例,介绍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的现状以及现实中面临的困境,并对新安江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长效机制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3.
义术 《新东方》2009,(3):24-26
2008年,在生态补偿问题上,最受关注的事件当数3月份的海南五指山会议。3月26日,海南省生态补偿机制制度建设暨生态补偿政策国际研讨会在五指山市举行,会议讨论并修改了《海南省中部地区生态补偿管理办法建议书》和《海南省生态补偿机制框架设计》,确立了海南省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原则,明确了生态补偿的范围与主客体,确定了生态补偿标准和途径,为生态补偿制度的落实提供了现实的基础和可操作性。与会专家认为,海南作为一个生态省,在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制度和生态补偿政策上领先全国。  相似文献   

14.
流域生态补偿是减少因上下游间的需水行为产生的负面影响的方式之一。我国政府主导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已不能满足时代的发展,市场的进入已是大势所趋,因为它能优化水资源的配置,实现补偿方式的多样化。法律是实现社会公正的重要手段,通过介绍国外水权转让下流域生态补偿的实例,提出我国在流域的市场生态补偿上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15.
长江上游经济带与生态屏障共建项目银行融资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江上游地区既是我国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区域,也是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的地区,这一地区在西部大开发中同时承担着建设上游经济带和流域生态屏障的双重任务。环保产业、生态产业作为将上游经济带建设与流域生态屏障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的产业载体,面临着资金、技术等种种瓶颈制约,难以在短时期内成为上游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导产业。文章针对当前环保产业、生态产业领域内企业银行融资难的困境,提出通过政府干预和金融创新,将生态产业、环保产业领域内的企业组织起来,建立适宜的担保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形成“政府 企业 银行 担保机构”的融资模式,发挥金融市场对区域可持续发展的资金支持。  相似文献   

16.
海洋生态补偿是保护或改善海洋资源环境的一种手段和机制。我国海洋生态补偿立法存在缺陷,海洋生态补偿实践操作存在不足。应完善海洋生态补偿法律体系,明晰海洋生态补偿的法律关系主体,明确海洋生态补偿标准,建立海洋生态补偿责任保险及基金制度。  相似文献   

17.
生态保护是绿色低碳发展的应有之义。省级地方政府之间的流域生态补偿对赌协议是我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重要创新,具有特殊合同的法律属性,对于生态保护和政府治理均具有重要意义。生态补偿对赌协议在实践中成效显著,但也存在着法律依据不明确,在行政决策程序、预算法和合同法等层面的规则适用不完善等问题,亟须优化相应的制度设计为其扩大和推广提供法律保障。加快《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的立法进程,为生态补偿对赌协议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成立“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国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强化政府生态补偿对赌协议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适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效果后评估等核心制度;推进补偿金的全范围、全流程预算监管和人大预算监督;针对生态补偿对赌协议的特殊性,完善相关的合同订立、履行、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制度。  相似文献   

18.
湘江流域区域生态补偿标准的实施应从管理体制、政策手段和效果评估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和措施安排。要探索湘江流域管理的大部门体制,构建湘江流域统分结合管理体制,提高湘江流域管理部门的监管能力;要建立健全湘江流域上级管制政策、区域协调政策和社会参与政策;要加强湘江流域区域生态补偿标准实施效果评估的价值取向,完善评估技术方法,构建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等。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人们逐步关注到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问题。生态补偿作为一项关乎到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不仅对于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产业结构调整、创新发展道路有着重大的意义,对于中国探索建设生态文明型社会亦有着深远的影响。基于此,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生态补偿的创新模式应为政府主导市场推动的补偿模式、区域联动共建共享的补偿模式和项目带动重点突破的补偿模式,而提高其生态补偿效率的具体方法是加大生态补偿系统研究力度,完善生态补偿组织管理机制,强化生态补偿政策体系制定,建立生态补偿行政责任机制,创新生态补偿的投融资体制,健全生态补偿法制保障机制,加大生态补偿宣传教育力度。  相似文献   

20.
海洋生态补偿能够推动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解决海洋环境恶化后出现的生态非正义问题。目前,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环境面临近岸海域污染严重、海滩垃圾和海洋垃圾较多、入海排污水超标等系列问题,存在生态非正义现象。由于粤港澳三地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以及受区域性生态保护政策不协调等因素影响,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补偿存在如法律法规不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尚未建立、补偿资金投入不足和公众生态补偿意识淡薄等困境。粤港澳大湾区应进一步出台海洋生态补偿的专门法律法规,明确海洋生态补偿主体、对象和标准,拓宽海洋生态补偿资金渠道,引进市场机制以及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因地制宜建立起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实际的海洋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生态正义和社会公平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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