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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判断申请商标注册的标志是否具有显著特征,首先应考虑其本身的含义、呼叫和外观构成的识别性,即一般公众是否可以将该标志作为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加以识别对待,其次在具体情况下进一步结合申请指定使用商品或者服务所在领域的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以及所属行业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对标志是否可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进行具体、综合、整体判断。  相似文献   

2.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依照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条 本办法有关商品的规定,适用于服务。 第四条 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的能力。  相似文献   

3.
在实践中,一项商标注册申请,可能需要经过异议、复审、两级司法审查,才能最终由法院确定是否核准注册。这或许要经过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在这漫长的时间内,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一直在持续使用,商标的使用行为将动态地影响商标的显著性、知名度和影响力。这些变化能否作为法院判断是否核准注册的考虑因素,也就是说,异议过程中的商  相似文献   

4.
钟鸣 《人民司法》2012,(24):37-41
【裁判要旨】在以商品及其包装容器形状申请立体商标时应强调必须具有非功能性的条件,在不满足非功能性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具有显著性也不得注册为立体商标。在商品及其包装容器形状的显著性判断上应当从严把握,因为通常而言消费者不会将商品本身或其包装容器视为标示商品来源的标志,也就不可能具有固有显著性,只有经过使用使消费者看到这种外形就能识别  相似文献   

5.
正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不存在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特点,不会引发产源误认的标志,不应认定属于"不良影响"的情形。案情介绍第6874981号"国台GUOTAI及图"商标(简称申请商标)于2008年8月1日由贵州仁怀茅台镇金士酒业有限公司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33类烧酒、果酒、白兰地等商品上。在商标评审期间,申请商标经核准转让给国台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台公司)。  相似文献   

6.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如果商标注册人与商标设计者为同一主体或者取得了商标设计者的授权,就不会产生著作权与商标权的权利冲突的问题;如果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申请注册商标或者作为商标加以使用,就会造成与他人著作权的冲突.以著作权作为在先权利进行主张的,需要证明诉争商标与其所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还要证明诉争商标注册人接触或者有可能接触到所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其中,在判断是否接触或可能接触时,需要结合作品的独创性、日常经验等因素综合判断.  相似文献   

7.
谈在商标审查中对近似商标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孟禾 《知识产权》1993,(2):16-18,23
判断一个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先注册的商标是否近似,是商标审查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商标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这是商标局在商标审查工作中所  相似文献   

8.
商标近似判断除应当遵循整体对比、隔离对比以及考虑商标知名度和显著性的基本原则外,还应当考虑是否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在被异议商标未单独使用的情况下,包含被异议商标标识的在后注册的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并不能证明被异议商标经过大量使用,使相关公众将其与商标权人建立固定联系。判断商标是否近似一般不能考虑在后注册商标的驰名因素。  相似文献   

9.
商标性使用的制度价值在于划定商标法的调整范围以及商标权的权利边界.因此,在侵害商标权纠纷中,应将商标性使用作为侵权判断的前提,以确定被诉标志使用行为是否属于商标法调整,是否进入商标权的控制范围.这是区分商标性使用与标志使用的应然结果.商标性使用与描述性正当使用属于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描述性正当使用属于非商标性使用,但并非所有的非商标性使用行为都属于描述性正当使用.商标性使用的认定属于相对客观的过程,在具体认定时应当避免将其与混淆可能性的判断相混淆,也不应将商品是否在国内销售作为考虑因素.  相似文献   

10.
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在商标标样、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商标注册人或持有人等方面的关联性,可被认定为在在先商标的基础上获得的延伸注册。虽然被异议商标标识与异议人商标标识相似,但被异议商标与申请人拥有的在先有效注册商标相似,且异议人不能证明其对该商标标识享有著作权或其他在先权利的,应当核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  相似文献   

11.
张志弘  张赫 《人民司法》2023,(11):19-21
<正>【裁判要旨】商标能否注册应当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判断;商标注册申请人拥有的在先驰名商标并非是其申请注册的在后商标应予核准注册的当然理由;所谓在先商标的合理延伸注册,并无法律依据。案号一审:(2019)京73行初1730号二审:(2020)京行终3563号再审:(2022)最高法行再3号  相似文献   

12.
问:某企业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分类表规定的第37类饮料商品上向商标局申请“青岛”牌商标注册,商标局以“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商标缺乏显著性”为由,驳回“青岛”商标申请。试问我国商标法中并没有明确条款规定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能作商标,为什么不办理地名商标注册?“青岛啤酒”是用地名作商标,这又应作如何解释?答:商标法第七条规定:“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即,商标作为商品的标  相似文献   

13.
商标及其权利保护制度的产生基础和价值来源是诚实经营者对于商标的使用。为了有效地遏制商标恶意申请,我国2019年《商标法》第4条将“使用意图”作为商标注册条件之一,然而在行政审查和司法实践中如何具体落实这一要求尚不十分明确。通过比较研究我国与美国、英国和日本商标注册制度中的“使用意图”要求,以兼顾注册效率与公平为出发点,建议在我国商标注册程序中引入宣誓性的真诚使用意图声明。在注册申请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别超出申请人的经营范围等特定情形下,适用使用意图说明制度辅助查明申请人的主观目的。申请人是否具有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使用意图,需要结合事实因素以客观标准作出理性判断。  相似文献   

14.
数字·声音     
正2533件我国注册和初审地理标志商标2533件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统计,今年1月到6月,商标局注册和初步审定地理标志343件。截至2014年6月,我国累计注册和初步地理标志商标2533件。实践证明,申请注册并使用地理标志商标业已成为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有效手段。1.4万起全国公安机关今年破获1.4万起假冒侵权案件截至9月,全国公安机关已破获侵犯知识  相似文献   

15.
王莲峰 《政法论丛》2020,(1):102-112
2019年11月1日实施的新《商标法》第4条第1款新增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第4条修改的立法意图主要在于规制商标的恶意申请注册行为,而非仅仅适用于商标囤积行为。否则,该规范的立法价值将大打折扣,无法充分实现该法第4条规定的立法目标。新《商标法》第4条适用的难点在于"恶意"和"不以使用为目的"两个要件的认定及两者之间的关系。"恶意"是指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违反真实使用意图,明知或应知其申请商标的行为会造成在先权利人损害而希望或放任损害发生的主观状态。"不以使用为目的"是指商标申请人以攫取不当得利,或者以商标作为竞争工具或掠夺侵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行为,其共性均为申请商标不是为了使用。对该法第4条新增规定的适用,"不以使用为目的"是作为"恶意"的定语或者修饰语,两者并非同等要件,无需同时满足;申请人具有"恶意"才是商标申请予以驳回的主要条件。恶意即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商标禁止注册的绝对事由。第4条的修改也吻合了我国新《商标法》为根治商标恶意注册,实现规制关口前移的制度设计安排。  相似文献   

16.
由于存在注册和使用两种商标取得制度,以及我国商标申请公开的延迟,实践中会产生像“微信案”这样的商标在先申请人与善意在后使用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要解决这种问题,不仅需要商标申请公开等行政配套制度的完善和高效,也有赖于法官根据不同情形加以平衡:1.商标在先申请人未实际使用商标的情形下,应当维护善意在后使用人的投资利益和通过勤勉经营而累积的商誉;2.商标在先申请人和善意在后使用人都对商标进行了实质性的使用,且达到一定影响的,法院应当遵循利益平衡原则作出判决,必要时可适用商标共存制度;3.商标在先申请人恶意延迟起诉的情形下,可以参考美国商标侵权诉讼中的懈怠抗辩制度以保证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7.
“乔丹”商标权与姓名权纠纷一案专家采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EIP:最近,迈克尔·乔丹以“侵犯姓名权”为诉由起诉乔丹体育公司.在什么情况下注册商标会涉嫌侵犯他人的姓名权? 杨叶璇:未经他人允许,在文字商标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商标中,使用与他人姓名相同的文字,会使人直接联想到拥有姓名权的那个人的,姓名权人可以指责对方侵犯其姓名权,依据商标法要求对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或者将已注册的商标予以撤销.有一种特殊情况,不是按照姓名权予以保护的:当某个姓名在公众中具有十分特殊的影响力,应当被列入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即使该姓名权人没有主张其姓名权,国家商标主管机关也可以在商标审查时,依据《商标法》第10条第1款(八)项,以“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直接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或者撤销其注册.  相似文献   

18.
国内简讯     
《电子知识产权》2014,(2):14-17
正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系统3月1日正式启用——新系统将实现办理备案相关事项的全程无纸化,知识产权权利人可网上提交备案申请、备案续展申请、备案变更申请和备案注销申请等事宜,无需再向海关总署寄送纸面申请文件。截至2013年底我国初步审定公告和注册地理标志商标2190件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共初步审定公告和注册地理标志商标2190件,比2012年的1754件增加436件。在我国初步审定公告和注册的2190件地理标志商标中,外国地理标志商标有46件,包括苏格兰威士忌、波尔多葡萄  相似文献   

19.
商标权从本质上属于私有的财产权,其发展具有物权化的趋向.从逻辑上分析,商标权的生成需要具备商标标识的拥有与其在特定商品或服务上的商业使用这两个条件.从私法的视角来看,商标注册应是商标权获得的公示方式,是对已经存在的商标权的确认.所以,我国商标法在修改之时,应将注册与使用相结合,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是已经使用或者有使用意图的商标.  相似文献   

20.
商标作为区别不同生产者、经销者不同商品的标志,除了要具有显著性,不违反商标法的禁用条款外,还不得与他人申请在先或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判断商标的相同近似,必须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进行。关于类似商品、近似商标的审查,商标法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在实践中,是按照商品功能或用途以及生产部门、销售渠道的实际情况和商品交易习惯,对"相同商标"、"近似商标"、"同一种商品"、"类似商品"作出判断。1.相同商标相同商标一般是指名称相同的文字商标、图形相同的图形商标、名称图形都相同的组合商标。除文字、图形、组合商标绝对相同外,下列情况也应视为相同商标。如:名为"友谊"的两个商标,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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