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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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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干部实行监督,是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目前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都不同程度地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了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项工作却面临着一个如何深化的问题。笔者认为,进行述职评议,起码应重视以下几个问题:必须把"人"盯紧,才能抓住关键——有些地方组织人大代表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所选举或任命的干部进行述职评议时,往往主要侧重干对述职者所在部门的整体工作进行评议,而忽视了对述职者本人和具体事的监督。评议过后,述职者感到不疼不痒,平平淡淡就过去了,这是该解决的问题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有个别地方人大常委会遵从党委要求,对任命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笔者认为,此举必须停止。首先,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于法无据。查遍我国法律法规,压根儿就没有对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的规定。法律规定我国各级人大、政府(包括"法院"、"检察院")届期五年,相应的这些机关及其部门的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任期就是五年。如果把他们任期分成  相似文献   

3.
高潮 《人大建设》2005,(12):39-39
近年,不少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依法选举、任命的干部普遍开展了述职评议活动.实践证明,这不仅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创造的一种对人民公仆进行监督的有效形式.也开辟了一条有利于贯彻党管干部原则的重要渠道。  相似文献   

4.
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干部的述职评议、组织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评议(以下简称"两评"),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开展"两评"活动,不仅有利于增强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廉政意识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有利于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而且有利于丰富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拓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监督  相似文献   

5.
正监督权和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如何有机结合监督与任免工作,加强对人大选举任命干部的监督,促进依法履职、推动发展、保障民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致力探索和实践的重要课题。2019年,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在总结述职评议、工作评议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创新推行在一届政府任期内两次听取审议市政府副市长和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工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的"一届两考"制度,探索打造人大选举任命干部"闭环监督"新模式。  相似文献   

6.
开展对任命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是近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任命干部监督的探索与实践。它对于增强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以及维护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具体操作中,各地做法不尽一致,规范性不够,影响了监督的效果。  相似文献   

7.
做好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干部的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促进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执法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几年来,我们按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对人大任命的干部实行监督,收到了明显效果。首先,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院、检察院的干部,通常采用测试其法律知识的办法进行监督。在具体做法上,先由人大常委会指定复习范围,包括《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本部门要落实的法律、法规内容,让每个同志先进行准备;接着,提前通知测试时间、地点,以便大家科学安排工作,准时参加考试;其三,集中考试统一评卷,公布测试结果;其四,对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测试不及格的同志组织补考,以达到提高法律知识水平的目的。  相似文献   

8.
安阳县人大常委会为了切实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常务委员会任命干部的监督,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关于对人大选举和常委会任命干部的监督办法》。《办法》规定:凡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人民政府的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办公室主任、委主任、局长,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等,均属监督对象。关于监督的内容,《办法》规定了思想作风、班子团结、廉政建设、工作作风、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和依法办案情况等方面。对于监督的方式,《办法》也作  相似文献   

9.
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中有一个选举权或者任命权,而任命权,具体地讲还包括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这三个概念。为了及时准确地做好有关依法选举或者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各项具体工作,保证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或者任命事项顺利进行,搞清楚地方人大工作中的选举与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的区别是十分必要的。一、主体不同。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选举这一法律行为的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这一法律行为的主体则是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选举产生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所以,选举是依照法律规定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是依照法律规定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相似文献   

10.
日前,新乡市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在本届任期内,将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进行全员述职评议。该区人大常委会十分注重加强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免和监督工作,1993年制定了《关于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规范了人事任免的法定程序。去年,为进一步了解人大常委会所任命干部的"德、能、勤、绩"情况,又实行了  相似文献   

11.
陈春富 《云南人大》2009,(2):34-34,36
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是地方组织法赋予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在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同时,同样也是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的履职隋况进行监督。实践证明,多年来各级人大常委会探索实践出来的审查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工作汇报、视察工作、代表评议、述职评议等监督任命干部的形式,既是履行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也是对任命干部实施的有效监督。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在加强对任命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工作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  相似文献   

12.
策划人语:在过去的十来年里,"述职评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对所选举或者任命干部进行监督的主要方式,也是一种比较"刚性"的监督手段。但"述职评议"在探索实践的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评议意见面面俱到,人大监督特点不明显,易与党委考察干部相重叠等。  相似文献   

13.
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权力。依法加强对选举任命干部的监督,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牟定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三个统一”,抓住任前、任中、任后三个环节,在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强化对任命干部的监督工作中作了许多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相似文献   

14.
肖友文 《楚天主人》2008,(12):16-16
开展对任命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是近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任命干部监督的探索与实践。它对于增强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依法履  相似文献   

15.
时下,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为了进一步提高任免工作质量,更好地对被任命人员进行监督,促进其廉洁、依法、高效履职,在任命干部过程中大都让拟任命人员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供职发言,以便现场"听其言",任后"观其行"。这本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任免工作的一个探索创新之举,值得肯定和推广。然而,现实中一些拟任命人员在作供职发言时,要么长篇大论不合时宜地"无限发挥",要么偏离主题漫无边际地"发挥想象",要么刻意修饰言之无物"连篇虚话"。这样"做戏"或"走过场"式的供职发言毫无意义,无助于人大常委会依法有效行使人事监督权。供职发言篇幅不宜长。人大常委会  相似文献   

16.
基层在线     
《人大建设》2004,(12):28-29
新密市人大决定对“一府两院”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中原区人大首次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孟州市人大组织宣讲团深入乡村,修武县加大对非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干部的监督力度,中站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竞聘上岗的法官  相似文献   

17.
《人大研究》2005,(9):19-19
皋兰县人大常委会张恩玉撰文说,中共中央颁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提出:“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切实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作用。”对国家的政治生活和各项事务进行权力监督,是党交给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行使好选举权和任免权,替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在选举或任命干部时,若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影响任职的,应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暂缓选举和任命。同时,要加强对已被选举和任命干部的监…  相似文献   

18.
每月快递     
从7月开始,杭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副市长开展述职评议。接受述职评议的是市政府主管农业和农村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及民政工作的孙景淼副市长。评议时间从今年的7月至10月,为期3个月。对人大选举或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进行述职评议.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践中总结和探索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已成为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的一种重要手段。杭州市人大常委会  相似文献   

19.
近期.临沭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践,对人事任免及监督办法作了修改。该办法强化了对拟任命干部的监督,要求把好干部任命前的法律考试关、供职报告关、选举任命关“三关”,有效增强了任命的刚性。  相似文献   

20.
彝良县人大常委会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除了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外,从2010年起,对主要领导不是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人民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和省市驻彝良县的单位(上划部门)组织人大代表进行工作评议,实施工作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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