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公司法》实务中我们会经常遇到一些纠纷和争议,比如说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能否否决董事会的决议:公司章程将股东会的职权转移给董事会是否合法:在有限公司章程中是否可以约定公司股权不能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等等。这些都涉及到《公司法》对公司股东会(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职权的规定是强制性的还是任意性的。如果是强制性的。那么股东会决议就不能否决董事会的决议,否则股东会的决议就是违法的、无效的;如果是任意性的,公司股东会就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否决董事会的决议或者另行作出决议。同理,判断第三个问题的关键也是看《公司法》关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强制性的还是任意性的,如果是强制性的,公司章程就不能作出公司股权不能对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如果是任意性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是有效的。  相似文献   

2.
指导案例在司法实践中是如何被"参照"的,体现了指导案例独特的约束力.指导案例24号的规则和域外的蛋壳脑袋规则在体系结构和内容上存在明显不同.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的相关民事判决为样本,对其中参照和没有参照指导案例的判决加以比较,发现指导案例不仅在交通事故领域,在人身权侵权、医疗侵权等领域也有影响力.司法实践通过损害是否可以预见、区分体质和疾病、将特殊体质的作用归类为"诱因"等方式,拒绝在一些案件中参照指导案例.这种偏离指导案例时的正当化说理其实是案例区分技术的中国版本,其恰恰证明而非否定了指导案例的约束力.  相似文献   

3.
公司法对董事会决议表决规范的法理根据源于董事会的性质、职能和公司自治权。董事会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这有助于促使董事积极参与董事会决议的商讨。为避免出席会议的董事太少而导致由极少数董事表决通过董事会决议这一不合理情况的发生,公司法需要对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予以规定。公司法应当通过对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和赞同决议的董事过半数之规定,为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规则设定最低标准,并以此为公司自治预留必要的空间。我国现行《公司法》第112条对董事会决议的规范有明显的缺憾,应当予以修正。  相似文献   

4.
一、董事会决议的法律功能董事会是根据国家法律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成立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它在公司的各种机构中,居于主导与核心的法律地位。董事会决议是公司董事会对某一或某些事项作出决定的具体表达形式,是董事会这个公司法人机关意思表示的“物化”形式。董事会决议的法律功能,源于董事会的法律功能。董事会的法律功能有二:一是按国家法律规定,公司的某一  相似文献   

5.
一、董事会决议的性质及董事会决议效力纠纷概述董事会决议从性质上看,属于公司决议之一种,为公司的意思表示,董事会作出决议的行为被拟制为公司的行为。  相似文献   

6.
张倩 《法律适用》2014,(6):25-29
案例指导制度施行至今,有必要总结分析其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的实际作用。目前各地法院对刑事指导性案例的司法适用情况不容乐观,为满足基层司法的实际需求,有必要侧重遴选那些对司法实践更具指导性的案例,并创新指导性案例遴选方式。同时有必要研究指导性案例的司法适用方法,确保指导性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切实的参照适用,充分发挥案例指导制度的预期功能。  相似文献   

7.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3项关于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逐渐扩大解释为企业字号。最高法院第29号指导案例将其进一步扩大为适用于企业名称的简称。民法、商法对企业名称的保护各有其构成要件与限制,对于简称的保护就需要引入反不正当竞争法,这是由竞争法的宗旨和利益的保护方式所决定的。但是,司法对法条的扩张解释最终需要立法修订解决,而第29号指导案例在理由的论证上尚有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8.
2016年9月19日,最高法发布指导案例67号。指导案例67号不仅具有实现相关案件同案同判的司法价值,更在确立、推广商事组织法裁判思维方面凸显其指导/示范价值。公司法学界虽已就其编写技术、裁判理由部分提出诸多检讨,却对指导案例67号所存在的政策目的与法律手段之间的错配关系疏于关注。就指导案例67号而言,其所需处理的核心法律问题,在于如何抑制股权转让合同解除之后,因股权自动逆向复归而导致的代理成本。为填补现行法律体系存在的漏洞、满足组织法交易的特殊需求与运行逻辑,指导案例67号错误选择了限缩股权转让合同之解除事由——排除《合同法》第167条之合同解除规定的适用——这一司法适用路径,并因此在裁判说理上出现论证不明、评价矛盾、文不对题等问题。而事实上,解决此项组织法问题的恰当路径,应是类推适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4条第3款或者《公司法》第71条第2款,或是重新解释《合同法》第97条所指的"合同性质",以重构股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在具体案型的处理问题之外,指导案例67号更提醒学界未来应在商法/组织法思维的确立之外,更加注重司法实践实现该种思维的手段选择的研究和检讨。  相似文献   

9.
王海  杨琳 《海峡法学》2012,14(3):100-106
当前,我国司法改革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案例指导制度在解决"同案不同处理"方面的优越性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在此背景下,尝试从检察案例指导制度的内涵和特点出发,阐述了检察案例指导制度的不可替代性,分析了检察案例指导制度的功能价值,提出完善我国检察案例指导制度的具体建议,对我国司法改革进程作探索。  相似文献   

10.
与两大法系判例制度比较,案例指导制度有鲜明的国情和时代特色,其中最核心的特点是承载司法管理职能和以行政化方式运行。这使案例指导制度内含着难以化解的逻辑难题:统一司法与司法创新、司法多样性及适用案例要旨的冲突;立法权威与指导性案例实践效力的冲突;司法行政化的弱化与强化之困;实施控制措施内部化的硬性与脆性共存;指导性案例与司法解释混同之虞;指导性案例质量与效益不确定等,这些难题加大了推进案例指导的难度,妨碍案例指导制度的落实。减弱现行案例指导的刚性,建立更好地平衡约束和尊重司法自由裁量权为核心的、符合案例作用规律的、更柔性的案例作用机制,有利于案例指导制度走的更好。  相似文献   

11.
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是我国司法机关在既有的制度框架和现行司法体制基础上所进行的一项制度性创新.知识产权领域的成功案例是人民法院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的集中体现.本文从案例指导制度的内涵与定位出发,通过对借助知识产权案例来指导审判工作的价值分析,进而探究知识产权案例对我国司法审判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2.
吴俊 《法学》2013,(1):139-151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2号涉及二审中诉讼外和解协议与一审生效判决的效力关系问题。严仁群博士撰写的《二审和解后的法理逻辑:评第一批指导案例之"吴梅案"》认为指导案例2号存在全面的瑕疵和不足,法院对和解协议争执的程序处理更是存在根本性缺陷。严博士的上述研究混淆了立法论与解释论,立论和说理的逻辑自洽性不足,比较法分析不尽深入,错误判断了"吴梅案"中诉讼外和解的性质及其与确定判决的关系。"吴梅案"中和解在性质上属于比较法上的"不执行契约",绝非私法上的和解契约。从解释论的角度,指导案例2号是对我国民事司法实务中成型了的程序运作方式的确认,符合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制度。从立法论的角度,则应该建立债务人异议之诉处理确定判决外和解与确定判决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最高人民法院《二五纲要》正式提出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对于案例指导制度的内涵学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当前已有的研究基本上没有摆脱庙英美判例法制度关照案例指导制度的路径依赖,笔者尝试进行界定认为案例指导制度的关键不在名称,而在于其实质以及制度设定的内涵。案例指导制度本身并不一定必然地与判例法制度相联系,其完全应当是司法审判本身自有、自在的一个规律。案例指导制度主要具有接近司法正义、彰显司法理性、整合司法资源等法理价值。  相似文献   

14.
目次一、问题的引出:上海申华实业股份公司章程第18条二、争鸣与启示三、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冲突的根源四、从公司法的性质看章程自治的边界五、结语一、问题的引出:上海申华实业股份公司章程第18条上海申华实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申华公司)章程第18条规定: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董事人选有必要变动时,由董事会决定,但所增补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申华公司1995年5月25日召开三届二次董事会,据此通过了第5号和第6号决议,增补马俊、莫全富为公司董事。同年8月12日,又召开三届三次董事会,通过第7号决议,增补李伟荣为公司董事。原告姜彭年系申华公司股东,认为公司章程第18条违反了《公司法》第100条的规定,诉请法院确认以上决议无效。一审判决原告胜诉,二  相似文献   

15.
检察案例指导的定位问题决定着整个检察案例指导研究的起点,当前检察案例指导的核心定位是司法管理手段,它仅反映了检察权行政性的一面,而没有回应检察机关司法性的要求,在实施中不可避免会带来相应的矛盾与冲突.这不但导致当前检察案例指导制度实施效果差强人意,与当前业已启动的司法去行政化改革方向亦有潜在的冲突.因而,应调整检察案例指导的制度定位,将其立足于“调控”而非“管理”更为适当。  相似文献   

16.
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本文基于对案例指导制度的概念理解,阐明我国建立施行案例指导制度的历史渊源和国际借鉴,并系统分析了案例指导制度的特点与价值,为正确认识案例指导制度与明确案例指导制度的改革方向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浅议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解散作为公司解散事由之一,其立法目的在于当出现公司僵局、股东压制等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消失的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最高人民法院8号指导案例对《公司法》第183条的适用条件问题作出了阐释,解决了司法实践中司法解散适用条件模糊不清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我国建立案例指导制度之必要性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必要性主要有:从裁判依据来看,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是弥补成文法不足之需要;从裁判成本来看,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是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公民维权意识的需要;从裁判过程来看,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是增强司法独立的需要;从裁判结果来看,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是促进司法公平、维护司法权威的需要。  相似文献   

19.
刘宝霞 《人民检察》2012,(13):27-30
我国现行权力配置体制中,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而不是最终的司法裁决机关,检察案例指导制度应突出自身特点,实现与法院审判案例指导制度的协调。这关涉检察案例指导制度的生命力,须从理论上予以澄清,展现检察案例与审判案例的差异,从司法的统一性角度考量检察指导性案例与法院审判指导性案例的共性,并予以吸收、借鉴、协调,构建符合国情,富有创新、实用的检察案例指导制度。  相似文献   

20.
秋实 《检察风云》2023,(20):62-63
<正>2023年6月26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一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该案例说明,涉外定牌加工不能成为商标侵权的除外情形。生产仿冒柴油机被查处1998年1月至2005年10月,常州常发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下称“常发机械公司”)取得第1143073号、第1143071号、第1299488号和第9529811号注册商标,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