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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9日,福建省龙岩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破获"5.28"特大网络赌博案,涉案的参赌者达300多人、涉赌资金达3.2亿元。今年4月份,龙岩警方发现线索,有名林姓男子提供网络赌博一级代理点开设赌场,发展、吸纳赌徒参赌,涉案金额巨大。在基本摸清该网络赌博公司组织网络、人员结构、赌博交易、赌资支取等情况后,果断决定收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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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信息时代的到来,利用互联网开设赌场,接受参赌人员投注,成为赌博网络庄家吸取巨额赌资、牟取暴利的重要手段。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发现,互联网开设赌场犯罪与传统开设赌场犯罪相比具有鲜明的成因和特点,本文试对此进行分析总结,以期对更加高效地防范和打击互联网开设赌场犯罪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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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2009年9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鲁某同齐某、周某、李某等人在荥阳市兴华路工商所南隔壁家属楼周某的住处.共同购买电脑、筹码等赌具及筹集赌博备用金开设赌场.利用电脑登陆www.uncity.com或www.82suncity.com、www.83suncity.com等相关网址,在名为”菲律宾太阳城”的互联网网络平台上进行”百家乐”网络赌博,召集参赌人员多次聚众赌博,期间单次赌资数额高达四十万余元,累计抽头渔利达十余万元。[案例二]2010年3月,犯罪嫌疑人屈某获得一家赌博网站的密码。在新密市桌宾馆507房间的电脑上安装了“迪威商务软件”后,他成为该赌博网站的代理。3月29日,为牟取非法利益,犯罪嫌疑人屈某伙同张某(取保候审)在新密市某宾馆507房间,利用计算机通过互联网与缅甸某赌场取得联系后设立赌局.通过网络视频吸引数十人前来参与设在缅甸的“百家乐”赌博活动。[案例三]2011年11月11日-12日,犯罪嫌疑人张某伙同付晓某、许某在荥阳市京城办海韵大酒店520房间,利用该酒店网络客房提供的电脑.召集马某、冯某等十余名参赌人员.通过登陆网址为“www.88msc.com”的互联网网站,在名为“菲律宾太阳城”的网络平台上进行百家乐网络赌博,赌资数额累计8万余元。赌博罪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而网络赌博犯罪是传统的赌博犯罪在手段智能化、复杂化和高科技化的一种新型犯罪.其区别就在于实施犯罪的手段不同。但其本质与传统赌博犯罪是一致的,因此笔者认为网络赌博犯罪可以理解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和现代金融交易手段进行下注或者参赌的违法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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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通山县公安局快速出击,一举捣毁了位于该县与阳新县交界处的特大地下赌场,当场抓获参赌及围观人员近百人,收缴赌资近3万元,缴获用于赌博的小轿车3台,摩托车3台,机船1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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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17日.曹某和赵某决定开设赌局,由赵某租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七里河村思达超市旁的一间民房内作为赌博场所.并且联系雇佣曹某某负责抽头,马某、王某负责望风,曹某联系参赌人员。2010年2月19日至同年2月22日,曹某、赵某在该房屋内开设赌局,招揽多人以“砍宝”的形式赌博,赌具是由曹某提供的两枚一元硬币和一个暖壶盖。参赌人员每赢200元曹某某从中抽头10元交给曹某,多赢多抽。曹某某、马某、王某按月领取工资。赌局营业前三天,每天参赌人员均有一二十人,2010年2月22日,民警当场抓获涉嫌参赌人员36人,查获赌资人民币19800余元。二被告人犯罪所得共计人民币9500余元.其中4800余元已起获并扣押,其余已被二人挥霍。[判决结果]2010年11月27日。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以郑公管刑诉字(2010)202号起诉意见书认定,犯罪嫌疑人曹某、赵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第2款之规定,涉嫌开设赌场罪,移送管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0年12月20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检察院以管城检刑诉[2010]194号起诉书向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曹某、赵某开设赌场.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第2款、第25条第1款之规定,构成开设赌场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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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杭州人张坚和湖南人陈明在杭州利用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动游戏机开设赌场,牟利29万余元,正好撞上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开设赌场罪”司法解释开始实施。2007年11月14日,杭州上城区法院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张坚和陈明缓刑,时值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开设赌场罪”司法解释开始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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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以来,总部设在台湾省台中市的“宝盈”赌博公司,登陆祖国大陆,与一些不法人员相互勾结,大肆进行网络赌博活动。短短几个月内,这种新型赌博形式波及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 社会危害极大。 2004年11月24日,22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和协调下,布下天罗地网, 一举抓获网络赌博违法犯罪嫌疑人597人,查获赌资 2300万元人民币,查实涉嫌赌资5亿多元人民币,这是迄今为止公安机关破获的涉及省份最广、参与人员最多的赌博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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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湖阳乡镇庵村村民徐某纠集一帮“小混混”持械抢劫赌场,日前被当涂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徐某今年25岁,很小就开始“混世”,经常打架斗殴、寻衅滋事。2004年10月25日,徐某得知有人在当涂县姑孰镇焦家村一理发店内暗设了一个赌场,每天有一二十人聚集在一起推牌九赌博,输赢上万元,当即让打手通知开赌场的交2000元“保护费”,遭到对方拒绝。恼羞成怒的徐某当下召集陈某、赵某等人密谋抢赌场,来个“黑吃黑”。第二天上午,徐某一伙十余人携带砍刀、斧头、长矛、铁棍,气势汹汹闯进理发店,不由分说持凶器逼迫聚赌人员交出钱财,劫得赌资800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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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博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赌博的行为.全球首个向公众开放的网络赌博是1994年10月欧洲小国列支敦士登国际彩票.由于网络赌博平台国际化、玩家分散性强、赌博人群年轻化,以及虚拟货币的介入导致支付渠道网络化,下注金额巨大,赌资运转速度加快,特别因网络贷款门槛低、网贷利息又高,赌客为了筹集赌资,可能会在网上寻求各种贷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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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19亿元,这是怎样的一个概念?633.19万个1万元,1万元的633.19万倍!这633.19亿元是以上海无业人员寿某为首的特大赌博犯罪团伙在短短一年内,通过境外网络赌场创下的赌博"业绩"。这个犯罪团伙犹如一条附着在互联网上的巨蛭(吸血蚂蟥),疯狂地吸取国人的血汗,然后通过网站赌博账号将国人的血汗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境外……2012年7月,当这个特大犯罪团伙还在加紧活动之际,高悬其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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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波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7,(3):110-115
建立微信群组织他人抢红包赌博属于新型的网络赌博犯罪,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的定性之争。开设赌场与聚众赌博都属于赌博类的犯罪行为,两者在主客观方面相互交叉包容,行为内涵的界限非常模糊。“赌场”是开设赌场与聚众赌博中共同具备的要素。在网络场域中,对“赌场”的规范内涵应作扩大解释。不能将开设赌场与聚众赌博共同的主客观特征作为区分两者的界限标准。开设赌场区别于聚众赌博的本质在于“经营赌场”。行为人是否具有经营赌场的实质应结合行为人对赌场的控制支配关系和在赌场中的组织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行为人建立微信群组织他人抢红包赌博,具有经营赌场行为特征的,应认定为开设赌场,否则应认定为聚众赌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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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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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开设赌场是指利用现代通讯网络技术和现代金融交易手段组织他人从事赌博的行为。网上赌博由于其发展迅速,参赌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比传统赌博方式具有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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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赌博披上了“互联网”的外衣,依托网络的购物、兼职、休闲娱乐等活动时,便会变得“套路重重”。网络赌博是违法犯罪行为,具有欺骗性和危害性,“庄赢客输”“十赌十输”是赌场的“不变规律”。2021年11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了主题为“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从严惩治开设赌场犯罪”的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从严惩治开设赌场犯罪工作情况,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开设赌场犯罪典型案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