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李冰 《人民调解》2013,(4):11-12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福建省福州市司法局在全市各县建立人民调解中心,搭建起人民调解组织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联合化解矛盾纠纷的对接平台,成为在医调委、交调委等各类专业调解组织基础上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又一新举措。  相似文献   

2.
李冰 《人民调解》2006,(5):15-17
为了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维护社会稳定,许多地方提出并实施构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作用,以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无论对国家还是对当事人都是最佳选择,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应该注意坚持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固有属性,应该立足于发展、完善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制度,应该加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制度的衔接与配合,如果把“大调解”格局建成三位一体,相互融合,统一受理,分流办案的工作实体,就会偏离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根本要求。  相似文献   

3.
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具有独特的优势。中央明确提出,要着力构建在党委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三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人民调解工作应当在强化自身基础作用的同时,注重加强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出更大作用。  相似文献   

4.
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随着社会发展,新型矛盾的不断涌现,仅仅依靠人民调解一种手段,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坚持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切入点,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间的良性互动,已成为解决新时期矛盾纠纷有效的调解方法。上海浦东新区司法局根据本地特点探索三种调解问的衔接、协同途径。  相似文献   

5.
我国目前的调解类型分别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都有各自的适用范围也存在一定缺陷,难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司法ADR模式诉前调解制度是国外非常成熟的一种的调解制度,它的作用是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制度不可替代的,有其独立的价值。本文主要探究我国引入司法ADR模式诉前调解制度的合理性,为其日后在我国建立铺路。  相似文献   

6.
麻青军 《中国司法》2007,(2):109-109
深圳宝安区建立专职化专业化调解队伍,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互动的工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发展。  相似文献   

7.
我国目前的调解类型分别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都有各自的适用范围也存在一定缺陷,难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司法ADR模式诉前调解制度是国外非常成熟的一种的调解制度,它的作用是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制度不可替代的,有其独立的价值.本文主要探究我国引入司法ADR模式诉前调解制度的合理性,为其日后在我国建立铺路.  相似文献   

8.
为拓宽化解矛盾纠纷的渠道和途径.2007年8月,福建省漳州市司法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芗城区法院设立了“人民调解窗口”.开展“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多元化联动机制”试点工作,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作保障的机制.实现三种调解方式的程序衔接、功能互补、良性互动.从而高效、便捷、低成本地解决民事纠纷。  相似文献   

9.
《人民调解》2011,(11):9-10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应遵循的工作方法有哪些?人民调解工作方法是人民调解区别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标志之一。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包括调解的原则、调解的方式和调解的技巧等。一、调解的原则调解的原则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首先,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  相似文献   

10.
传统上一般将调解分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当今,大众传播作为立法、司法及行政权力外的第四种力量,越来越多的电视媒介以"约请当事人"节目模式介入纠纷解决,形成了新兴的第四种调解范式。这种范式虽然对于社会规范的确认,发泄疏导当事人的心理压力和冲突情绪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无法逃避源自新闻调解范式内生的负效应而招致的法律和伦理的诘难。  相似文献   

11.
由不同类型调解方式实现有效衔接和协同形成的大调解格局基本框架是:以人民调解为基础,构建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工作体系.司法行政机关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协调主管机关,如何担负统筹大调解工作格局职责?围绕这一课题,安徽省司法厅成立课题组,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回顾全省大调解工作格局发展历程和现状...  相似文献   

12.
《中国司法》2007,(10):112-112
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积极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新机制,将其作为提升"五种"能力的突破口。(一)整合调解资源,建立警民联调工作室。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单位,每街聘请一名专职首席人民调解  相似文献   

13.
构建“大调解”格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构建调解工作大格局。这是自去年以来,为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展,上海市逐步深入推进的一项政府工程和民意工程。  相似文献   

14.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力加强调解工作,以“贴近中心要务、贴近司法主题、贴近人民群众”为指导,采取有力措施,提高诉讼调解水平,逐步形成了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目前,全市77个人民法庭普遍建立了指导民调办公室,培训人民调解员5336人次。  相似文献   

15.
人民调解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两种模式,即大调解模式和职业化模式。大调解模式的特点是:以司法所或依托司法所建立的调解中心作为协调枢纽,以行政为主导,统筹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形成有效的矛盾纠纷分解和共担机制。职业化模式的特点是设立专职的人民调解员,政府在财力、物力方面予以保障,从而提高了调解工作的质量。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人民调解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调解程序、经费保障、调解协议、效力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依法调解矛盾纠纷,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为帮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特别是广大人民调解员更好地学习、理解、贯彻《人民调解法》,全面了解《人民调解法》的基本内容,深刻领会法律精神,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发展,本刊从第4期开始,设置法律·规章解读专栏,以《人民调解法》为依据,结合人民调解工作相关规章和实践成功做法,对《人民调解法》进行释义和解读,以期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7.
《人民调解》2007,(4):18-19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和朝阳区人民法院努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格局,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为从源头上减少、消除各种矛盾和问题,深化基层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  相似文献   

18.
为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标准化规范划建设,近日,司法部制定发布了司法行政行业标准《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从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调解业务、工作保障和工作指导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为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依法依规开展调解工作,实现人民调解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指引。  相似文献   

19.
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是指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等非诉调解组织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调解达成协议后,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协议内容无违背  相似文献   

20.
孙纬 《中国司法》2010,(9):64-66
“大调解”,一般意义上是指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等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人民调解作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地位和独特优势。如何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科学认识人民调解,是构建和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的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