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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长期以来,由于对什么是重大事项比较原则,缺乏准确的分类和界定,造成一些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出现“要我决定的多、我要决定的少”“被动决定的多、主动决定的少”的“两多两少”现象。近年来,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上,摈弃了“两多两少”,凸显了“四个围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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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监督,增强实效,首先,要明确人大监督的定位。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代表党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监督的实质是促进“一府两院”依法履行职能,目的是要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国家机关按照党和人民的意志行事,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从这个意义上看,监督不仅仅是对权力的制约,更重要的是对权力运行的支持,因此,监督既不能失职,也不能越位,要依法行使,科学监督。要在党的领导下,集体行使职权,不代行“一府两院”的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做到在支持中监督,监督中支持,促进国家机关协调一致高效运转,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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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工作,要做到真监督、真支持,就必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通过认真细致的调研,对要审议的专项工作有一个比较深入全面的了解。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在省委人大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人大与"一府两院"既是监督关系也是支持关系,监督与支持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人大对"一府两院"要真监督、真支持。这一要求,对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首先,真监督、真支持是对人大责任意识的检验。我国宪法规定,各级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些规定体现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主权在民原则,赋予了人大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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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政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前提.而做好人大监督工作,就要确保在法律程序的刚性约束下.做到人大监督与“一府两院”工作的良性互动,就必须在人大、政府、司法机关之间建立一种在党委领导下相互监督.有序推进,和谐稳固的运行机制,为此长清区人大常委会确立了以人为本,依法进行,和谐监督的工作思路,认真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从建章立制人手,建立起了相互协作、相互监督、有序推进的监督运行机制,唱响和谐监督曲.从而有力促进了人大监督工作力度和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了人大在构建和谐新区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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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近年来,宜昌市猇亭区人大常委会充分认识人大行使监督职能的目标和工作重点,创新人大监督工作,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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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把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 ,不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首先 ,常委会加强了对“重大事项”的研究工作。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作了原则规定 ,但就重大事项的范围、内容而言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具体操作中较难把握。为了充分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 ,发挥地方人大的作用 ,我们先后四易其稿 ,研究制定了《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若干规定 (试行 )》。在这个《规定》中 ,我们就“重大事项”的基本范围、内容进行了界定 ,并规定了讨论决定重大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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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方人大履行监督职权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监督权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的权力。地方人大履行监督职权,是其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标志,也是保障法律实施和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任免权的主要手段。考察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坎坷历程,思考监督工作的成效与缺位,展望监督工作的发展未来,人大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权,前景光明,问题不少,尚需努力。一、监督职权逐步加强,“橡皮图章”的形象正在改变一是履行法定监督职权上有新突破,地方人大能够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1)严格审查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使监督有了权威性。深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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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于“一府两院”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在人大的几项权力(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中,监督权是最经常最重要的一项。因此,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应着重把握好五个方面的问题,认真有效地行使监督职权,履行应尽的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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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接受监督”是当今社会一句很时尚的话,对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而言,更是耳熟能详.“一府两院”的领导同志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时,好像不说“主动接受监督”这句话,便表达不出对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与地位的尊重,体现不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和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支持似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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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机关如何接受人大监督陈永贞(一)牢固树立接受监督的思想意识。监督“一府两院”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我国现有的各种监督中,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是最高层次的监督。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它有利于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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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强人大监督权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人大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但目前人大对“一府两院”监督不力的事实也无庸讳言。最有力的监督应该是权力对权力的监督,无权力的监督不仅是软弱的也是无效的。为此,必须保证人大实权,维护其监督权的权威性,重点解决制约人大行使监督权的外部因素,并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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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既是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事务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也是权力机关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近年来,临沂市罗庄区人大信访工作紧紧围绕关系到全区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形成信访合力,督促、协调和支持“一府两院”较为妥善地处理了一大批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和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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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识上的不到位问题。应该说,人大代表大会制度已深入人心,人大作用的发挥也越来越充分,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尽管如此,对人大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还是普遍存在的。这里面有人大自身的问题,更有体制上的问题。比如,从法律的授权来看,人大的监督工作应该是全方位的、无条件的。但是人大自己却提出了“少而精”的监督工作原则,给地方人大行使监督权造成了混乱:到底应该是全面监督还是“少而精”的监督,少到什么程度算合适?这一原则的出台有可能是考虑到职代表人数偏少而提出的。但专职代表偏少的问题可以通过改革来实现,而不应该削足适履,通过缩小监督面来实现。另外,从职能来讲,人大的工作不像其他部门只栽花不插刺,而是找问题多,给实惠少;批评多,表扬少。一些地方“一府两院”不愿意接受人大监督,不愿意人大多开展工作。甚至在私下交流时,一些干部对人大的正常工作也非议颇多,不满之情溢于言表。从法律的角度讲,”一府两院”理应无条件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临督。但实际工作中,“一府两院”很多时候既不主动也小及时报告工作。人大要了解某一方面的工作只能向“一府两院”伸手去要,使法定的刚性监督的威严荡然无存。根据宪法,人大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即人大)的执行机关(即“行使”行政权的机关),法、检两院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机关。每年人代会上,“一府两院”的报告经过人大的市审查批准,即成为权力机关的决定,“一府两院”应不打折扣,无条件执行。但现实却不尽如人意,“一府两院”说变就变。说加就加,说减就减,随意性很大,使权力机关的决定成了一纸空文。鉴于上述原因,有些人大的同志对人大工作便产生了“干多不好意思(给“一府两院”挑刺找毛病,影响关系),干少了不够意思(对不起党和人民,对不起自己拿的那份工资),所以只能意思意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得过且过)”的想法,致使许多地方的人大工作活力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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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上旬,在十堰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将两个监督事项:一是经市人大选举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工作人员,每年年初要向人大报送上年度履职情况的述职报告;二是“一府两院”每年年初要向人大报送上一年度实行执法“两制”的情况报告列入会议议程,实施了有力监督,备受本市各方面关注,产生良好反响。以往述职报告由人大有关工作人员或其负责人看后直接存档。为避免对这两项工作的监督流于形式,2000年底市人大明确要求,“一府两院”在今年初向人大报送的执法“两制”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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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在开展监督工作时,如何处理好同“一府两院”的关系,这既是一个工作方法,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问题。尤其是在构建和谐社会这样一个宏大的背景下,其意义格外重要。甚至可以说,对这个问题的正确认识,不仅有助于我们对过去几年人大监督工作作出客观的评价,同时也将直接决定今后一段时间人大监督工作的基本走势。按照传统的理论,监督是一种权力对另一种权力的制约。受这种理论影响,西方国家的议会和政府,无论是在法律形态上,还是在实际运行中,都呈现出一种对立关系。而在我们国家,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各个国家机关既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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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保障法律实施和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的主要手段。近年来,泰安市岱岳区人大结合实际,完善五项机制,树立三种意识,切实提高人大监督实效,在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方面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一、完善五项机制,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