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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财政赤字和公债规模失控是现代国家的政府共同面临的难题。与静态的预算平衡相比,对预算为什么不平衡的追问以及使之重新趋于平衡的法律对策更加值得关注。法律控制不同类型的财政赤字的目标,都指向预算平衡:其法律意蕴应当由传统的财政收支平衡转为总体经济平衡,德国经济宪法中有关总体经济平衡的规定可以为我国提供最具参考价值的借鉴。至于通过专门立法促进预算平衡的典型,当属美国联邦的赤字削减型预算平衡规则。尽管其因为试图改变和突破联邦权力的分立制衡原则而经司法审查认定为违宪,然而,对促进型经济法的理论研究而言,仍不失为极佳的制度范例。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7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是党和政府履行“让人人享有社会保障”承诺的法律保证。  相似文献   

3.
“上报平衡制度”简析所谓上报平衡制度,是根据中级以上审判机关的规定,“对经济犯罪案件必须按照等级管辖原则,在宣判前报上一级法院平衡”。应当说,作出这个规定的本意完全是好的,是为了防止性质相同、情节相似的经济犯罪案件在各地法院量刑时出现轻重悬殊的情形。...  相似文献   

4.
针对令人堪忧的财政赤字及公共债务现状,法国在最新的宪法修正案中提出了以“黄金法则”为原则的公共财政平衡宪法草案。以此宪法草案的出台为背景,从全新角度阐述了公共财政领域内经济逻辑与政治逻辑之间的矛盾,分析了公共财政平衡法律的实施范围及如何运用不同的时间标准来判定公共财政是否达到真正平衡,详细解释并重塑了财政赤字的定义及公共支出的分类。有关公共财政平衡的法律规则必须更为灵活,并且需要通过一个多年制的整体框架,将法律规范与公共管理行为相结合,才能建立起一种能稳定并有效控制财政赤字及公共债务的机制。  相似文献   

5.
胡明 《法学评论》2024,(3):92-100
社会保险兼具保险性与社会性,在保持财务独立的基础上,还有赖于财政支持。立足宪法实施高度和法制统一层面,财政补助社会保险责任可凝练为政府投保责任、风险预防责任与成本补偿责任。为避免财政补助社会保险责任的过度放大,将其定性为财政兜底责任、财政担保责任、财政适度责任的认知都存在偏差。对此,财政补助社会保险责任的规范路径,应明晰社会保障制度中财政介入的区别,在精算平衡下划定财政补助责任、在预算平衡下消解财政过度依赖以及实现两种平衡的有机对接。  相似文献   

6.
杜谦 《江淮法治》2011,(15):36-37
7月1日,《社会保险法》开始施行,这部最高国家立法机关首次进行的社保制度立法对于健全和完善中国社会领域的立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此之前,尽管各种社会保险制度已在我国实施多年。却没有一部专门的综合性法律加以规范。综合性社会保险基本法的缺失。令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缺乏明确的方向。现在,这部历经近三年时间、四次审议的法律开始施行,将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变化呢?  相似文献   

7.
《社会保险法》扩大了社会保险的适用范围,确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险法律体系,明确了社会保险的国家责任(义务),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明确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制度,完善了基本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并建立了不同养老保险制度的对接,规定了医疗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和追偿权制度,规定了社会保险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8.
《法学》1986,(7)
当前,社会保险的“内在稳定器”作用在世界各国受到普遍重视。一个完善健全的社会保险制度,在经济繁荣时期,会使社会保险和各种补贴自动降低,在经济萧条时期,则对社会稳定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社会保险法是社会法的核心,是反映一个国家社会政策目标的法律。在我国加快制定社会保险法不仅具有客观必要性,也有紧迫的现实性。  相似文献   

9.
《社会保险法(草案)》征求意见日前结束,其中关于公务员将不参加全国统一社会保险制度,而将单独规定、另行安排的规定引发了广泛质疑。  相似文献   

10.
“搭便车”具有多种含义,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搭便车”具有特殊的法律语境,其适用定位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底层观念、原则和价值。制止“搭便车”高度契合自然正义及其衍生的不当得利原则,具有与生俱来的道德感召力。但是,“搭便车”又经常是模仿自由和竞争自由的应有之义,有其积极的和正面的含义,在通常意义上体现的是“搭便车”中立。我国司法裁判过多地赋予其自身违法的负面否定意义,将其作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裁判标准,并广泛地用于竞争行为正当性的判断。“搭便车”的宽泛适用易于扰乱相关法律之间的调整秩序,破坏法益保护与竞争自由和公有领域的必要平衡,有悖于自由市场原则。“搭便车”可以成为裁判标准,但应当限定其适用范围、压缩其适用空间,其适用不能抵触相关法律的立法政策。  相似文献   

11.
翟峰 《江淮法治》2008,(22):16-16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明确提出,“要组织开展对现行法律的清理工作,抓紧研究提出对现行法律进行清理的方案并组织实施”。我们从中即可知,标志着“一个社会法律制度比较完善和成熟的法律领域可以法典化”的“立法新生态”将在我国形成。  相似文献   

12.
法律语言和法律表达不仅是专业学习与学术交流的工具,也是法律历史文化及其观念认知的展 现与反映。“公民”作为民事主体的法律表达,不仅与“自然人”在内涵上存在差异,而且与传统民法所崇扬的 理性、自由、人文主义精神也大异其旨。回溯“公民”表达之起源可以发现,从苏联民法到俄罗斯民法,民事主 体的立法表达经历了由“公民”向“自然人”的转变。而我国民事立法仍然充斥着“公民”之表达,这不得不 使我们思考是否应当在“公民”与“自然人”之间做出选择与取舍,以契合民法观念的当代发展。  相似文献   

13.
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的未成年人刑事法律制度,我们应当继续上下求索,多从古今中外的法律实践中汲取养分,例如我国古代法律制度中的“恤幼”原则就是有参考价值的。本文将从恤幼原则在古代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具体规定入手,分析其特点,并讨论新刑事诉讼法对其的继承与发扬。  相似文献   

14.
与保险学中的收支相等原则进行对比,对价平衡原则虽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差异性,但两 者存在相互转化的关系;同民法中的公平原则相比,对价平衡原则还应注重实现危险共同体这一团体 的利益,因此,对于当事人的信息披露义务作出不同于一般合同中的要求。自功能论角度而言,对价平 衡原则为保险法中当事人诚信义务的强调提供了理论基础,是保险合同解释应遵循的原则,决定了承 保危险区分的正当性与必要性,维系着危险共同体的存续。自具体的法律规则层面而言,从投保时的如 实告知义务,到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的安全维持义务和危险显著增加时的通知义务及危险减少时的保险 费返还义务,再到保险合同解除时对于保险人解除权在因果关系层面的限定,均体现了对价平衡原则。  相似文献   

15.
网络共享是一把双刃剑,在利于作品传播的同时也为盗版等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如何才能更好地平衡著作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众使用信息资源的利益?国外学者提出了两种截然相反的新机制,即以“激励创作、保护著作权人利益”为中心的“三振出局”机制和以“激励传播、保护共享用户利益”为中心的“补偿金制度”,其中“三振出局”已在许多国家得以实施,而“补偿金制度”目前仍只是学者的构想.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并不适合采用以上两种机制,而应当立足本国国情,在现有机制下进行改进,加强对著作权人的保护.  相似文献   

16.
法治的平衡取向与渐进主义法治道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法治是非模式化、流动和地方性的,在当代呈现一种互动平衡取向,即权力与权利的平衡、权利与权利的平衡、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法律与多元规则的平衡。这些平衡遵循着正义原则、法益衡量和价值差序原则、公益福利原则、合理容忍原则和现实主义原则。中国法治进程不能靠西方化、模式化的制度设计和理想主义、激进主义的权利自由诉求来推进,只能确立互动平衡精神和务实策略,采取渐进主义的法治道路,建立起扎根本土的法治秩序。  相似文献   

17.
叶静漪  肖京 《法学杂志》2012,33(5):82-87
我国《社会保险法》的顺利实施受制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体制的顺畅与否。我国以前立法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性质和职能的法律定位不明,而《社会保险法》回避了这一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险业务的办理。因此,很有必要在理论上对社会保险机构的性质和职能进行定位,并在立法上予以明确。通过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状和现行立法相关条文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该定位为以服务为主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相似文献   

18.
阿计 《中国律师》2008,(4):43-43
2007年年底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程序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已成为全社会热议的焦点。2007年以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关涉劳动者权益的法律相继诞生。而在年底浮出水面的社会保险法草案.既是有“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年”之称的2007年的收官之作,又是社会保障法制的开山之作。这种不断向民生倾斜的立法努力。无论如何评价都不为过。这也是很多人对社会保险法寄予厚望的原因所在。问题是,除了各种具体的制度设计,社保立法最应确立怎样的精神品质和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9.
利益平衡作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础和主题,在国际知识主权保护中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拟通过对利益平衡国内与国外两个层面的比较,探讨知识产权利益平衡国际化的特征以及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平衡各方利益的难度与意义。  相似文献   

20.
完善我国刑事司法鉴定启动程序应当坚持正当程序原则和价值平衡原则,在发现案件事实真相和保证诉讼效率之间保持平衡。我国传统的司法官启动模式应当保留,在这一启动模式之下,立法应当对启动司法鉴定程序的条件做出科学规定: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应当具备“专业性”、“必要性”和“现实可能性”。在具体程序设计上,可以将可能影响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的相关因素先予审查,以防止因鉴定意见不具有证据能力而被排除所导致的诉讼拖延和资源浪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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