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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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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地     
《中国审判》2011,(3):4-4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下称《规定》)。  相似文献   

2.
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于目前公布了《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法院领导干部及审判执行岗位法官任职回避指导手册》。  相似文献   

3.
新法速递     
《法律与生活》2011,(5):64-64
2011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法官任职回避的规定》),该司法解释旨在防止法院领导干部及法官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  相似文献   

4.
新法速递2011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法官任职回避的规定》),该司法解释旨在防止法院领导干部及法官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  相似文献   

5.
本文着眼于目前律师凭法院关系拉案、司法腐败严重的现状,回顾十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为规范法官律师之间关系而出台的各项政策规定,逐一分析并权衡利弊,并结合从2011年10月以来的调研实例和数据对《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进行分析,最终提出关于涉案法院整体回避制度的理论设想以及其他的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担任其所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这一条款严重侵犯了部分在职律师的执业权利,使得一部分配偶。父母或者子女在法院工作的执业律师,特别是县一级的执业律师面临着无案可办、几近失业的境遇。目前,他们受《若干规定》第5条的限制无法开展律师业务,但又找不到其他出路,陷入进退两难的困惑与无奈之中。如河南南阳镇平县有两家律师事务所共计15名执业律师,其中有4人的配偶或…  相似文献   

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回避规定》)发布之后,律师界一度曾有异议,异议焦点集中在代理人也要回避的规定上。作为律师同仁,对那些被《回避规定》影响了业务的同行笔者感同身受;但作为一个以维护司法公正为己任的律师工作者,我又不得不说:最高法院的这一部分规定确实是试图保证司法公正和清理司法服务市场的无奈之举。要求法官回避的规定“反要律师回避”看起来的确于理不通,但回避所指向的实际上仍是审判人员。众所周知,代理人的职责是要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代理人并不被要求也不可能“不…  相似文献   

8.
第一条 为保证检察人员依法履行公务,促进检察机关的廉政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检察人员之间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必须按规定实行任职回避: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  相似文献   

9.
法官和检察官之间也应规定任职回避万长红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分别对法官之间、检察官之间任职回避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但法官与检察官之间的任职回避却没有规定。笔者认为,法官与检察官之间也同样存在任职回避的问题。第一,规定任...  相似文献   

10.
《法治与社会》2004,(5):44-44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以期加强对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职业纪律约束。规范法官和律师的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1.
《司法业务文选》2011,(9):47-48
1.2011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法发〔2011〕5号3.自2011年2月10日起施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防止法院领导干部及法官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制定本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对曾在法院担任过审判人员,后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作为执业律师在曾任职过的法院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一些法院根据《法官法》第17条规定,一律决定回避,从而禁止、限制这部分律师执业。笔者认为这种规定、做法过于武断和草率,理论上存在漏洞,实践中负面效应多。  相似文献   

13.
2001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设立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这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职业间的流动创造了必要的平台;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从维护司法公正的角度,规定了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的具体措施;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同志关于提倡从律师中选任法官的讲话,为法官与律师间的职业流动指明了方向。为此,笔者拟就律师与法官职业异同、职业流动方向、存在的障碍以及解决途径等方面提出己见,以求教于同行。  相似文献   

14.
《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于2004年3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它是近年来我国第一个系统规定法官和律师在职务内和职务外活动中相互关系的文件。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出席会议并讲话。肖扬指出,法官职业与律师职业,同属于法律职业。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是一种职业的相互关系。这种关系只能在法庭上才体现,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才存在。在法…  相似文献   

15.
近来.随着一些地方法官和律师涉嫌贿赂案件的曝光.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引起广泛关注。在此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此后.各地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各具特色的类似规定亦纷纷出台。综观这些规定.最鲜明的特征就在于试图给律师和法官设置一道“隔离带”.旨在防止律师与法官问的“勾兑”.避免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6.
《天津律师》2004,(1):51-51
为了加强对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职业纪律约束,规范法官和律师的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7.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提出的“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要求,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该领导干部任职地区个人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作出如下规定:   一、不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代理、评估、咨询等有偿中介活动。   二、不准从事广告代理、发布等经营活动。   三、不准开办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律师的,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地区代理诉讼。   四、不准从事…  相似文献   

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律师回避的规定在权限来源、规范效力和内容设置上都存在不妥之处,并可能造成不良影响。本文在借鉴国内外相关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司法改革进程,提出我国应当重点落实法官回避制度,同时适度强调律师回避的职业操守,达到防治法官腐败、实现司法公正的效果。  相似文献   

19.
法律     
中国将筑法官与律师“隔离带”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3月1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以期加强对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职业纪律约束,规范法官和律师的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 此规定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个别法官和律师串通,违反职业道德、纪律,损害当事人利益,影响司法公正,损害司法权威的现象而制定。 信息产业部被告上法庭 3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三宗起诉信息产业部的行政案件。2003年1月,北京百家  相似文献   

20.
法官和律师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和职业法律人,虽身份和职责存在一定差异,但双方都在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理应是相互独立、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关系。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建立法官和律师的良性互动职业关系,曾与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对法官和律师的关系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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