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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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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学术界,多数学者认为形象权即是商品化权或者是一种狭义的商品化权,而导致对商品化权的定义、性质、范围、保护模式等问题争论不休。本文认为对形象权与商品化权应重新界定,形象权应仅限于真实人物形象权,而商品化权亦应缩小范围,将真实人物形象权排除在外,形象权与商品化权应是两种独立的、并列的不同权利,分别由人格权法和知识产权法加以保护。  相似文献   

2.
形象的商品化与商品化的形象权   总被引:43,自引:0,他引:43  
吴汉东 《法学》2004,(10):77-89
形象权的保护对象是知名形象 ,包括真实人物形象与虚构角色形象两类。形象权是形象商品化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私权形态。形象权与人格权 (如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知识产权 (如著作权、商标权、商号权等 )存在诸多联系 ,但具有无形财产权的独立品性。  相似文献   

3.
张娜 《知识产权》2012,(4):85-91
著作人格权作为一种非财产性权利,是作者享有的基于作品产生的人格利益.著作人格权制度是版权体系和作者权体系的分水岭所在.现行美国《版权法》第106条之2保护“某些作者的署名权及其保护作品完整权”,可是美国真的保护著作人格权吗?最初,美国延续版权体系的传统,无论是在版权法案中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不保护著作人格权制度.直到1988年,美国加入《伯尔尼公约》后,为了履行公约义务不得不在其版权法案中加入著作人格权的保护条款,但在司法实践中,美国仍遵循版权是财产权的理念,通过对作者和作品范围严格限定并未真正保护著作人格权.  相似文献   

4.
论形象权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公民死亡之后,作为人格区别意义上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但肖像和姓名所可能具有的商业影响仍然存在,并可能被他人非法利用。此种商业影响,应当是一种财产性权利的客体,此种权利就是形象权。形象权的特征有三:第一,形象权涉及诸如肖像、姓名、作品等人格区别因素,但它是财产权,而不是人格权;第二,形象权的产生并不是基于人身的存在,而是基于特定主体的创造性或者有社会影响力的活动;第三,形象权不是为了实现人格区别,而是为了保护人格区别因素所具有的商业价值。因此,形象权既不同于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也不同于著作人身权。形象权是类似于知识产权中财产权利的一种权利,应作为独立于物权、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的一种民事权利加以保护  相似文献   

5.
虚拟角色商品化权法律保护刍议——美国实践的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三毛"漫画形象纠纷案引起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界关于虚拟角色商品化权的广泛讨论。由于缺乏法律的规定和理论的支撑,此种权利纠纷案件的审判结果或有失公平,或有失统一。本文通过对美国虚拟角色商品化权由来的历史介绍及其保护的现实考量,认为我国应借鉴美国实践中所采取的综合保护模式,参考美国判例法中所形成的保护标准,关注与研究典型案例,必要时以司法解释的方式确立虚拟角色商品化权的保护标准。  相似文献   

6.
在人格权领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民事主体的形象利益在受到侵犯的情况下,并不能通过现有的具体人格权有利于予以保护。现有的具体人格权在这种形势下,出现了一定的空白。一项新的权利——形象权应运而生。本文认为把形象权作为独立的人格权有利于克服法律保护人格利益的盲区,从而更好的维护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保护人权。  相似文献   

7.
王坤 《法律科学》2010,(6):38-46
作品和作者人格之间的关系是全部著作人格权理论的逻辑起点,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著作人格权制度缺少强有力的支撑理论,存在着严重的理论缺陷。在实践中,著作人格权制度既与民法人格权制度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冲突,破坏了人格权制度的统一性,也不利于保障作者的私益和社会文化发展利益。这就需要将署名权、完整权、发表权等权利从民法人格权制度框架中解放出来,从经验出发,通过考察这些权利的实际功能,将其界定为专属于作者的各种辅助性权能,重新建构作者专属辅助权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8.
形象公开权是人格利益商业化的产物,是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结果。美国在其判例法的发展过程中,逐步确立并统一了对形象公开权的保护。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商事人格权的法律规定,而人格标识的商品化利用,并不是传统民事权利体系中的人格权或财产权所能涵盖的,用传统人格权来调整这类社会关系已经显示出它的不适应性。因此,探讨并逐步引进形象公开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形象权是在形象利益商品化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型权利。但在我国现阶段,形象权仍然是一种应然的法益而非实然的法定权利,因而司法实践中通常采用包括人格权法、著作权法、商标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内的综合手段保护形象权。而传统的人格权法等对其保护显示出其无能为力的一面,无论放到人身权领域还是单放到版权领域解决,都难以得出令人满意的答案。本文将从形象权的定义、内容、性质及保护等方面对形象权的保护进行了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0.
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权的私法属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个人信息权的法律属性是个人信息保护亟需回答的首要问题.当前我国不乏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范,但仍缺少对个人信息权的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上,亦对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认识不一.纵观世界各国,有以欧陆“逐步发展个人信息权”与美国“隐私权保护”为代表的两种模式.在法理学说上,个人信息权主要有六大学说:宪法人权说、一般人格权说、隐私权说、财产权说、新型权利说、独立人格权说.其中,唯有独立人格权说恰当阐释了个人信息权的私法属性.个人信息权具有与大数据时代特征相适应的独特内涵,其范围、内容均无法为其他权利所替代,社会情况的深刻变化呼唤个人信息权的诞生.在法律属性上个人信息权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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