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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前夕,他走上了被告席。他是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主任、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原厅长、儋州原市委书记赵中社。2014年12月3日上午,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海口开庭审理此案,检察机关当庭指控,赵中社受贿18起,受贿金额共计1077余万元,同时还滥用职权、非法低价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此外还存在涉及包养情妇,与他人通奸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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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意见》对收受银行卡的如何认定受贿数额?答:《意见》第8条明确规定,收受银行卡的,不论受贿人是否实际取出或者消费,卡内存款数额一般应全额认定为受贿数额。透支的,如果由送卡的一方承担还款责任,透支数额也应认定为受贿数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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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共同受贿犯罪通常呈现两种类型:一是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共同索取、收受他人贿赂;二是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相勾结,共同索取、收受他人贿赂。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应当按照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裁量刑罚。那么,共同受贿犯罪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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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构成受贿。”该条规定主要是打击那些借赌博输赢之名行受贿之实的行为,那么何为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呢?日常生活中.国家工作人员在参与赌博活动中收受贿赂的可以分为四种情形:第一种是接受请托人提供的赌资:第二种是接受请托人代为偿还赌债:第三种是接受请托人免除赌债:第四种情况是请托人事先安排通过赌博故意输给国家工作人员钱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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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受贿罪存在两种情形:一是索取财物,二是收受财物。这两种受贿行为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然而其共同特征是取得他人财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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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以受贿罪的犯罪构成为指导,理解《意见》第9条第1款所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索取贿赂后退还或者上交的,依然成立受贿罪,不应适用《意见》第9条第1款。"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不是一个单纯的时间概念,而是表明行为人没有受贿故意,故只能联系行为人是否具有受贿故意得出判断结论;《意见》第9条第2款与第1款不是对立关系,完全存在既不符合《意见》第9条第1款也不符合《意见》第9条第2款的情形;不构成受贿罪的退还行为可能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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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型受贿犯罪,是指请托人主动将贿赂物交付给行为人而行为人予以收受并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八条将收受型受贿犯罪的客观方面表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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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受贿罪的特点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者影响力进行贪财图利,简而言之即是"以权谋私",这类犯罪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严重腐蚀国家肌体,妨碍国家职能的正常履行,禁止受贿就成为当前我国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打击受贿犯罪,首先就要辨明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本文将对"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受贿罪中的地位及性质进行探讨,以便更好地区分罪与非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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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查办受贿犯罪中,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使得对某一行为认定是受贿还是接受馈赠往往不宜把握,而中国是文明古国、礼义之邦,接受馈赠或收受并回赠是一种早已深入人心的社会习俗。因此,正确把握和区分受贿与接受馈赠,对于准确处理案件来说,显得十分必要。一、受贿与接受馈赠的本质特征受贿是一种典型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犯罪,是把公共权力变为私有权利的腐败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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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什么是受贿的违纪行为?答:根据《处分条例》第85条第1款规定,受贿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依照党内法规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行为。受贿主要有以下特征:第一,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党员。不是上述人员,不能构成受贿。第二,主观上由故意构成。第三,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里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既包括利用本人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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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8条规定:收受银行卡的,不论受贿人是否实际取出或者消费,卡内的存款数额一般应全额认定为受贿数额。使用银行卡透支的,如果由给予银行卡的一方承担还款责任,透支数额也应当认定为受贿数额。该条规定的后半段实际上就是解决收受信用卡如何认定受贿数额的问题,由于现在我国信用卡市场的复杂性,该条规定并不完备,实践中的一些问题还需要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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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务中,行为人收受干股的受贿犯罪与直接收受财物的受贿犯罪相比,有较大特殊性,是否能认定为受贿罪存在一定争议,且在审查过程中还面临着数额认定、是否既遂等审查难题。准确审查认定收受干股的案件事实,关键是要抓住权钱交易的实质,以犯罪嫌疑人是否实际获利来认定犯罪形态以及受贿数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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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薪酬的能否认定为商业受贿?
答:在商业贿赂犯罪中,一些人采取给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情妇(夫)或者其他与其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人(根据《办理受贿案件意见》第11条的规定,这些人员称为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的方式感谢或者请托国家工作人员为自己谋利,对此种行为定性分歧较大。有的认为,“安排工作”不属于刑法中的“财物”,接受“安排工作”不能认定为受贿。有的认为,工作和工资是挂钩的,接受“安排工作”就等于是接受财物,可以认定为受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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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务院近日召开的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中,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干部收受购物卡将按现金受贿处理。美国涉及公务人员反腐的有哪些规定,这些国家怎样预防公务人员腐败行为,对于公务人员收受购物卡这一现象又是如何界定和惩处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