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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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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古罗马"有权利即有救济"的法律观念到中世纪英国"救济先于权利"的法律制度,都在向世人宣示没有救济的权利是虚假的,而虚假的权利只能是一种伪善。党员权利亦离不开良好救济制度的庇护,尤其是离不开良善的司法救济制度的保障。我国台湾地区近期发生的影响重大的"关说案"即向我们展示了台湾地区关于党员权利救济制度的运演情形及法理依据;针对党员权利司法救济制度中的争议,应当视其不同的党内处分情形及党员的选择来化解之。  相似文献   

2.
完善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素艳 《行政论坛》2009,16(3):32-35
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是一个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公务员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公务员法律制度的发展,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体系已初步建立,但仍存在诸多不足.要健全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则必须在完善现行立法关于公务员权利的行政内部救济的规定的同时,建立公务员权利救济的司法审查机制,以真正实现对公务员权利的有效救济.  相似文献   

3.
文乾南  吕景美  汤雷 《学理论》2013,(16):144-145
随着社会的发展,超市购物的流行,超市自助寄存物品丢失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对此理论界难以形成统一意见。但无论是附随义务说,还是保管合同说,都是与现有法律规定及法理矛盾的。只有认定超市与顾客形成的是借用合同法律关系,进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才能更好解决纠纷,促进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2012年《刑事诉讼法》实施后,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从法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来看,我国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具有如下特点: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基础,以防止冤假错案为目标,以审前被告人供述的合法性为审查重点;优先适用办案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是对证据合法性进行调查的最后保留手段等。为保障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顺利实施,需要立法明确:侦查人员出庭时的证人地位,并规定与普通证人不完全相同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规定当庭证言与"情况说明"不一致时的证据取舍;规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申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权利。为减少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阻力,需要做到:完善配套制度,充分体现公、检、法三机关分工合作原则的精神,取得侦查机关的支持;加强对侦查人员出庭知识的培训,提高侦查法治化的水平。  相似文献   

5.
郭寻 《学理论》2012,(14):100-102
诉讼是法制社会保护实体权利的特别程序制度,是人们维护合法权益和解决争议的司法救济途径,然而在公民用法律维权的同时,出现了"好讼"这种假象,即恶意诉讼。由于我国法律上的缺失,恶意诉讼导致了很多严重的后果,因此寻找遏制恶意诉讼的路径和良策,更是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为此,应做好以下几点:完善民事诉讼程序制度;建立恶意诉讼民事侵权责任机制;建立刑事法律惩处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制度;构建国家诚信体系。  相似文献   

6.
2003年确立的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实施至今暴露出诸多问题,究其原因,非常重要的一点是,现行立法忽视了法理学中"权利(权力)和义务的平衡原则"在救助制度中的适用。根据该项原则,在行政救助法律关系中,不能片面强调救助主体的职责履行而漠视救助主体的权力享有,不能片面强调受助对象的权利享有而忽视了受助对象义务的履行,应增设救助主体必要的管理权力以及受助对象违反义务规定的法律责任和被救助主体权利被侵犯后的司法救济权利,以此平衡各方权利(权力)和义务,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良性运作和发展。  相似文献   

7.
2003年确立的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实施至今暴露出诸多问题,究其原因,非常重要的一点是,现行立法忽视了法理学中"权利(权力)和义务的平衡原则"在救助制度中的适用.根据该项原则,在行政救助法律关系中,不能片面强调救助主体的职责履行而漠视救助主体的权力享有,不能片面强调受助对象的权利享有而忽视了受助对象义务的履行,应增设救助主体必要的管理权力以及受助对象违反义务规定的法律责任和被救助主体权利被侵犯后的司法救济权利,以此平衡各方权利(权力)和义务,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良性运作和发展.  相似文献   

8.
王瑛 《学理论》2012,(18):72-75
主动公开信息的行为具有有限的可诉性,应从程序上保障第三方救济的权利。被告在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但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举证应允许被告补充证据;对于信息不存在的证明,原告应该提供信息存在的初步线索。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可以借鉴美国的"秘密审查模式",进行不公开单方审理。对于不予公开信息的司法认定,应基于法益判断进行利益衡量,以使申请人权利与第三方隐私权、商业秘密、国家保密权等权利达到相对的平衡。  相似文献   

9.
《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告知程序,行政机关履行告知义务的告知时间应界定在调查终结并提出初步意见之后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告知形成应采取书面的形式;告知内容包括:(1)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2)告知依法享有的权利。不告知,行政机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0.
诚实信用原则日益在劳动法领域发挥作用。其对于平台型灵活用工的特殊意义在于:灵活用工平台化需要平台的最大诚信,灵活用工平台化赋予各方更大的说明义务,平台化灵活用工对诚信履行提出更高要求。诚实信用原则在平台型灵活用工的法律适用分为"基于行为控制功能的适用""基于限缩解释功能的适用"和"基于漏洞补充功能的适用"三类。第一类主要包括:各方禁止反言、平台合同条款不得违反诚信原则;第二类主要包括:对赋予自身权利条款的限缩解释,对限制其他各权利条款的限缩解释和对平台自身免责条款的限缩解释;第三类主要包括:要求合同各方履行附随义务,赋予平台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权利的注意义务以及对平台课以限制双方违约或侵权的义务。  相似文献   

11.
李晓定 《行政论坛》2011,18(4):73-77
行政法学基本范式的转型导致了制度的调整与重构,将以"经济衡平"为宗旨的抗辩权制度引入行政合同既是公法上公民不服从理论的延伸,也是私法原理的一般运用。行政合同抗辩权之目的在于对抗情事变更情形下及契约外公权力行使下致损相对人合同利益,但行政机关拒绝合理之补偿仍要求行政合同相对人履行原合同义务的情形和行政机关先为给付存在瑕疵却要求行政合同相对人履约的情形。基于公益与私益平衡之考量,相对人在提出终止履行行政合同义务申辩时,须对抗辩事由是否存在负担最低限度的举证责任,且不能扩大抗辩事由损及公益。  相似文献   

12.
行政合同中的契约精神,与服务型政府建设具有天然的契合点.行政合同在我国历经数十年发展,已涵盖教育、经济、治安管理等重要领域,形成了服务行政的生态网.与传统政府行为规制不同,在行政合同视角下对政府行为的规制正经历三重转变,即:权力命令向权利商定转变;单向服从向公开竞争转变和传统救济向多元救济转变.加强对行政合同的研究,有利于规范政府行为,促进社会公平和效率.  相似文献   

13.
"信访不信法"其实是一个伪命题,访民并不是完全不相信法律,只是想要穷尽一切可以利用的救济手段而已。信访制度被确定为权利救济途径后,访民由于对信访制度的误解将其作为凌驾于司法救济之上的最终救济加以利用。无论是对访民个人还是对国家而言,信访制度带来的净收益都是负值。当下迫切需要将权利救济功能从信访制度中剥离出来,重新确立司法救济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14.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 ,证人往往在法庭通知其出庭作证时拒绝作证 ,这严重损害了法律和司法机关的权威。证人拒证的原因可以归结为 :一是法律没有规定证人不出庭所要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证人有作证的义务 ,却没有规定不履行作证义务应当受到怎样的制裁。二是关于证人保护的立法内容极不完善。首先 ,为了强化证人的作证意识 ,现行民事诉讼法特别强调证人作证的义务 ,但对证人的相应权利 ,却未予以足够重视 ;尤其是在对证人经济损失的补偿以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保障方面 ,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三是民事诉讼法第 70条仅就证…  相似文献   

15.
胡琳琳 《学理论》2013,(14):141-142
通过对"同等条件"的确定标准、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条件、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和是否行使该权利的法律后果、侵害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的效力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立法建议:建立"同等条件"的确定标准;明确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条件;确立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和是否行使该权利的法律后果;阐明侵害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的效力。  相似文献   

16.
《行政论坛》2016,(3):81-85
政府向公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是其宪法义务,但政府不具有提供该项服务的行为能力,唯有向社会医疗服务机构购买此项服务。作为购买人的政府在购买了基本医疗服务之后,由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向第三人实际提供此项服务。然而,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对第三人的这种直接服务并不减免政府对接受该项服务的第三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政府在宏观上对第三人的担保责任和在微观上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为了确保政府购买基本医疗服务后对第三人承担的法律责任落到实处,我国须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即建立健全规制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之过程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政府购买人、购买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国家承担法律责任的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医疗服务机构承担法律责任的制度,建立健全第三人权利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7.
林晓华 《学理论》2012,(20):109-110
律师调查取证权是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的一项准备性权利,为律师权的核心权利。但在司法实践中,律师调查取证实施情况却是难以令人满意,辩护律师取证几乎无证据可查,调查取证权实为空说。为突破以上瓶颈,新《律师法》作出新规定,目的是落实辩护律师的核心权利,实现控辩双方权益均衡,但或种种因素,辩护律师调查取证仍存在大量问题,调查取证权难以落实。刑事诉讼中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完善对策有:明确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赋予律师侦查阶段的辩护身份;增设取证时的录音、录像权,强化被调查人、证人的配合义务;补充申请调查取证的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18.
本世纪50年代末,新加坡政府内相当数量的政府官员乘经济大变革之机,大肆进行贪污贿赂,导致政治腐败,民心浮动,经济停滞,危机四伏.对此,新加坡政府加强廉政立法.运用法律同贪污贿赂作斗争.于1960年6月17日制定了《防止贪污法》,该法共有35条,明确规定了反贪污贿赂的种种法律措施: 一、扩大贪污罪和受贿罪的适用范围.《防止贪污法》对贪污罪和受贿罪中的"报酬"的含义、范围作了扩大解释.该法第2条规定的"报酬"并不局限于"金钱、商品、财物"等有形物质财富,而且包括任何职位、就业或合同;或任何贷款、债务和任务义务以及任何其他服务、恩惠或  相似文献   

19.
论亲子鉴定中的未成年人权利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亲子鉴定法律规范缺失,鉴定数量激增,鉴定结果为婚姻家庭纠纷中的过错认定提供了活的证据,但也给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宁带来危害,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障。因此,区分有利和不利未成年人权利保障的亲子鉴定类型;坚持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规定男方的协助义务和亲子关系推定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侵害配偶权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袁长洁 《理论探讨》2004,(2):100-101
新婚姻法第46条确立了我国婚姻法上的侵害配偶权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从侵害配偶权的视角研究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分析其责任构成、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救济途径。  一、配偶权的概念、特征、内容新婚姻法确立了配偶权。配偶权是法律赋予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夫妻,基于夫妻身份而专属享有的配偶身份利益的权利,对方及其他任何人均负有不得侵犯的义务。配偶权具有:(1)专属性,专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权利,不得转让、不能继承。(2)排他性,配偶任何一方都不能容忍另一方对自己的背叛以及任何第三者的介入。(3)支配性,是夫妻共同对配偶身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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