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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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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法律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数次变迁,土地制度变迁的核心是土地所有权的问题.现行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存在着所有权主体不清、性质不明、权能不全等弊端,直接侵害了农民利益.改革和完善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其前提取决于对集体所有权性质的界定.本文通过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的法律界定,解决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置问题,在确保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前提下,使我国集体土地产权关系进一步明晰化.所有权和使用权(经营权)相分离,是完善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之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2.
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缺陷及其完善措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以农村经济市场化为背景 ,总结和分析了我国现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的缺陷 ,提出了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基本思路以及明确界定农民集体组织、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并赋予村农民集体土地取回权等具体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3.
现行的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存在着土地所有权主体错位、土地所有权权能不全等弊端。由于这些弊端的存在,使农民不能充分利用土地,农民的利益得不到充分的保护,因此,如何克服上述弊端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科学化成为制定中国民法典过程中所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4.
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的缺失根源及解决路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存在概念内涵不清、运行中的缺位和利益虚化等制度缺失,其根源在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建构的历史理性的缺乏、物权理论研究指导观念的偏差和农民负担急需减轻的政治压力。扭转物权法理论研究中指导观念的偏差,对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农民集体”以民事主体理念予以构造,设计“农民集体”获取其拥有的土地所有权之利益的法律方式,并以作为“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民之个人利益的保护为最终目标,是针对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缺失的根源而妥当解决该制度缺失的务实之路径。  相似文献   

5.
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属于典型的私权,但因现行农村土地法律制度未能合理界定农民集体与国家的关系,致使集体土地所有权以公权的形式存在于社会生活中,故当前应进一步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之主体的私权利主体品格,明晰国家的土地征收权和土地的行政管理权等公权力行使的界限,从而还集体土地所有权予么权面目。  相似文献   

6.
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农民土地权益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制度以及征地补偿制度,对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存在不足。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是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必要途径之一。明晰农民的土地权益,完善农民通过农民集体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方式,保障征地过程中失地农民的应有权益,完善农民土地权益被侵犯时的救济途径是本文研究的重点内容。  相似文献   

7.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以补偿为条件而强制取得他人所有的土地制度。我国不存在私人土地所有权,土地征收唯一的对象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当前,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土地征收规模不断扩大,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侵害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上。解决问题的方案有:通过立法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表、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征收客体和补偿范围,以公益诉讼保护集体土地合法权益等,  相似文献   

8.
中国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探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本质上并非民法上的所有权,由其权能体现出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名不副实的所有权,应当通过构建法人土地所有权制度,以具有物权性质的使用权为核心来完善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  相似文献   

9.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应当属于一种新型的总有权,新型总有权学说与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实际比较符合。但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以及所有权主体的物权法虚位的缺陷。应当变革现行的集体土地登记制度和承包经营权方式,完善土地用益物权,以及所有土地统一为国家所有,即国家为土地所有权的唯一主体,以此来完善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  相似文献   

10.
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本质上并非民法的所有权,由其权能体现出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名不副实的所有权,应当通过构建法人土地所有权制度,以具有物权性质的使用权为核心来完善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  相似文献   

11.
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在农村,土地问题也是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矛盾焦点。村庄的人口迁移、土地被任意占用、土葬仪式混乱等问题导致村民土地逐渐减少。为使村民能有更好的生活保障,必须建立完善"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政策,逐步推进对宅基地的集约利用,制定合理的殡葬制度。  相似文献   

12.
土地革命初期没有确定农民土地的所有权,影响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30年9月中共六届三中全会决议土地改革后,不禁止土地买卖和出租。毛泽东同志在1931年2月依照中央上述决定,在给江西省苏维埃的信《民权革命中的土地私有制度》中,全面阐明关于确定农民土地所有权的各项政策界限,最后说明从这一变化中受到的启示。  相似文献   

13.
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农民的私有财产,我国宪法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与现行法律限制公民自由处分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相矛盾,也不利于我国经济建设大局和人民居住条件的改善。我国应该完善宪法对这种私有财产权的保护,使得法律限制财产自由更加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14.
土地集体所有制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它为农户尤其是弱势农户提供了规避市场风险的手段,从而保持了中国农村的稳定和安全。然而,由于物权化的承包关系、政治权力对土地权利的干预以及基层组织自身的不作为,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优势正在丧失。在这种条件下,土地制度必须从中国现代化实现的战略高度进行重新统筹和安排,避免制度本身的单一与僵硬,以给不同地区农户的土地承包留下一定的自主选择权和决定权。  相似文献   

15.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导致失地农民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应以公平为原则,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补偿以实际发生的物质损失为限。通过村民自治权和履行民主程序解决补偿费的分配问题。  相似文献   

16.
目前。我国欠发达地区农村的信任、网络、规范社会资本存在严重缺失的现象。通过对苏北地区农村的实地调查,可以发现社会资本缺失对农民政治参与各方面的制约,提出要通过发展农村社会资本的方式改善农民政治参与现状。  相似文献   

17.
失地农民的主体性及其权益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将失去土地,成为失地农民。由于政策、法律滞后,造成失地农民主体缺位,权益受损,失地农民在融入城市生活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因此,在城市化的推进中,必须承认、重视失地农民这一特殊主体的地位和作用,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进程的日益推进,政府为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大量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充当主体,从农村集体组织处低价征得土地,然后高价转让或以拍卖的方式,获取高额的土地差价。而以该土地为生的农民只能获得一次性的底额补偿,其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由此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例如:群体上访、暴力抵抗拆迁、生活困难等。因此,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已经难以协调我国城乡统筹发展形势下农民、集体、政府之间的矛盾。那么,如何在完善现有制度的基础上确保农民权益不受侵害,并且使政府与农民达到双赢的状态,这是本文将要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宪法权利视角下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被征地农民的大量增加似乎不可避免。虽然中央明确要求要“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但目前被征地农民的现实状况仍不容乐观。在合法权益缺乏有效保障的情形下,被征地农民整体生活状况日益陷入贫困,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越来越迫切。从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宪法权利着眼,按城乡一体化的基本思路来构建公平、有效、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20.
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是最根本的举措。江西农业科技发展的态势和存在的问题在全国有代表性。在新的发展阶段,农业科技是促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突破土地资源约束、消解农业劳动力投入趋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升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决定性因素。基于目前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和引导、建立和壮大高素质职业农民群体、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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