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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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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当前中国和平维护南海权益的国际环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10年以来,在美国高调介入南海地区事务以及越南推动南海问题多边化与外部化政策的影响下,东盟对南海问题的影响日趋增强,主要南海权益争端国家对中国的态度趋向强硬。南海问题的发展趋势表明,南海争端矛盾的尖锐化、问题解决机制的多边化、区域外强国介入的常态化已经成为中国和平维护南海权益不得不面对的国际环境。而美国与东盟提出的多边谈判和尽早协商通过《南海地区行为准则》的建议短期内无益于问题的解决。从容易解决的争端下手,通过双边谈判首先解决某些具体争端,逐渐消解南海问题的复杂性是中国应对当前南海问题复杂国际因素、和平维护南海权益的必要之举。  相似文献   

2.
德国是制定双边投资协定的先驱,很多国家以其协定为范本。在双边投资协定中纳入"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已成为多数国家与地区的共识,德国及欧盟也不例外。近年来,由于德国在国际投资争端中的角色转换,德国兼具了资本输出国与输入国的双重身份。尤其,在"大瀑布"案后,德国开始反思该机制的负面影响,对其态度发生了变化。随着《里斯本条约》的生效,在欧洲一体化不断深入的进程中,德国及欧盟越来越认识到了"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的负面影响,立足于保障东道国的国家规制权与公共利益,对该机制表达了反对意见,提出了投资法院制度这一新设计。如何平衡好投资者个体利益与东道国公共利益,也是兼具资本输出国与输入国双重身份的中国需要应对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3.
建立行之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是区域经济组织有效运作的保证.本文通过对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自由贸易区三大区域性经济组织各具代表性的争端解决模式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争端解决机制进行比较研究,探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性质、特点.  相似文献   

4.
张皎  李传龙  郑淑琴 《欧洲研究》2020,38(2):104-123,M0004,M0005
当前,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面临巨大挑战,欧盟提出建立国际投资法院机制,中国正在考虑构建“一带一路”争议解决机制。在此情况下,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中的ISDS条款应该采用何种ISDS机制?通过对中国与欧盟成员国缔结的双边投资协定及其实践的回顾,本文发现,ISDS条款具有三方面的价值:作为附属性质的争端解决条款,作为对投资者程序性权利加以保护的实体性条款,以及构建国际话语权的附加价值。从当前欧盟的条约实践来看,欧盟似乎迫切希望通过双边谈判推动多边投资法院的构建,而忽略争端解决条款对于解决未来缔约双方相关争议的基本功能。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中的ISDS条款原则上可以引入投资法庭机制,但是,一方面不应完全排斥其他ISDS机制;另一方面,应当简化制度设计,使其成为一个确实能够在双边层面有助于争议解决的有效机制。  相似文献   

5.
如何避免和解决国际项目融资中的环境争端,现已成为各国政府、投资方、项目所在地的当地社群以及国际组织等各方密切关注的问题。2007年新加坡丰益集团印尼棕榈油项目案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审查该案的是世界银行合规顾问/监察专署(CAO)。CAO允许可能受到项目直接影响的个人、社群或非政府组织就项目产生的社会和环境问题提出申诉。国际金融公司(IFC)的履行标准是CAO裁决的重要准据,而非政府组织的一些理念和准则也可能成为争端解决的依据。这使得私方在争端的进程和争端解决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投资东道国政府应考虑对相关的国内法规适时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关注非政府组织的动向,以免在争端发生时陷入被动。  相似文献   

6.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初探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争端解决机制的建构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中国和东盟正在就此进行紧张的谈判磋商,但学界对之的研究还不多.本文探讨了两个基本问题:首先,从必要性和可能性两方面论证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应该定位于独立性、司法性的争端解决机制;其次,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关系协调上,认为要在赋予成员国争端解决选择权的同时做出适当的限制,另外在适当范围内还可赋予该机制更大的权限.  相似文献   

7.
谢琼 《美国研究》2023,(2):30-53+5-6
美国至今没有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是公约却是美国海洋话语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美国推动并在很大程度上主导了公约多部分内容的谈判和文本的起草工作。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谈判与起草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召开前,美国对新海洋法公约的争端解决制度就有明确的政策目标,包括争端解决机制的总体设计、框架结构等完整方案。在谈判、起草新海洋法公约过程中,美国代表团以其本国利益为导向,坚持自己的主张,必要时做出适当妥协。美国利益深嵌于公约的相关条款规定之中,演化为美国在公约中的制度性特权。无论美国是否加入公约,它都可以以不同的方式享有这些制度性特权。这与当今国际格局及国际社会的发展趋势背道而驰。  相似文献   

8.
2009年,经过长期双边和平谈判,文莱和马来西亚最终妥协并实施了两国领土争端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根据此方案,两国就争议领土实现"陆地换海洋"的分割方式,即文莱放弃对林梦地区的主权声索,以换取马来西亚在海上声索方面的让步。尽管两国没有公开谈判细节和条约内容,但根据争议领土的相关历史和两国的具体行为可以看出,这一分割方案一方面受到国际法原则和国际条约的约束,另一方面,也受到当事国紧密的人文和地缘经济联系、利益交换的意愿和实现共同南海主张等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这一争端的解决为该地区其他国家之间解决领土争端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也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国了解东南亚国家如何解决其领土争端提供了一个独特视角。  相似文献   

9.
盛斌  宗伟 《美国研究》2016,(4):77-100,6
业已签署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总体上符合“贸易促进授权”的谈判目标要求,有利于美国扩大其产品出口市场,提升其在亚太地区的领导地位,在全球贸易体系中推行其价值理念。目前,协定中一些涉及特殊行业领域的条款尚未满足美国国内相关利益集团的预期,货币操纵、劳工权利和环境保护条款的可实施性和争端解决效力也受到多方质疑。出于经济利益和战略意义的考虑,美国国会批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可能性很大,但除非美国行政部门尽快解决相关关切,否则短期内“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很难在国会获得通过。  相似文献   

10.
美国对华经贸摩擦"政治化"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探讨了美国对华经贸摩擦"政治化"在贸易平衡、汇率、投资等方面的表现,以及背后深层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原因.文章认为,美国对华经贸摩擦"政治化"的上升,是美国两党在贸易政策问题上"政治化"的结果,并非由两国国家战略的冲突引起.中美国内政治与社会利益结构的变化正成为巩固双边关系的深层基础.从国内政治经济的角度考察这一问题更有说服力.文章建议,在关键利益问题上与美国"硬碰硬",将有助于调动美国国内支持贸易自由化的利益集团采取更积极的行动,平衡、抵消保护主义势力在对华政策上的消极影响.中美经贸争端解决的"机制化"合作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  相似文献   

11.
中美经济网络间谍争端的根源在于网络空间发展与经济社会运行深度融合、中美网络战略的结构矛盾,以及两国安全和发展利益的竞争特性。挑起中美经济网络间谍争端是美国寻求绝对安全的国家安全观和网络安全观的体现,也包含平衡中国实力增长的意图。随着对网络安全认知不断加深,相互政策不断碰撞磨合,中美两国管控分歧意愿逐步增强,及至达成各自承诺不从事、不支持经济网络间谍活动的共识。中美关系竞争面的上升,促使网络空间控制权和网络治理话语权的争夺成为常态,因而围绕经济竞争与安全博弈的网络争端仍将不断出现。未来中美能否有效管控分歧,避免引发新的冲突,还在于两个互联网大国网络战略理念的相互塑造和网络空间利益的相互调适,并在网络安全领域展开务实合作。  相似文献   

12.
为了应对中国实力增长、亚太地区重要性增加等挑战,维护美国在亚太地区乃至世界的地位和影响,美国奥巴马政府推行"再平衡"战略,以增加和改进其在亚太地区的投入和存在。而涉及中国的南海和东海领土争端对地区稳定与安全有重要影响,既是"再平衡"战略提出的背景,也是该战略需要加以应对的挑战,且其中一些争端国与美国存在同盟关系。因此,"再平衡"战略必将对这些领土争端产生重要影响。美国影响和介入的增加,将使中国面临更多的外交压力和牵制,减少中国在博弈中的优势,且可能会鼓励其他争端国采取冒险性的机会主义做法,并使争端复杂化、甚至激化。而且,美国日益增多的军事存在,也增加了中美发生直接摩擦或冲突的风险。不过,在一定程度上,美国的关注和介入也可能会有助于增加对争端和相关国家行为的管控。  相似文献   

13.
柯静嘉 《港澳研究》2023,(1):51-65+94-95
“一带一路”商事争端类型多样、纠纷主体复杂,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范和商业习惯,仅依靠传统的司法纠纷解决方式已难以适应“一带一路”国家间跨境投资、贸易、金融、项目工程等多元需求。随着国际商事法庭的建立,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机构加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纷平台建设,国际商事争端多元解决机制已从顶层设计、理论研究过渡到实践层面的新阶段,但仍存在国际商事法庭功能不足、境外仲裁机构准入不明以及商事调解执行双轨制差异等障碍。《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指导意见》均明确要加强粤港澳司法交流与协作,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联动香港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因此,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的创新与构建需充分利用港澳与内地签署的司法合作安排制度红利以及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国际化经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先行先试,突破现有体制障碍。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优化国际商事法庭规则,创新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准入制度,测试商事保留和临时仲裁制度,借鉴最新国际商事仲裁实践经验,加强跨境商事调解机制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建设,对...  相似文献   

14.
得益于欧盟法和国际法的发展,欧盟作为一个国际组织处理国际海洋争端,无论是欧盟基础条约还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都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可以援引。采用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包括国际海洋争端,是欧盟一贯坚持的基本立场。总体上,欧盟在早期更习惯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国际争端,对强制程序持谨慎态度,20世纪90年代之后才开始逐渐推崇强制程序。但它对公约规定的海洋争端解决强制程序还是心存疑虑,相关言行时有矛盾之处。对于涉华东海、南海相关争端的解决,欧盟作为局外人的态度更加复杂、摇摆。在南海仲裁案期间,它对解决东海、南海相关争端的立场和主张受到政治因素的明显影响,言行表现出"站队"逻辑。在实践中,欧盟都是通过谈判协商来解决国际海洋争端。即使在强制程序启动之后,它仍然力求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端并能达致这一目标。这完全符合公约优先适用当事方自行选择的和平方法以解决争端的规定,符合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基本精神。  相似文献   

15.
南海争端中的美国因素及其影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美国重返东南亚的大背景下,南海争端呈现出复杂化的趋势。本文概述了南海争端现状和各方对相关国际法律的不同解读,分析探讨了美国关注南海争端的原因、美国的立场政策、以及美国因素对南海争端当事国的影响。通过剖析美国因素,本文认为,美国对南海问题当事国相关政策或行动的支持倾向,客观上已使得南海问题的多边化、国际化态势逐渐转为现实,美国因素对中国试图解决南海争端的努力形成一定的挑战。  相似文献   

16.
张键 《当代韩国》2010,(1):53-57
韩国总统在韩国外交决策机制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在总统的领导下,韩国国务总理、国务会议以及外交通商部、国防部、统一部、国家情报院等政府执行机构和国家安全保障会议、民主和平统一咨询会议等高级咨询机构一道组成了韩国的外交决策机制的基本架构。韩国外交决策机制还受到韩国国内学界、媒体、政党政治等国内因素和一系列国际因素特别是美国因素的影响。  相似文献   

17.
2012年9月,日本非法将钓鱼岛"国有化",中日钓鱼岛争端全面升级。本文回顾了自二战以来美国在中日钓鱼岛争端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的几次变化,揭示了美国依据其国家利益和在东亚的战略需要最初制造了钓鱼岛争端,随后在不同时期又利用钓鱼岛争端牵制、平衡中日两国。文章为中国应对美国的钓鱼岛政策提出了政策建议,即分别从宣誓法理依据,...  相似文献   

18.
东盟争端解决机制自1996年正式形成以来,已历经1996年的《争端解决机制议定书》、2004年的《东盟促进争端解决机制议定书》和2010年的《东盟宪章争端解决机制议定书》三次变化。东盟争端解决机制的成因在于东盟区域一体化目标的推动以及“东盟方式”固有的制度缺陷。东盟争端解决机制的演进动因在于1996年的《争端解决机制议定书》缺乏操作性以及“规则导向”型争端解决机制在全球范围的兴起。东盟争端解决机制的三次变革可在争端解决机制的价值走向、模式选择及修正时机上给中国构建区域经贸争端解决机制提供一定的启示与借鉴。  相似文献   

19.
纽约大学政治系的熊玢教授在中日关系研究和国际法研究领域均享有国际学术声誉。他的新作《中日争议及美国的介入:历史和国际法分析》不仅是一部详细介绍中日钓鱼岛主权争端的历史渊源、国际法理辨析的力作,而且从中国崛起引发的国际秩序变化的角度,阐述了美国介入中日钓鱼岛争议对未来中日关系、中美关系产生的影响。详细探究中日钓鱼岛争端中...  相似文献   

20.
冷战后美国出口管制政策的改革和调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冷战后,美国的出口管制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调整:一方面加强国内制度建设,另一方面加强国际合作.这既是适应新的国际安全环境变化及维持美国军事技术优势的需要,也是适应美国国内各种利益集团要求的需要.上述改革和调整有利于维持美国军事技术优势,进一步增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政治军事联盟在世界事务中的影响力,使美国更好地应对恐怖主义威胁,但客观上也会加剧武器和技术扩散,造成美国安全困境,并可能进一步扩大美国贸易逆差,加剧其与有关国家的贸易争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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