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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公开审判作为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基本原则,对实现公正和诉讼民主具有独特的功能。然而由于人事诉讼案件的特殊性和不同价值取向,这一制度无法满足人事诉讼案件隐密性在程序上的需求,该制度在人事诉讼程序中的适用必将受到限制甚至排除,以实现对当事人个人隐私的保护和人格尊严的尊重。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的聘任制和与之相承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是这部新法律的亮点。但是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在主体、客体、内容和过程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途径在于: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设立独立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明确其性质;严格保证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执行;扩大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范围。  相似文献   

3.
李和平 《民主》2014,(11):26-27
<正>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规范我国劳动就业市场,保证从业人员质量,促进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两项重要制度。但由于不能很好地落实,已成为影响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呼唤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特别是技能型人才。而现实状况是,生产服务第一线的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严重不足,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就业人员7.67亿人,其中技能劳动者总量1.2亿人,占全国就业人员数的15.6%,高技能  相似文献   

4.
失地农民就业困难:成因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失地农民就业困难的成因可分为两类:一是中小企业、第三产业发展滞后的制约和劳动力市场分割、就业制度不完善的限制;二是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缺失的局限。为此,化解失地农民的就业困难,需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第三产业,完善就业制度,同时要发展、完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  相似文献   

5.
人事保证以将来侵权之债为担保对象,其基础法律关系是将来侵权之债权债务关系,而非雇用关系;雇用关系只是人事保证成立的要件之一。人事保证可认定为附生效条件之保证,将来侵权之债是否发生不影响人事保证的成立,侵权之债实际发生时人事保证生效;人事保证的效力只能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情形做判断。  相似文献   

6.
吕然 《学理论》2013,(14):263-264
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个人教育选择已经成为了一种令人瞩目的教育实践活动。个人教育选择权中包含有学校选择权、专业选择权和课程选择权。由于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政策中选择权的缺失,招生制度和学制体系限制了受教育者的学校选择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限制了专业和课程的选择权。基于教育选择的视角对高等教育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行政策调控是保证受教育者教育选择权的可行性方法。  相似文献   

7.
法治:政府治理的理性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对于政府、市场与社会关系的理论探讨 ,经历了从政府管理到治理的转变 ,这一转变反映了对于公权的限制是不可避免的趋势。而我国的政治发展也证明了对公权限制最有效的途径是提供法律制度的保证 ,法治是政府治理的理性  相似文献   

8.
郭丙乾 《学理论》2013,(13):116-117
特留份制度是对遗嘱自由的限制,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继承法对遗嘱自由的限制不足,导致了一系列损害家庭和谐与社会和谐的问题,我国继承法必继份制度并不能对遗嘱自由进行应有的限制,特留份制度已被多数国家接受并成为对遗嘱自由限制的制度趋势。我国也应设立特留份制度对遗嘱自由进行限制。  相似文献   

9.
本文从人事争议仲裁和诉讼的解析以及两者关系的比较入手,分析了人事争议裁审制度的现状,展望了人事争议裁审制度的发展方向,进而提出了人事争议裁审制度的发展对策。  相似文献   

10.
市场经济条件下,失业作为一种经济现象,与社会制度无关。我们应正视失业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从法律法规上保证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  相似文献   

11.
对国有公司制企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有公司制企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主要体现为处理好企业内外部党组织与法人治理结构的人事权力配置问题。首先,中央、地方党组织与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的党组织在企业人事管理方面应明确分工,职责到位,重在管好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人事法规、条例,管好董事会、监事会、企业党委会等高层机构及日常的教育、管理、监督,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人事管理的具体制度和条例并保证落实。其次,企业内部党组织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发挥作用应以保证法人治理结构正确行使用人权为目的,通过行使考核权实现对法人治理结构人事活动的监督,通过协助上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作好考核、推荐,保证监督企业人事法规条例及具体人事制度的贯彻执行。第三,依靠改革和完善企业用人机制来解决深层矛盾,确立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的人事活动的管理主体,把由市场机制配置人才作为企业用人的主渠道。第四,必须澄清企业党委只有直接参与企业人事活动的提名、讨论才算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等理解上的误区  相似文献   

12.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这个新时期的最大的特点就是改革开放。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是摆在每位企业领导者或企业管理人员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和一项重要任务。笔者根据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从改变企业职工就业观念,更新价值观,提高职工个人素质,发挥领导者的示范影响力等方面进行阐述,探讨如何调动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  一、改变“国家职工”的观念,正确理解就业的涵义  长期以来,我国的企业人事实行统包统配制度,用工钢性化,进得来出不去,一业定终身,从学徒到退休,在一个…  相似文献   

13.
发挥政府在非正规就业中的积极作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恩平 《理论探索》2005,(6):121-123
非正规就业以其就业门槛低、市场化程度高、就业形式灵活多样等特点,为我国吸纳就业人员、缓解失业压力,降低城市贫困等方面起着积极作用,但我国非正规就业是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渐进发展的,还需要政府的积极作用,这包括健全法律法规,强化制度安排,完善社会保障,调整收入分配,规范服务管理等制度建设和政策的扶持与援助两大方面。  相似文献   

14.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改革的最大成果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但是作为一项人事制度的建立到比较成熟,它还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在我国现阶段推动这个过程的重要方面是人事政策的研究和推行。以政策的调整来推动我国的改革,是二十年来我国改革不断取得新成就的一个重要因素,这是打破旧体制,建立新体制的主要手段。在我国,政策的调整一般是制度化的前奏,是使某项政策的法制化不可缺少的一个阶段。因此,笔者认为加强人事政策研究,推动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不断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一、加强对公务员考…  相似文献   

15.
关于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文沛  蔡飞 《理论探索》2011,(1):135-137
当前,我国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就业性别歧视现象,这包括:招聘录用过程中的性别歧视,就业结构上的性别歧视,工作过程中的性别歧视。我国在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法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是:适用范围比较窄,相关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对就业性别歧视的界定,缺少有关就业性别歧视举证责任的特殊规定等。通过完善法律解决我国的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应建立就业性别歧视诉讼制度,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完善劳动监察立法,制定专门的禁止就业歧视法。  相似文献   

16.
公共部门人事管理的问题与改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共部门的人事管理或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相比存在绩效不高、活力不足的通病。现阶段我国公共部门的人事管理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人才浪费、用人不当、优劣不分以及报酬平均主义等问题,其根源于传统体制及制度的某些缺陷或弊端,如人事管理的体制障碍、“政出多门”的人事政策、单位缺乏足够的人事自主权以及人事管理观念滞后等。我国公共部门人事制度的后续改革中,应该从人事管理走向人力资源管理管理,有效设计人力资源管理单项制度,注重开发人力资源管理的三大机制效用,同时参照企业的先进模式再造公共部门的传统人事制度。  相似文献   

17.
樊荣 《理论探索》2006,(1):116-118
非正规就业已经成为我国城镇就业新增岗位的主导渠道。然而,由于就业观念障碍、劳动技能差异、政策制度约束、资金扶持不力、服务与培训体系不完善等原因的存在,阻滞了山西省非正规就业的壮大与发展。因此,为促进山西灵活就业模式的建立和缓解当前日益严重的就业压力,我们急需建立健全制度建设、政策扶持、服务体系服务等政策措施。  相似文献   

18.
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制度若干问题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人事部颁发《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至今已有五年。该项制度与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相比较,不仅推行缓慢,而且社会影响程度也有较大差距。为了探究其中的原因和现行人事争议工作的实际意义,我们对现行人事争议处理的法规和工作实践进行了研究。在研究过程中,本着尊重国家的基本法律.尊重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的创新成果,但不囿于现行制度框架,力求从理论争法理的高度,探求现行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以期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马克思恩格斯普遍就业理论是由普遍就业的科学构想、普遍就业的基本特征、普遍就业意义和普遍就业条件构成的理论体系。它揭示了共产主义社会的就业本质与规律,对我国当前就业目标的确定、就业制度和就业机制的选择、就业质量的提高以及就业途径的开创,都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当前的城市低保制度中,保障水平较低和福利依赖的弊端并存。在努力提高对无(限制)劳动能力群体的社会保障水平的同时,我们也必须关注大量有劳动能力低保人员赋闲在家,宁愿靠领低保金生活而不愿意就业的问题。对这部分群体,在未来的改革中,我们应当重新思考其社会保障权的边界是否应当以履行适当的劳动义务为前提。或言之,如果国家提供了劳动机会而公民拒绝通过自我劳动谋生,国家是否可以拒绝对其提供社会保障。鉴于国外社会保障权立法在价值诉求方面从满足生存到促进就业的转变,有必要重新思考我国有劳动能力低保群体社会保障权改革的起点、方向和实现路径,以期对我国未来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供某些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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