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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人设立民商事组织时存在目标组织类型不确定、类型转变、类型多样等特殊情况。设立中公司理论无法解决这些特殊问题,应当在《民法典》第75条、第108条的基础上提炼出“设立中组织”,替代“设立中公司”。“设立中组织”涉及外部责任承担、外部债权行使、内部责任分担、亏损分担、利润分配和组织成员变动六个方面的法律问题,《民法典》第75条、第108条和《公司法解释三》仅能解决前三个方面的问题,后三个方面的问题仍有待解决。“设立中组织”的法律地位应为合伙,设立人不应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设立中组织”内部关系应依据《民法典》合伙合同章规定处理;在责任和亏损分担上,不应适用“实缴”出资比例,而应适用“认缴”出资比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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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亚龙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21,(1)
地方设立行政收费范围,存在设立内容范围与设立权限范围,混乱的问题。从行政收费论的角度出发,地方设立行政收费应基于以服务为目的的补偿和以管理为目的的引导要素,充分考虑合法性原则,兼顾地方特殊情形。补偿和引导收费的具体内容都不宜过度描述,地方设立补偿类收费重在程序控制,引导类收费的内容可以参照《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而地方设立的权限应归属于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与人大的决定。借鉴许可、处罚和强制三部法律的立法经验,地方设立行政收费范围的法律条文,采用“设立权限+设立内容”的模式,服务目的产生的补偿收费,由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或人大决定进行设立;管理目的产生的引导收费,则由省级地方性法规设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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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与改革》2017,(1)
我国民法典的制定经历了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我国民法典的制定目标,推动了我国第五次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但在民法典的体例结构、立法模式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争议。尽管制定目标明确,还需要考察我国现行民法典的制定时机是否成熟、立法条件是否具备。根据我国现行民事立法的经验以及民法学理论的准备状况,我国现行民法典应采用渐进式的立法路径,第一步是先出台《民法总则》;第二步是编纂民法典各分编;第三步编纂民法典。关键是第二步的工作。因调整对象的复杂性、学术理论准备的不足、立法任务的艰巨性、立法技术的复杂性,决定了其出台也是较为曲折的过程。当前需要在学者共识的达成、民法典分编的编纂工作的启动、理论知识的储备以及社会公众基本法律素养的养成等方面,做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从而为我国民法典的顺利出台创造更为有利的时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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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洪波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2):71-75
对《刑法》第37条的正确理解和适用需要对该条文在刑法条文系统中的外部关系进行体系性解读。《刑法》第37条与刑法中的其他免刑条文在功能上具有双重的补充关系。《刑法》第13条和《刑法》第37条是我国刑法总则中的两大关节点条文,应罚性和需罚性是分别理解这两个条文的关键,《刑法》第37条是对《刑法》第13条的理性接续。《刑法》第37条与《刑法》第63条对刑法分则中的个罪法定刑具有合力超越的量刑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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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权法第28条的规定过于笼统,没有明确征收决定生效的时间、条件和程序.物权法其他法律条文以及土地管理法等对这些问题也没有相应的规定,因此物权法第28条的适用便出现制度上的困难.实践中多由地方法规或规章来对征收问题加以规制,但层级过低,而且极易造成公权力的滥用,私权利的保护成为一纸空文.建议应采集中立法模式,早日制定一部征收法,统一规范征收行为,并对公共利益、征收程序、补偿标准以及征收人和被征收人的权利、义务、责任作出详细规定.该征收法与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征收的法律条文相衔接,共同构成我国征收的立法体系,从而彻底扭转目前我国征收无法可依的现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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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烜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20,(2):132-138
在时代和民意的呼声中,《民法总则》应运而生,且载满浓浓的人文关怀的价值理念。从民情与民意、财权与物权、环保与社会三个维度再考量,期待能够有益于广大人民群众深入系统理解《民法总则》的内容,提高自己的法治素养,并用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有益于促进民法典的编撰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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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法条解释,理清来源,分析《侵权责任法》第2条和第6条第1款,据以得出结论,第2条仅具有一般宣示价值,并非一般条款。而第6条第1款才是通常意义上的过错责任一般条款。由于第2条并未对其起到限制解释的作用,过错责任一般条款所保护的范围,可能会得出所有受损利益都应保护以及都能获得平等保护的结论。如何解决这一现象,解决案例中的问题,颇有难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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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文化研究》2022,(1):68-77
监察对象的范围认定及识别标准是监察权行使的重点和难点。监察对象的认定,需要在方法论上回归法教义学的基本立场,以立法条文为出发点。在《监察法》文本中,与监察对象有关的概念表述多达十种,这给监察对象的范围认定增加了一定难度。在监察对象的范围认定上,总则与分则间的差异化规定,尤其对于《监察法》第15条的理解偏差,致使学界对“公职人员”一词的理解存在着广义与狭义之别。监察对象的范围认定在法理上应遵循法律解释、总则效力高于分则效力、法的安定性的原则,厘清公职人员、有关人员和监察对象三者间的关系。在“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判断上,宜采纳身份和行为相结合的双重维度说为识别标准,这样更便于开展监督工作和简便识别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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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19日法释[2000]47号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2款规定:“对于被害人因为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害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在2001年2月26日法释[2001]7号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却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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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案例出发阐述了一般人格权的内涵以及与具体人格权的关系,将其内容概括为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一般人格权的立法保护模式有三种,我国应在民法典中单设人格权编对其做出规定。司法实践中应合理限制一般人格权的适用范围,避免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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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纂党的组织法规法典是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的必然要求,不仅开辟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新路径,而且为提升党的建设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党的组织法规法典编纂具有政策基础、理论基础和规范基础等有利条件,可以选择体系型编纂模式,包含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党的组织法规法典的体例结构应以党的组织工作的主要实践活动、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逻辑基础,综合考虑党的组织法规的立规实践。党的组织法规法典应包括总则编、党员编、选举编、中央组织编、地方组织编、基层组织编、纪律检查机关编、党组编、党的工作机关编、党的干部编、人才工作编和附则编等十二编。编纂党的组织法规法典在立规路径上可以采取专项清理方法、一揽子修改方法、先编纂“域法典”方法和分阶段审议等方法稳步推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