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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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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合同的行政性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行政合同是行政行为,其行政性表现在:建立的基础和目的是行政法律关系;行政主体享有统治者特权;行政合同以契约不自由为原则.  相似文献   

2.
《学理论》2017,(2)
随着政府简政放权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在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领域,政府广泛地运用行政合同与相对人合作,从而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向社会放权,同时也要加强对社会的监管。行政合同单方解除权即是对行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一种监管,其目的在于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对于行政合同单方解除权,我国的理论界对它的研究颇少,在立法和实践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如缺乏专门统一的立法规定,权力来源不清,具体法律原则缺失,恣意行使单方解除权现象突出,救济制度不完善等。为消除行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负面作用,充分发挥行政合同的功能,本文通过对行政合同单方解除权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对我国行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3.
论行政合同及其分类——一种比较法上的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行政合同作为一种富于弹性的现代行政管理方式,为各国竞相采用。对于行政合同,各国行政法上的定义各不相同,我国有“行政目的说”和“法律关系说”,笔者认为,两种学说各有不足,将二者结合能正确反映行政合同的特性。我国现实存在的行政合同包括公职合同、买卖出让合同、承包租赁合同、公益捐赠合同、专业行政管理合同等样态。  相似文献   

4.
论行政合同特权的法律控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合同特权产生的基础是行政合同的行政性和公共利益优位理念的存在 ,对行政合同特权进行控制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对行政合同特权的控制可以从权力内容、行使程序、救济三个方面进行  相似文献   

5.
万丹 《行政论坛》2004,(5):59-61
行政合同作为一种弹性、柔和的行政作用方式,已成为西方各国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法治水平的提高和公民参与意识的增强,行政合同的作用将会越来越明显。作为行政合同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行政合同责任制度的确立将有效地明确行政合同双方的责任,促进依法行政在行政合同领域的实现以及行政合同纠纷的解决。因此,探讨确立行政合同责任制度的必要性、行政合同责任的概念和特征、与相关概念的关系以及行政合同责任的类型、内容和形式,对在我国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行政合同制度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6.
行政主体优先权是行政合同的内在需要,为世界许多国家行政立法所肯认。行政主体优先权包括合同履行的指挥权和监督权、单方变更合同权、单方解除合同权和行政制裁权。对行政主体优先权的法律控制的模式应采用程序控制模式。  相似文献   

7.
行政合同中的契约精神,与服务型政府建设具有天然的契合点.行政合同在我国历经数十年发展,已涵盖教育、经济、治安管理等重要领域,形成了服务行政的生态网.与传统政府行为规制不同,在行政合同视角下对政府行为的规制正经历三重转变,即:权力命令向权利商定转变;单向服从向公开竞争转变和传统救济向多元救济转变.加强对行政合同的研究,有利于规范政府行为,促进社会公平和效率.  相似文献   

8.
马克思正义观是复调的,这种复调性是一种分层和位阶关系。由于分配正义只具有相对独立性,故其在马克思正义观中处于初级位阶。马克思在分配正义上不但批判了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正义观和形形色色的小资产阶级正义观,而且建构了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的正义观。分配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产物,是社会关系的一个环节,这决定着它会被更高的位阶——关系正义所统摄。马克思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支配性,同时以“自由人联合体”为载体建构了一种新型的社会关系——互依性社会关系。按劳分配、按需分配、自由人联合体,都是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的共同要素而存在的,因此它们都从属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根本价值目标,即从属于处于高级位阶的发展正义。  相似文献   

9.
周义程 《行政论坛》2023,(6):124-132
在公共服务合同履行中同时存在承接方风险和购买方风险,购买方风险在很大程度上会给承接方风险转化为实际的败德行为提供契机,因而识别与防控购买方风险就显得重要而紧迫。经由学理层面的分析发现,在公共服务合同履行中购买方风险具体地表现为公共服务能力衰降、公共服务合同履行监管失灵、相关工作人员腐败、资金拨付迟滞等四重风险。为了有效防控公共服务合同履行中的购买方风险,需要推动专业化学习和参与式实践以重建购买方公共服务生产能力,加强组织学习和吸纳专业化监管人员以提高购买方的合同履行监管能力,综合运用第三方监管团队独立监管、消费方参与式监管以及与严格履约的承接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提升监管效能,构建识别机制、精准问责机制、监督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教育引导机制和正向激励机制以预防工作人员腐败,明确及时支付原则和构建稳定的资金拨付机制以确保资金按时拨付。  相似文献   

10.
尽管《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但是从政府采购合同的主体、合同的目的、资金来源、订立方式以及合同的履行来看,政府采购合同具有明显的行政性质,定性为行政合同更为恰当。相应的,应该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进一步加快对政府采购合同特别规则的立法,解决法律适用上的困境。重新审视目前政府采购合同民事救济途径的缺陷与不足,扩大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加强对合同双方以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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