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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民事主体的整体价值主要是为了市场经济中的财产归属和流转需要而设置的。此外,民事主体制度是进一步明晰法律关系的前提,体现着民法的精神,承认了团体人格,实现了从“人可非人”到“非人可人”的进步,实现了对人格权的保护。传统民事主体理论认为民事主体的构成具有四个要件,但随着现代民法的发展,各国学者提出了民事权利能力论、抽象人格论、民事主体功能论、独立意志论、财产载体论和独立意志论等新的民事主体认定标准。任何一种社会关系存在,当它只有参加民事法律关系才能更好地发挥和体现自己的社会功能时,法律就应该赋予其民事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2.
纵观整个中华法制的发展历程,除中华法系时期曾经对他国法律发生过影响之外,移植他国法律应该是中国法律制度创建与发展的主要路径与模式.但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尤其是民国时期的民事主体制度基本上仍然以西方大陆法传统为依归,在结构与内容上都呈现出对大陆法系传统民法的归入.而20世纪50年代之后,苏联法的全面引入不仅使中国民事主体制度发生了路径转向,而且与民法的大陆法传统发生了裂变.围绕民事主体表达、所有制话语、法人分类、国家特殊主体定位及其机关全面法人地位等内容进行的分析具体展现了中国民事主体制度对大陆法传统的归入及其裂变,为我国民事主体制度的当代发展提供方向指引与历史启示.  相似文献   

3.
法人是民事主体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员。《民法总则》关于法人制度的设计,有进步之处,也有不足之处。我国应当以"营利"为标准将法人划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同时对特别法人制度采取开放式立法的模式而非完全列举的模式;打破法人的独立责任等于法人设立者的有限责任这一惯性思维,转变传统以"责任"为标准区分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做法,转而采用"登记"之标准区分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相似文献   

4.
自1900年《德国民法典》首先确认了法人的民事主体地位之后,世界各国民事立法都相继确立了法人的民事主体地位,而确立的方式就是赋予法人以民事权利能力。所谓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社会组织或设有组织章程和管理机构的独立财产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简言之,就是法律对法人民事地位的认可。作为自然人之外的另一类民事主体,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受到各种限制,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则人人生而平等。另外,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相似文献   

5.
“其他组织”是我国法的特有概念 ,它现实是且应当是法定的第三民事主体。应当在我国民事基本法的总则编主体制度中对其作出规定。基于其与法人 (组织 )的对立统一 ,应改称为“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的民事责任 ,应根据其目的上的营利性与否 ,进行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6.
民事主体制度的历史演变在形式上主要经历了由家族到个人再到自然人与法人并存的发展过程.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市场主体.民事主体的传统判断标准也受到新标准的冲击.民事主体二元结构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包括合伙在内的第三类民事主体的形成与发展适应了现实生活的需要,民法典应赋予其民事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7.
早在法人制度形成以前 ,合伙是自然人在商品经济关系中唯一的联合形式。但长期以来 ,合伙一直被作为自然人或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 ,即使合伙作为一种企业形态已被现实经济实践广泛接受并制定有专门的合伙企业法之后 ,合伙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仍然停留在传统的民法认识上而未有突破。针对该种情况 ,笔者在认真考查国内外合伙实践的基础上 ,提出对合伙应根据不同情况 ,区别对待 :一些简易合伙不能成为民事主体 ;而对某些形式的合伙组织应赋予独立的法律人格 ,使之成为与自然人、法人并列的第三民事主体。  相似文献   

8.
公法人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正常行使的公益性决定了公法人作为被执行人时与一般私法上被执行人不同。为充分实现对公法人职能正常行使所代表的社会公共利益的优先保护,通过对公法人民事执行通知制度的构建、对公法人责任财产执行顺序的明确、对公法人预算资金执行规则以及对公法人民事执行辅助措施等规则的构建,畅通对公法人民事执行的程序,实现对公共利益优先保护和债权人私权实现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9.
民法上的人,即民事法 律关系的主体,学者的表述 虽不尽相同,但对这个概念 基本达成一致认识。而对 “法人人格”这个概念却存 在着各种不同认识,影响到 民法基本制度———民事主 体制度的构建,因为“人法” 自罗马法以来一直是民法 体系的重要支柱之一,因此 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民法上 的法人人格这个基本概念 作深层次的探讨。 一、人格的概念。 人格(personalita )一词 来源于拉丁语persona,该 词原指戏剧中的假面具。罗 马法学家常用头颅(C oput ) 来表示“人格…  相似文献   

10.
本文就村民委员会属于何种民事主体性质提出了见解。我国学术界将民事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团体和国家四类,而法人又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种,非企业法人的外延涵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作者认为:村民委员会显属非企业法人,但它有其特殊性,因而宜将其单列界定其民事主体性质,称为基层自治组织。结论是“我国的非企业法人应包括四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  相似文献   

11.
受到德国民法主体制度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的民法理论以及《民法通则》都奉行民事主体二元结构。二元结构的模式在中国民法理论中占据着帝王之位,其地位似乎是不可动摇,无可替代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市场主体,二元结构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本文将从民事主体制度的历史演变及其制度价值入手,通过分析民事主体范畴的本质内涵,提出我国民法典中应该抛弃原来的二元结构,引入德国的相对权利能力理论,建构民事主体多元化结构。  相似文献   

12.
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确立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但仍需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则。就民事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而言,宜将其中的“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团体”具体化为检察机关和民间公益组织。检察机关作为民事公益诉讼主体具有宪法和法律依据,是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所在,且具有其他主体不可比拟的优势以及相关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践尝试。民间公益组织的成立具有公益目的,且具有专业性,根据诉讼信托理论,亦是民事公益诉讼的适格原告。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设立之初,不宜将公民个人纳入到提起主体之中。  相似文献   

13.
精神损害赔偿是民法领域内的重要课题 ,所谓精神损害就是民事主体侵害在自然人、法人的民事权利 ,造成的自然人生理、心理上的精神活动和自然人、法人维护其精神利益的精神活动的破坏 ,最终导致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的丧失或减损。本文从分析目前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趋势和特点出发 ,力求对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违约责任中的扩张 ,诉讼程序、主体扩大、范围与标准的瓶颈和热点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4.
民事主体是民事立法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建什么样的民事主体结构,该结构是否科学,直接关系到民事立法的成败。当前学界的观点往往是从历史的角度而不是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研究和构建自己的民事主体结构,显得有所偏废。鉴于此,从方法论的角度对民事主体进行类型化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本文以类型化为视角,在评价现有民事主体结构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对民事主体本质和“类似性”认定的阐述,提出重建民事主体结构的“一环四分说”,以期有助于民事主体的多维度研究。  相似文献   

15.
民办高校法人分类问题在法学理论和教育实践中备受争议。我国立法未采用大陆法系有关公法人、私法人的分类方法,也没有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概念。我国现行法人分类难以涵摄民办高校这种新型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个独创性称谓也存在制度上的缺陷。民办高校法人分类上的混乱与抵牾主要在于法律表达与实践的妥协,以及对教育公益性的误读。因此,可将民办高校区分为营利性法人和非营利性法人,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6.
论合伙的主体地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作为与独资、公司并存的一种古老的经营形式,合伙并没有因其存在的时间久远和法人的出现而被削弱,相反,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改革中多种经济形式的涌现,获得了今非昔比的发展。当今的合伙,不单纯是个人合伙,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合伙(合伙型联营).法人与个人之间的合伙也随处可见,而对合伙关系的日渐复杂及实践中出现的诸多问题,现有的民事主体理论往往显得力不从心。目前,无论在实践方面,还是在理论研究中,合伙作为独立主体的要求日益迫切。事实证明,合伙主体地位的确立势在必行。一民事主体确立的标准1.人格的…  相似文献   

17.
民事主体结构的反思与重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事主体与民事主体结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二者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本文对理论界研究民事主体结构的观点进行反思后 ,论证非法人组织、国家应当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类型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并列的民事主体四元结构 ,是我国民事立法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18.
在实行市场经济的中国,合伙作为一种经营方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现实中合伙的处境却及其尴尬———一方面作为市场主体参与民事活动,另一方面又因主体地位不明,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利保障。因此应首先承认其民事主体资格,然后区分其与自然人、法人的区别,赋予其与自然人、法人平行的民事主体资格,以保障合伙的利益。  相似文献   

19.
就刑事调解制度的现实基础而言,既有现行刑事司法模式所带来的困惑,也有刑事政策变革之要求;既有域外的刑事司法改革经验,也有各刑事诉讼主体的利益诉求。治理、善治理论、社会资本理论、传统“无讼”文化、被害人学说等为刑事调解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刑事调解制度作为一种新兴的刑事司法模式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其主要解决被害方民事赔偿问题而缺失社会关系的修复;对刑事法原则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容易造成不平等和歧视待遇;会带来在预防犯罪的同时降低了刑罚威慑力、促使犯罪的形成的双重社会效果等方面,必须对其进行理性思考。  相似文献   

20.
修订后的新刑法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内容,这一问题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单位犯罪的提法欠妥,应使用国际通用的“法人犯罪”概念;单位(法人)犯罪主体不应包括个人投资的独资企业和国家机关;应增加单位(法人)犯罪的过失罪过形式和单位(法人)共同犯罪的立法;应进一步完善单位(法人)犯罪的处罚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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