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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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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纳入其中,但对与该原则具有密切联系的沉默权制度却没有提及,并且保留了第118条"如实供述"的内容。这就使得解读相关条文时存在逻辑上的矛盾。通过对国际公约和各国立法的解读,可以得出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可以推导出默示沉默权的结论。为解决该原则与"如实回答"条款之间的冲突,第118条应理解为:如果你要回答问题,就应当如实回答;如果你选择沉默,则无须回答。  相似文献   

2.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首次在立法中引入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同时亦保留了犯罪嫌疑人的如实陈述义务,二者都与沉默权有一定的关联,但在理论上存有一定的裂隙。文章对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和如实陈述义务的内涵、价值等进行了分析,阐述了二者同沉默权之间的关系,进而讨论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协调适用这两个制度,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相似文献   

3.
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规定入法,是对“沉默权”的初步尝试。但这个“沉默权”又因为“应当如实回答”而没有成为彻底的“沉默权”;将“坦白从宽”明确规定入法,是“辩诉交易”的中国化,试图通过“坦白从宽”来吸引犯罪嫌疑在不被强迫的时候,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但这并不是完善的“辩诉交易”。正因为我国没有完善的辩诉交易制度作为配套,所以不能赋予犯罪嫌疑人完整的“沉默权”,也就必须规定犯罪嫌疑人的“如实供述”义务。  相似文献   

4.
新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但同时保留了如实陈述义务。二者在内涵上存在一定的冲突。要确保刑事诉讼法规范的社会实效,必须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对"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和"应当如实回答"进行恰当解读。可以从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沉默权的切割、坚持无罪推定下的"坦白可以从宽,抗拒不得从严"理念、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设立相应的保障机制三个方面寻求对二者冲突的平衡。  相似文献   

5.
沉默权是反对强迫自证其罪权在刑事诉讼中的体现与保障措施。反对自证其罪特权强调控辩双方的平等 ,体现的是程序公正观。反对自证其罪特权使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人权保护获得了空前提高。我国设立的反对自证其罪特权应有若干例外规定  相似文献   

6.
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制度是刑事司法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保护被追诉人基本人权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准则。我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首次引入该制度旨在抑制刑讯逼供、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权。然而该制度的确立在我国特定的司法体制体中,与国际上通行的禁止自证其罪制度有着明显的区别。同时我国的禁止自证其罪制度还处于初创阶段,其与沉默权并不代表同一权利,它只是沉默权确立的一个必要的制度条件。  相似文献   

7.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条款赋予被追诉人在接受讯问时保持沉默的权利,确立了口供自愿性规则,使我国刑事诉讼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道路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沉默权制度仍未能在我国得到确立,这主要是受我国刑事政策等因素影响,刑诉法第118条"如实供述"条款的保留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立法者的价值取向。与此同时,构建配套的制度规范,更好地推进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适用也是目前加快司法改革进程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8.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条款赋予被追诉人在接受讯问时保持沉默的权利,确立了口供自愿性规则,使我国刑事诉讼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道路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沉默权制度仍未能在我国得到确立,这主要是受我国刑事政策等因素影响,刑诉法第118条“如实供述”条款的保留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立法者的价值取向.与此同时,构建配套的制度规范,更好地推进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适用也是目前加快司法改革进程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9.
沉默权在产生运用过程中曾引起很大争论,当前许多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对沉默权做出相应限制。沉默权不是保障人权、拒绝强迫自证其罪和无罪推定的必然要求与合理延伸,更不是杜绝刑讯逼供的最佳武器。  相似文献   

10.
沉默权在产生运用过程中曾引起很大争论,当前许多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对沉默权做出相应限制。沉默权不是保障人权、拒绝强迫自证其罪和无罪推定的必然要求与合理延伸,更不是杜绝刑讯逼供的最佳武器。  相似文献   

11.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是刑事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具体的制度设计包括:被追诉人有权拒绝回答归罪性提问、不得采用强迫性讯问手段、强迫供述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禁止做出不利评价或推论以及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规定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但将其放在了证据章节中,限制了其原则性作用的发挥,不利于其精神在整个刑诉法中的贯彻和影响。要更好地推进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适用,应将其放入刑事诉讼法总则的基本原则章节中,确立其原则性地位,并为其规定合理的例外情形。  相似文献   

12.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改革离不开刑事司法理念上的革新与发展:分配正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诉讼效率、诉讼认识论、实用主义等可为其提供理论、政策支撑;但也会产生与罪刑相适应、无罪推定、实体真实诉讼目的、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等基本理论原则的冲突问题,并有解构诉讼构造、消弭法官独立调查事实的可能性;可从坚守罪刑相适应原则基本内涵,依靠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确保审判中心主义改革要义等方面实现理论协调与发展。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诉讼法第50条中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这是我国刑事立法的重要制度性进步,对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和人权保障事业都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在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存在较大争议,主要表现在该条款原则性和统领性特点没有得到体现,且与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如实回答义务相冲突,为此应删除关于犯罪嫌疑人如实回答的义务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条款确立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通过对"何谓强迫"、"强迫的主体与对象"、"强迫的客体"、"强迫所获供述如何处理"、"是否需要告知这一条款"等相关操作问题进行法解释分析,以期促进该条款的司法适用。侦查机关自行办案采取的暴力性强迫或严重威胁性强迫所获的供述应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加以排除,同时,为避免"不得强迫自证其罪"条款的虚置,侦查机关与行政机关以联合办案为名,行侦查之实所获取的当事人自愿性陈述不得作为诉讼证据材料加以使用,如要使用,须重新制作,当然,这一过程中更不得强迫其陈述。  相似文献   

15.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重点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证人出庭制度,明确规定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面对当前国情,应当设置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告知程序,提高侦查水平,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建立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保障机制,正确处理适用这些原则可能出现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沉默权制度一直是我国刑事诉讼领域炙手可热的话题,然而当前是否已经具备了引进沉默权的条件,在我国目前的“本土”环境下其能否有效运行,还需进行辩证的分析。如沉默权所要求的制度条件,沉默权的引进应该暂缓,沉默权与拒绝自证其罪的关系。同时提出了以拒绝自证其罪的角度设置我国的沉默权制度。  相似文献   

17.
关于证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特权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也包括证人的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由于我国没有建立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这就使得证人作证制度不够完善,难以在刑事诉讼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在借鉴英、美、日等国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构建我国证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特权,必须确立证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建立证人豁免制度,完善我国的不起诉制度,以此切实保障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诉讼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从这项规定看,对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有的内容涉及到无罪、罪轻,对此的如实回答,属于辩解;有的内容涉及到有罪、罪重,对此的如实回答,属于供认。法律仅赋予犯罪嫌疑人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才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并未赋予其沉默权,即拒绝供述权。笔者认为,该条文没有确立沉默权原则却规定了…  相似文献   

19.
不自证其罪特免权的理论基础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无罪推定原则,它是一项国际通行的刑事司法准则。不自证其罪赋予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证人抵御被强迫自证其罪的风险,但在我国要使其真正付诸实行,还需要作巨大努力。  相似文献   

20.
"不得强迫自证己罪"原本是刑事诉讼程序中保障公民人权的利剑。但从许多法治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该原则的适用范围逐渐由刑事诉讼扩展到了行政调查领域。当然,考虑到行政调查本身的特点,该原则在行政程序上的适用必须保持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在不得强迫自证己罪已经引入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背景下,探索其在行政法上的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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