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论“法律社会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社会化”是法社会学的一个基本理论。对该概念的内涵的阐述包括以下几种学说:“活法论”、“社会行为论”、“社会利益论”、“社会连带关系说”以及“法律社会化阶段说”。它们以各自的学说和不同的论证方式阐述了一个共同的观点,法及法的拘束力就是社会生活本身。法律社会化的功能包括实现功能、评价功能、预测功能、教育功能和改革功能。而上述五项功能都围绕着一个主题就是:法律的重心从“个人本位”转移到“社会本位”。“法律社会化”对当代资本主义法律理论和实践具有了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2.
法律是一种阐释性的概念,法的“空缺结构”特征必然会产生解释上的分歧。对个案来说,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是不能求助立法的修正以图为案件树立新的法律依据。因此在个案中,和其他解释相比较,法院的解释无疑具有终局性和决定性。文章以“许霆案”为背景,以案件争议的焦点为对象,以哈特“法的空缺结构”和德沃金“法律的整体性”解释理论为分析工具,对许霆案进行法理学思考。认为法官在解释法律时应该具有整体性的概念,将公平和正义怀揣于心中,将抽象的正义变成具体的正义。  相似文献   

3.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 ,任何系统都具有封闭性和开放性双重特性。刑法也是存在于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 ,同样存在法的稳定与社会的发展之间张力的问题。体系合理的犯罪构成应该既具有封闭性又具有开放性 ,既能限制司法权又能限制立法权 ,既能保护抽象权利又能保护具体权利 ,否则就是有缺陷的。我国传统的犯罪构成存在重大的功能缺陷 ,必须予以彻底改造  相似文献   

4.
民间法与法律接受都具有的主体间性使得二者具有相契性,并因此民间法在法律接受中的作用得以发生。民间法在法律接受中具有三种主要的、独特的作用,即作为社会主体进行价值衡量的尺度;整合法治资源;培育自身生长点。这些作用的发挥不仅可以在法律接受中勾连整合民间法与国家法,还可以实现国家、社会和公民的良性互动。同时,这些作用被社会主体的法律接受行为串联成为一条"作用链",共同促成"良法善治"的法治愿景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中国传统城市治理范式的特征是理性官僚制治理、组织化治理和管理型的法律治理。传统城市治理的根本思路就是去复杂化。随着中国深入融入全球生产链,中国的城市也日益分化成超大规模城市与中小城市两种类型。中国超大规模城市治理的挑战同时呈现出社会的个体化趋势和功能分化趋势。个体选择可能性的增多及其偏离效应的放大,既带来创新效应,同时也导致了治理风险和秩序隐患。中国超大规模城市治理必须同时兼顾社会安定与创新两个要素。超大规模城市法律治理的新范式应尊重社会功能系统的内部运作的自主性,在此基础上通过法律系统与其他社会功能子系统之间的结构耦合进行治理,从而实现对复杂社会的复杂治理。  相似文献   

6.
美国现实主义法律思想是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以实用主义哲学为理论基础而兴起的。它的主要主张是:依据不断变化的社会需要来变革法律制度。现实主义法律思想既认可立法机关的立法权威,又赞成适度的“法官造法”。现实主义法律思想的兴起在美国法制史上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历史影响,对其他国家的法制建设也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7.
司法实务对刑法和其他部门法的关系提出了反思要求。刑法的适用,尤其是对行政犯的定罪量刑,必须处理好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取决于刑法成立部门法的理论基础。调整方式的特殊性是刑法成为部门法的理论基础,刑法调整对象的非独立性和刑罚的严厉性决定了刑法的广泛性、最后性和谦抑性,法律的指引作用以及法律的安全价值追究要求刑法必须与其他部门法保持一致。尽管如此,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地位是平等的。刑法的独立基础和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仅影响着刑法制定,同时也对刑法的具体适用具有重大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8.
凯尔森在纯粹法语境之下,对法律解释进行了分析。由于凯尔森法律体系理论和研究方法具有法律科学纯粹性,因此法律解释理论也是具有自身纯粹性。尽管不同学者对其抱有悲观态度,同时凯尔森对其论述着墨不多,但是凯尔森法律解释理论可谓是独辟蹊径。这种建立在纯粹法体系之上法律解释是形式的、结果的解释理论。凯尔森的法律解释是对自由法学中法律漏洞理论的一个回应。凯尔森认为法律解释存在于法律适用整个过程,但不可能用于漏洞填补。  相似文献   

9.
现代政治的运行需要法律的调整和控制,政治法由此而生。政治法是调整政治关系的法律,包括政治主体法、政治行为法、政治程序法与政治责任法。学界一般把政治法归属于宪法类法律。从政治的法律调节和法律本身的层级结构看,这一归类有其不合理的一面。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固然也调节政治关系,但并不涵盖政治运行的具体过程,不能替代政治法,不能把二者等同。政治法也不是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法律是不成文宪法国家对具有宪法内容的法律表现形式的称谓,不适合用于中国这样的成文宪法国家。把政治法归属于究法类法律不利于实现政治过程的法律调节。政治法不具有宪法属性,是宪法之下的法律部门。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以法律人类学"法律多元"的视角审视当代中国的法制,通过辨析法律的"镜子理论"和"剪刀理论"来认识国家法的特性,达到对法律与社会的关系的理解,并超越关于移植法与本土资源的争论。任何过度疏离于社会的国家法律,无论它来源于对外国法律的移植还是本土的创造性立法,对民众和社会来讲都可能是"外来法"。国家法律对社会转型的不适应、对社会需求缺乏有效回应,导致国家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是过度的"外来法",这是当代中国法制的一个重大危机。中国的法制建设和法律发展方案应致力于提高国家法律的内生性、提高法律对社会的有效回应能力,而法学研究更应回归到法律深嵌其中的社会与文化。  相似文献   

11.
纯粹法社会学是一门新的独立的法学理论和方法论模式,布莱克的<法律的运作行为>是纯粹法社会学的必读经典之一.布莱克主张使法成为可以数学性处理的一项变量,对法律行为进行量化的纯科学的研究,用一些命题说明法律在每种情况下的量和样式,并说明法律和社会生活其他方面,即分层、形态、文化、组织和社会控制之间的关系,但这种命题只陈述社会生活而不涉及个人本身,它说明法律的行为,仅此而己.但问题是存在纯粹的法社会学吗?  相似文献   

12.
与其他启蒙时代思想家相比 ,孟德斯鸠接受了知识论思想传统 ,具有鲜明的理性主义法律意识。他的法律见解建立在他的社会理论基础上 ,即法律本质上是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所以 ,法律与社会存在密切关系 ,社会中某些因素的变化 ,则是法律变化的根源 ;法律变化也会引起社会变化。人类可以通过自己的理性认识社会和法律的性质 ,从而使法律符合正义的要求  相似文献   

13.
文本是诠释学上的专门术语和理论,文本本身的要素体系为文本的理解和解释提供了一套分析的操作工具和话语体系。文本的法场域适用构成法律文本理论。法律文本理论对法律解释活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法律文本相对于文本所具有的要素特征和相对于其他类型文本所具有的比较特征上。法律文本理论吸收了符号、语境、读者、作者、意向、意义、语用等可操作的元素,从而使得法律解释学的展开可以借助于符号学、语言学、语用学、诠释学等诸多实践性学科知识和规则,从而为法律解释学方法提供新的认识视角。  相似文献   

14.
作为社会调整的重要手段,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法律的发展和演化经历了由个别到一般的过程,判例的有机生成功能可以弥补制定法的真空、不足和滞后。我国目前正处在政治经济变革的关键时期,社会关系正发生着急剧的变化,应当充分发挥判例在维护社会稳定、繁荣市场经济中应有的作用,不断完善我国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5.
凯尔森法律科学理论中,纯粹法是指实在法。它是法律秩序的一般理论,并非特殊的个别的某个法律体系。它是有别于自然、正义和政治的,能够与自然科学并肩之法律科学。在凯尔森纯粹法理论中,效力和实效理论有着重要价值。“规范的特殊存在”的效力所指和意指存在区别。尽管法律效力和法律实效之间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但是二者之间联系同样不可忽略。  相似文献   

16.
法律多元是法律人类学的核心概念和重要议题,法律人类学家以进化论、功能论、结构主义、阐释主义、实践论等为哲学基础,突破国家法中心主义,提出了法律多元理论。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法律多元研究在内容上更加注重分析多元规范体系间的互动,并受到全球化发展和后现代思潮影响。  相似文献   

17.
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基于人民主权原则制定的,与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等其他法律形式具有完全不同的法律特性。宪法作为根本法是其他一切法律形式赖以产生和存在的法律依据,"合宪性"是宪法对其他一切法律形式的正当性提出的最基本要求.宪法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在一个国家的法律形式体系中,宪法是居于最顶端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形式。由于宪法在法律效力上和法律形式上与其他法律形式的法律特征相区分,所以,在法理上不宜将宪法视为一个与行政法、刑法、民法、诉讼法等部门法相提并论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宪法应当在法理上作为各个部门法的法律原则而存在,宪法对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具有根本法的法律约束力。  相似文献   

18.
法律适用中法律解释是一种适用性解释,它是对法律运行中的实然性的考察,并不排斥对法的应然性的追求,而法律概念作为法律规范构成的基石。概念的含义及逻辑性、开放性的研究和解释,对协调法运行中的实然性和应然性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文章从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入手 ,演绎出法律静力学和法律动力学的概念 ,并探讨我国法律改革在这两种情况下所应注意的问题 ,即法律改革的渐进性 ,法律改革与其他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的互动 ,法律制度自身的回应性以及司法制度应具备的回应功能 ,旨在为我国的“法治”之路提供一点思路。  相似文献   

20.
作为法官审理案件的前奏,法律发现能贯彻形式法治观的根本原则和精神,并阻止实质法治观对形式法治观的颠覆,因而成为法官坚守法治思维的第一步。根据法治思维的要求,法官在运用法律发现方法时,应当把非正式法源纳入正式法源中,把法源纳入整个法律体系中。运用法治思维协调法律发现和其他法律方法之间的关系,防止法官的任性和法律方法的滥用,一方面要用法律发现的结果限定其他法律方法的运用,另一方面要重点加强对法官运用能动型法律方法的限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