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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公安监管场所警察腐败主要是指公安监管场所警察滥用职权向被监管、羁押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收受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犯罪活动。公安监管场所腐败形成经历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呈多元化趋势。公安监管场所腐败原因主要是监管场所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警察综合素质较低下和监督管理体制不健全等。有效治理公安监管场所警察腐败,必须完善监管场所监督机制和加强监管场所自身建设。  相似文献   

2.
羁押风险评估是近年来十分热门的监管工作研究项目之一,各级监管场所也逐渐意识到风险评估在实际工作应用中的重要性。为有效地帮助民警运用更科学的方式掌握被监管人员的各种心理状态,确保监所安全防范做到预警在先,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监管教研室会同监管总队、静安分局等单位以MBTI心理测试手段的应用为途径,深入开展"公安监管羁押风险评估"研究,并对"监管羁押风险评估"的实务操作与训练提供相关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3.
羁押是一种以剥夺被羁押人人身自由为特征的强制措施,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同时,也应兼顾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对现行羁押制度进行重新审视,构建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限制羁押的不当使用,维护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即契合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刑事诉讼原则,又保障了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运转。  相似文献   

4.
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利,是公安监所的重要职能.近年来,我国公安监所在人权保障方面取得了重大进步:一是健全了被监管人员权利保障的法律体系;二是实行了被监管人员权利保障的有效措施;三是提高了满足被监管人员权利需要的物质保障水平;四是建立了被监管人员权利保障的监督机制.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安监所人权保障工作也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需要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加强人权教育,提高监管民警和被监管人员的人权意识;加强立法建设,健全保障被监管人员权利的法律制度;加强监管执法监督机制建设,确保被监管人员权利得到真正保障.  相似文献   

5.
权利保障视野中的看守所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看守所制度是羁押未决犯,执行部分已决犯刑罚的一项重要制度,能够保障刑事诉讼中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但是实践中看守所制度存在各种弊端,职能定位不准确,法律规范不统一,不利于保障在押人员的权利,因此有必要对看守所的各项制度加以研究,顺应和谐社会中人权保障的潮流,建立合法化、人性化、科学化的监管场所。  相似文献   

6.
被羁押人员心理是指被羁押人员的个性心理与他们在处于被监禁这样特殊条件下产生的心理状态的总和。被羁押人员个性心理和心理状态共同决定着其在羁押过程中的行为表现,因此讨论其不良心理活动对于预防和矫治其违法犯罪行为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使用SCL-90症状自评量表对四川省南充市看守所493名被羁押者施测发现:看守所被羁押人员心理问题普遍存在且主要问题集中于躯体化、抑郁、强迫和焦虑等。对此,应充分发挥过渡监室的作用,建议与当地高校紧密联系弥补管教民警与看守所心理工作人员不足、与被羁押人员众多且心理问题突出的矛盾。  相似文献   

8.
频频发生的被羁押人员意外伤亡案件,暴露了我国现行羁押场所管理体制的缺憾和被羁押者人身安全保障制度的缺失。国际刑事司法准则下被羁押者享有人道或尊重人格尊严的待遇,有关于羁押措施的风险防范运行机制和被羁押者人身安全的程序保障制度。我国应当借鉴国外有关先进做法,完善被羁押者人身危险防范制度。  相似文献   

9.
公安监管场所承担了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和行政处罚正确实施的重任.鉴于监所安全事故形成的主客观因素,要结合法律赋予公安监管部门的职能,分析监所管理中的各个环节,从监所安全事故形成的原因、针对监所安全事故形成的要素去探索防范监所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行性,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提升安全系数,确保监所安全.  相似文献   

10.
新疆公安监管场所暴力恐怖在押人员不断增多,低龄化突出、文化程度低,使得监管形势日趋严峻复杂。公安监管场所面临民警知识结构单一、工作强度大、待遇低、管理与教育脱节等诸多问题的困扰。应从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完善执法制度和执法体系、创新管理和教育方式等方面着力做好暴力恐怖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相似文献   

11.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纪律条令》)创新了公安内部监督体制,加大对权力的制约,严惩超期羁押、刑讯逼供、"冷硬横推"等行为,保障执法对象的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确保权力为权利服务,并以部门联合规章的形式公布施行,实现了上位法与下位法的统一。《纪律条令》将限制权力、保障权利、法律至上的宗旨贯彻始终,从而从价值层面上体现了现代法治精神,从技术层面上体现了公安立法的进步。  相似文献   

12.
被刑事羁押者的会见交流权具有人身自由权与诉讼权的双重性,必须由刑事法律加以确认和保障。会见交流权包括与律师之间的会见交流和与家属、其他人员之间的会见交流。作为刑事司法国际准则的调整重点,被羁押的少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会见交流权也应得到国内法的关注。对会见交流权的合理的限制是必要的,但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并以例外为原则。我国刑事司法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权的确认与保障只能在刑事诉讼理念和刑事司法制度的整体重构中得到个别化的实现。  相似文献   

13.
中国已经签署或加入对被羁押人权利保护的系列国际人权条约.中国尊重和保障人权司法改革措施也更加具体和明晰。河北省的被羁押人及家属的权利自改革开放以来有了很大的提高,本调研以河北省看守所被羁押人的人权现状为视角,解读看守所在押人员现实的生存状况,从局部观察河北省被羁押人的人权现状,并以此作为改进河北省被羁押人人权保障工作的依据。  相似文献   

14.
被羁押人人权是国家人权工作中的组成部分,也是判定国家人权状况的重要指标。河北省的被羁押人及家属的权利伴随中国经济以及立法的发展有了很大的提高,本文从国际人权标准的视角切入研究河北省的被羁押人及家属的权利现状,并基于河北省情况对被羁押人及家属的权利保障提出制度化建议。  相似文献   

15.
羁押本质上是一种强制行为。羁押是为了确保刑事追诉程序而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人身自由,是保障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但它是以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为前提的,不当羁押是对国家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的严重侵害,导致羁押与基本人权的关系紧张。当前我国审前羁押制度受到侦控活动的强烈影响,审前羁押率过高,侦查阶段缺乏以辩护权为中心的程序保障权利,羁押替代性措施的适用不理想。新《刑事诉讼法》将人权保障写入指导思想,规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强化了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并对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进行了调整和规范,立足于人权保障完善我国的审前羁押制度。  相似文献   

16.
被刑事羁押者的会见交流权具有人身自由权与诉讼权的双重性,必须由刑事法律加以确认和保障.会见交流权包括与律师之间的会见交流和与家属、其他人员之间的会见交流.作为刑事司法国际准则的调整重点,被羁押的少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会见交流权也应得到国内法的关注.对会见交流权的合理的限制是必要的,但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并以例外为原则.我国刑事司法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权的确认与保障只能在刑事诉讼理念和刑事司法制度的整体重构中得到个别化的实现.  相似文献   

17.
在司法实践中,许多本身适合取保候审个案因办案人员营造继续羁押理由或规避法律规定被隐性超期羁押.基于惩罚犯罪和人权保障之间的平衡,应促进在羁押状态下取保候审的适用.应确立以原则和例外相结合的取保候审启动条件体系,完善羁押状态下取保候审变更条件体系,确立在取保候审申请权构造中多元主体参与机制,确立对办案机关拒绝适用取保候审的司法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犯罪率逐年上升,涉案人员越来越多,已经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以2014年至2016年期间,上海市某区看守所收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对象为具体样本,从数据占比、人员特征和涉嫌罪名分析这部分对象的羁押现状,探讨其犯罪主要类型和各种成因,从犯罪与羁押心理角度总结出更有效、更科学的管理对策,为公安监所工作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19.
客观公正地研究羁押期限的延长制度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有利于控制国家权力的滥用、保障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人权、提高诉讼效率。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由于办案期限与羁押期限一体化、缺乏最长羁押期限的限制以及对被羁押人的意见未能给予应有的重视,所以羁押期限延长制度的现状不容乐观。通过对其他大陆法系国家该制度的考察,提出在完善我国延押制度的进程中应当注意要使羁押期限与办案期限相分离、适当的确定最长羁押期限、完善被羁押人的救济机制、确立违反延押制度的制裁措施。  相似文献   

20.
审前羁押行为的行政可诉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审前羁押是侦控机关为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或防止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它会使被羁押者的人身自由受到严重的侵害。为此,基于侦查权和检察权的行政权属性,有必要也有可能将审前羁押纳入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从程序上为被羁押者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司法救济途径,一方面制约侦控机关权力的滥用,另一方面保障被羁押者的基本权利不受非法侵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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