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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诚实证人的证言,往往被采信的概率比较大。但即便是诚实证人,受感知能力、回忆识记能力以及取证方法不当等因素的影响,在办案实践中对案件事实也往往只能作出或然性(可能是,可能不是)的判断。司法办案人员必须科学地认识诚实证人证言,树立正确的取证观,客观、全面地收集和核查诚实证人证言,确保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2.
我国法律尚未规定"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构建该制度势在必行。这对于应对侦查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规范司法机关的取证手段,消除污点证人的后顾之忧,鼓励其如实作证非常必要。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中,应当对案件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进行限制,确立有限的罪行豁免,构建污点证人证言真实性的审查判断规则,完善审批程序和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3.
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通过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审判人员会对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分析从而作出证人证言有无证明力及证明力大小的判断。由于我国在民事诉讼中对证人证言质证的主要法律规定存在有缺陷,导致我国在民事审判实务中对证人证言的质证流于形式。我国在民事诉讼立法上应当设立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和由审判长主持下的以当事人双方对证人询问为主的质证模式,才能提高对证人证言质证的质量并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作出公正裁判。  相似文献   

4.
证人证言异常变更有多方面的原因 ,为消除证言异常变更对诉讼的干扰和负面影响 ,确保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 ,首先要严格执法 ,依法取证 ;再次要强化证据意识 ,全面收集证据 ;再次要健全证人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5.
论证言的形成过程与我国证人条件的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言的形成过程经历感知、记忆和表达阶段 ,证人必须具备感知、记忆和表达能力。我国现行刑诉法规定的证人条件悖离了证言的形成过程 ,存在若干缺陷 ,因此主张对我国证人条件的法律规定进行重新设计  相似文献   

6.
2010《国际仲裁取证规则》(《IBA证据规则》)体现了国际商事仲裁证据程序的“国际化”与“标准化”实践,涉及证人的提供、证人书面证言、证人出庭、质证以及证人证言的审查认定等方面。“国际化”是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必然选择,《IBA证据规则》可以为我国仲裁界提供参考和指引。  相似文献   

7.
公安机关向证人取证是依法进行的一项专门性业务活动。然而,在近几年的公安工作中,许多证人由于有惧怕心理,本位思想,情谊症结,对立或不信任等心理因素,不愿意提供证言,甚至拒绝作证,使案件取证工作进展迟缓,影响案件的调查和审理。  相似文献   

8.
证人证言已成为现代各国民事诉讼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证据,两大法系中的大多数国家,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证人的证言拒绝权,以确保发现真实与保障证人及其证言所涉国家、社会、个人权利、利益两者之间的平衡,是法律对社会各种利益理性选择的必然结果。我们国家的证人制度中应确立证人的证言拒绝权。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但由于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证人制度规定的不完善,导致证人出庭率低,证言可信度差,使得证人证言在民事诉讼中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已成为各级、各地区人民法院面临的共同问题。针对司法实践中的困难,本文从证人资格、证人出庭义务、证人权利三方面进行探究,以期完善民事诉讼证人制度。  相似文献   

10.
我国书面证言的形态包括法院、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调取的证言以及证人自书证言三种,立法规定其仅适用于证人不能出庭的情形不尽合理,应当增加证人不必出庭和不宜出庭两种情形。证人书面证言作证程序应当根据三种证言形态分别构建,程序设置的原则是调和直接言辞原则和书面原则、提高诉讼效率、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作证程序应由法院裁定启动,程序大致包括程序的启动、证人到场、证人具结、证人询问、书面证言的制作。书面证言属于人证,其须符合一定的规范要求,在庭审和准备程序中均可使用。主要出于对直接言辞原则的过度迷信及对域外相关法制度的误读,我国目前的证人书面证言作证程序存在方向性偏误。  相似文献   

11.
解决当前证人作证难、出庭难的问题应首先解决向证人取证难的问题。应当将刑诉法规定的证人义务区分为证人作证义务和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证言的义务。证人对侦查机关负有如实提供证言的义务,但若不履行这一义务法律并未规定其责任和后果,这是向证人取证难的重要原因。应当赋予侦查机关相应的强制调查权,这是实现证人出庭的必要条件,也是保障侦查工作的需要。对侦查机关的强制调查权应当进行必要的限制,以防侦查权的滥用。法律可以规定在特定情形下证人有免证权,但不宜过于宽泛,对某些案件应当作除外规定。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诉讼中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原因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是法院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公正裁判的重要证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7条中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为保证这一规定的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111条规定:“除因死亡、重病、或者其他经人民法院认可的特殊原因外,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但因各种原因,这一规定在实践中并未得到很好落实,证人出庭难,已成目前法院审判的一大困扰。多数情况下,证人不出庭,法庭仅就书面…  相似文献   

13.
暴力取证罪的根源与防治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暴力取证产生的根源暴力取证罪的产生,既有社会根源,也有制度缺陷之原因。从社会根源上来看,人们往往认为,被害人因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出于自我保护,依法向司法机关控告并提供证据,是天经地义的。原告起诉也基本如此。至于鉴定人、勘验人鉴定、勘验并作出结论,基本上是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从道义情感上无可厚非。惟独证人,法律虽然规定其有作证义务,但却没有强制性规定。这样在有些行为人看来证人可以出面作证,也可以不出面作证。尤其是那些与诉讼结果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证人。而一旦这些人出面作证了,证言对一方不利,那么,不利的一方…  相似文献   

14.
目前,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情况不容乐观,证人出庭作证的比例非常小,这种现象显然不利于法庭审理。为了解决证人出庭率偏低的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有人提出应当提高证人出庭率。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其合理性。但是一味地提高证人出庭率反而是一种理论上的误区。由于证人证言未必可靠,中国多年来司法传统,质证效果难以保证等原因,片面强调证人出庭率对于查明案件事实,对公正审理刑事案件未必能够起到促进作用。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的立法也存在误区,证人资格规定过宽,证人作证义务豁免,书面证言与口头证言之间存在矛盾等原因也导致了我国目前证人出庭作证情况的乱象。走出这些误区需要从完善证据立法等多个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15.
"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作为刑事诉讼证人出庭的三要件之一,其规定之不明确性,使得"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成为证人需要出庭的主导要件。而人民法院对证人出庭往往持较为消极的态度,不利于证人出庭制度的推行。因此,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理解,应当以被告方主观判断为要件,并通过对该证言是否涉及定罪量刑问题,是否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形式判断,对该条款之适用进行限制。其目的在于设置"宽进严审"的证人证言审核门槛,限制人民法院证人出庭申请决定权,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之基础上,提高诉讼效率,实现公正与效率之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16.
文摘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任红宇在《建立证人作证物质补偿制度是解决证人不愿作证现象的重要保证》一文中认为:凡是了解案件真实性情况的人,均属案件的证人。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案件的证人有出示证言及出庭作证的义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询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根据。由此可见,证人出示证言及出庭作证是查清案件是非的关键因素,也是决定审判方式改革最终成功的重要保证。然而,近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证人不愿作证的现象日益突出,并成为…  相似文献   

17.
证人证言 ,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法定证据之一 ,在我国刑事证据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 ,以及社会主义国家的刑事法律中 ,证人证言都是应用得最为广泛、最为普遍的一种证据。与英美证据法和大陆法系的国家的刑事诉讼法不同 ,我国的刑诉法对证人证言的法律规定较为简单、抽象 ,下面对两者进行简单的比较。首先 ,关于证人的法律资格 ,我国规定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 ,都有作证的义务。因此 ,只要了解案件情况的人 ,无论其与被告人有何利害关系 ,其作证的目的、动机如何 ,也不论其了解的案件情况的渠道途径如何…  相似文献   

18.
对证人的询问包括任意性询问和强制性询问,询问证人是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重要取证手段。贪污贿赂案件的侦破往往严重依赖于证人证言,通过强制方式对证人进行询问,有着现实的必要性。我国立法并未授权允许侦查机关强制询问证人,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事实意义上的强制询问证人。通过合理设置强制询问的前提条件,限制强制询问的强度,规制强制询问的程序等途径,构建适合司法实践的的强制询问制度,并通过程序对强制询问进行控制。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中证人拒证的法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人证言是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在查明案件事实的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相当一部分刑事案件都离不开询问证人,离不开收集证人证言。由于证人拒绝作证,影响及时查明案情的现象时有发生,为解决实践中的这一突出问题,笔者就证人拒证问题试作如下探讨。 一、证人拒证的表现、原因及性质 表现:证人拒证,是指符合证人条件、负有作证义务的人不向司法人员提供他所知道的案情的行为,其具体表现形式:一是无故拒绝接受司法人员的传唤,逃避调查询问。二是司法人员向其取证时,拒绝陈述,或以“不知道”、“不清楚”、“记不清”搪塞询  相似文献   

20.
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是近年来出现了一些新的犯罪形式,侦查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困难重重。因此,本文从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犯罪案件的特点、取证难点等方面入手,提出了从证人证言、嫌疑人供述、鉴定勘验、电子证据、视听资料、相关物证、其他证据等七个方面加强侦查取证。针对侦查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加强合成作战、注重办案细节等注意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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