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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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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建立侦查程序中的律师在场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代社会,侦查是刑事诉讼的基础,侦查程序的公正是保证庭审程序的公正、乃至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前提。律师在场权是对侦查权的一种制衡,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的有效行使。目前,大多数国家赋予律师侦查阶段的在场权来保证犯罪嫌疑人口供的任意性和真实可靠性,防止侦查人员在讯问时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在场制度。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方面来探讨我国应在侦查程序中建立律师在场权。  相似文献   

2.
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在法律上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但由于没有规定律师在场权,司法实践中律师在侦查阶段能发挥的作用仍然极为有限。律师在场权是遏制刑讯逼供等违法侦讯行为,实现律师有效辩护的切实可行之措施。本文在分析律师在场权的基本理论、我国律师在场权的缺失和原因以及我国确立律师在场权之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对律师在场权的规定,提出确立我国律师在场权的制度构想。  相似文献   

3.
看得见听得到的正义--论侦查阶段律师在场权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在场权制度的模式大致可分为实质在场和形式在场两种类型.尽管由于立法理念和司法实践的差异,各国对于律师在场权制度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但都将其落实在侦查阶段.律师在场权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具有丰富我国刑事诉讼基本理论和保障犯罪嫌疑人基本人权的理论和实践功能,确立该制度对于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在中国一步到位地建立该制度,无论从理念转换还是制度设计上来看都是非常困难的.鉴于律师在场权在侦查讯问时的积极作用和在整个刑事诉讼中的制度性功能,在未来的刑事诉讼法典再修改过程中应有步骤地建立这一制度,并通过立法技术等手段来克服实践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讯问是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必不可少的环节。对讯问活动特别是侦查阶段的讯问活动进行适当监督和制约是规范办案行为,防范冤假错案的内在要求。本文通过梳理对比两大法系律师在场权的不同规定,提出现阶段我国应当初步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建立对被追诉人讯问时律师在场制度。这对未来正式确立律师在场权,遏制刑讯逼供行为,完善辩护制度,提高诉讼效率,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文章着重分析了我国引进律师在场权制度的现实可能性,并得出我国应采用渐进的方式建立律师在场权制度的结论。最后,从适用界限、权利告知、行使方式、在场律师的权利与义务等方面讨论了构建我国刑事侦查阶段律师在场权制度的具体措施,并指出应当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律师豁免制度,以保障律师在场权制度的良性运行。  相似文献   

6.
律师在场制度对于完善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弥补侦查程序漏洞,实现实体公正具有重大价值。律师在场制度的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关键在于如何很好地与刑事诉讼程序相衔接。规定律师在场权利的范围,界定适用案件类型,明确告知义务,赋予律师执业豁免权及创建刑事辩护律师名单制度是构建我国律师在场制度的初步构想。  相似文献   

7.
律师在侦查讯问中的在场权与律师在侦查阶段所享有的其他权利有着本质的不同.世界各国对侦查讯问中的律师在场制度大都采取了谨慎的态度,力图在刑事诉讼的双重目的与价值间寻求平衡.该制度所固有的弊端和其在我国所面临的特殊困难,决定了我们必须对其作出细致、合理的限制性规定,才能使其适应我国的国情和保持刑事诉讼价值的平衡.  相似文献   

8.
律师在场权本质上是公民对国家权力的一种监督权,反映了刑事诉讼主体性理论、程序公正理论、多元价值平衡理论的客观要求。律师在场权是对侦查权的一种制衡,许多国家及相关国际文件都确认了律师在场权。在我国尽快确立这项权利,有利于公正的侦查程序的建构,对遏制刑讯逼供、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等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对于国家应否通过立法赋予律师在侦查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享有在场权的问题,一直存在较大争议。目前,该项权利的建立并不能实现我国现阶段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无助于侦查活动的顺利开展,也不是遏制刑讯逼供最现实有效的措施。同时,侦查讯问时律师在场并不是现代国家的通例。因此,目前在我国暂不宜确立侦查讯问时律师在场制度。  相似文献   

10.
正当程序是现代刑事诉讼制度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侦查阶段的刑讯逼供行为严重践踏了刑事诉讼程序正义的价值理念,而侦查讯问制度设计上的失衡和缺位是导致刑讯逼供屡禁不绝的现实原因,应从建立侦押分离制度、赋予律师在场权、实施同步录音、录像措施等三个方面重构我国侦查讯问制度,以期达到遏制刑讯逼供的目的。  相似文献   

11.
《律师法》经过修改已经颁布。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权无疑是此次修改的亮点,可以预见也是实践操作中的难题。律师会见权在侦查阶段对于犯罪嫌疑人有着独特的价值,更是整个刑事诉讼辩护制度的基点。律师会见权于国际条约和一些法治发达国家都有规定。对我们国家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权的设置,应当全面、辩证地看待,既要充分认识律师会见权的积极面,也要看到其相对性、消极面;既要符合法治现代化潮流,也要充分考虑国情民情、刑事政策,吸取国外立法的精华,摆准当前价值追求的准星,把人权保障与犯罪控制置于天平的两端,冷静而务实地衡量出最为精准的目标。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设置的侦查程序忽视程序公正,不利于保障人权,无法实现司法公正,因而借鉴国外侦查程序中的合理成分,本着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有机地统一起来的思想,完善我国刑事侦查程序中人权保障之规定。在我国刑事侦查程序中应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广泛的参与权,强化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保障,确定各种侦查措施和行为的适用应遵循比例原则或必要性原则,扩大侦查控制的范围等,以期实现人权保障与惩罚犯罪的统一,实现我国刑事司法的公正。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诉讼监督权是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权的核心,包括侦查监督权、刑事审判监督权、刑罚执行监督权,其中,侦查监督权包含刑事立案监督权.诉讼监督机制是实现诉讼监督权,达到诉讼监督效果的途径.为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应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对刑事诉讼监督机制予以完善与创新.  相似文献   

14.
侦查阶段的转处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刑事诉讼转处措施。相对而言,它更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保障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以及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在我国侦查程序的各环节均有转处的可能性,可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转处制度。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事诉讼法在侦查程序之前设立了立案程序,并将其作为刑事诉讼的启动程序,这使得我国刑事侦查启动被归于典型的程序性启动模式。然而,实践中,立案程序的设计存在着严重的弊端,由此也产生了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现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随机型的侦查启动模式,且随机型侦查启动模式较之程序型启动模式更为科学、合理,更有利于实现刑事诉讼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双重目的。可见,在当下,重构我国的侦查启动程序,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我们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自新刑诉法颁布以来,律师以辩护人身份参与到刑事诉讼中,从原刑诉法的审查起诉阶段提前到了侦查阶段。律师在侦查阶段身份的变化必然导致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权利的变化。然而在诸多辩护权利中律师在侦查阶段调查取证权的有无以及大小一度成为了探讨热点。调查取证权是律师刑事辩护权利一项重要内容,侦查阶段调查取证权的有无,直接影响辩护律师所发挥的辩护作用,也影响着控辩双方证据实力的强弱。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的历史就是辩护权不断扩大的历史。辩护权发展的核心在于辩护人介入刑事诉讼程度的不断深入以及辩护权的不断完善。公安机关需要正确理解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法律地位及会见通信权、讯问在场权、调查取证权等诉讼权利。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主要是帮助犯罪嫌疑人行使辩护权并监督制约侦查机关的活动,维护犯罪嫌疑人的人权。  相似文献   

18.
刑事司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重要机制,在刑事司法领域,从国家追究犯罪的效果这个角度来看,侦查程序可以看作是整个刑事诉讼的基础。从人权保障的角度来看,刑事被追诉者的各种权利保障在侦查阶段是最薄弱的,所以侦查程序也可以看作是刑事司法人权保障关键。而我国的侦查程序尚未完善,还存在许多不利于人权保障的问题,因此,加强司法监控,完善侦查监督机制,扩大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参与范围和参与权,强化刑事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明确其真正法律意义上的诉讼地位,切实深入贯彻无罪推定原则,将侦查法制化,从而实现刑事司法领域人权的有效保障。  相似文献   

19.
专家辅助人制度应能有效改善我国司法鉴定活动现状,但须切实赋予专家辅助人参与和监督鉴定活动的能力。现行立法下,专家辅助人申请阶段局限于审判阶段,而鉴定活动往往集中在侦查阶段,如此造成专家辅助人无法参与和监督司法鉴定活动的矛盾,极不利于专家辅助人制度效果的发挥。要彻底解决我国"自侦自鉴"模式下带来的鉴定意见不公开、不公正情况的问题,应当从鉴定的源头抓起,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在侦查阶段委托专家辅助人的权利,以达到改善侦查阶段的鉴定活动问题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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