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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审判活动中法官主要是运用三段论推理模式。在确立规则阶段,能动司法应运用于法律漏洞的填补和法律政策的参照;在事实认定阶段,应着重考察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作出判决阶段,应注意对“法官造法”的敏感和对利益平衡的把握。  相似文献   

2.
法律漏洞的认定开辟了在漏洞领域法官造法的道路。认定和填补法律漏洞首先是从法律本身出发,其次才依据整个法律秩序。法律漏洞填补是法律解释的继续,法的续造若在立法者原本的计划、目的范围之内,性质上乃是漏洞填补。法律漏洞填补的方法有类推适用、目的性扩张与限缩以及法律发现;而利益衡量是法律的一种解释方法而非法的续造方法。  相似文献   

3.
文章通过对一个基层法院的实证调查发现,法官的法律推理知识缺乏,有些法官容易把简单的案件运用复杂的法律推理,造成思维的混乱,把握不到判决的正确方向;而有的法官则把复杂的案件简单化,对疑难案件只按照一种单向思维方法思考问题,进行简单的演绎推理,没有考虑其他相应的法律规范或社会价值取向,造成判决的偏差。而文章认为,法律适用的过程就是法律推理的过程,提高司法能力的重要环节就是提高法律推理能力。法官运用法律推理是司法性质决定的、是法治社会要求的、是司法为民要求的、是司法公正要求的。  相似文献   

4.
司法裁量中法官的道德情感不可避免,且可在社会契约理论中寻找到其正当性根据。司法裁量中,法官通过判决所表现出来的道德情感可作为正义冲突时的价值导向,引领公众的生活目标。但司法裁量中法官的道德情感也存在消极性,我们似乎只能寄希望于法官个人素质的提高,以保证法官的道德情感的发挥是在遵守法律规则的前提下运用。  相似文献   

5.
司法公正是司法取得公信力的基础,承载这一基础的则是司法判决。只有被社会认可的司法判决才能宣示司法公正。然而,司法判决必须接受社会生活中的另类规范——情理——的审查,否则将不被认可。法官作为日常生活中的一员,无法回避社会交往中情理的熏陶与约束。而当下社会把法律问题道德化的惯常定势与传统的清官情结,导致司法公正的认同往往取决于法官个体的可信度。判断法官可信度的依据乃是法官日常行为的表现,通过交往,生成法官的信任基础,这种信任被逐渐转嫁至司法判决之上,从而促进并有利于司法公信的生成。  相似文献   

6.
抽象的法律规范与具体的案件事实之间永远存在着沟壑,法律适用才是法律真正生命意义所在。由于种种原因,许多法律条文过于原则、抽象甚至含糊,给法院适用法律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大量司法解释不仅填补了法律漏洞,而且为法官裁判案件提供了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则依据。因此,要从整体协调的角度,正视和反思包括司法解释在内的我国法律适用体系的现状,理顺和重构我国法律适用体系,重塑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实现公正与效率。  相似文献   

7.
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职能分工十分明确,议会独享立法权,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制定法律。但由于英国的法律是随着法官的司法活动而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其普通法和衡平法的表现形式都是法院的司法判决,法律的基本原则都体现在判例之中,通过无数个判例确立一系列法律原则,从而使分散的法院判决,组成一个比较有体系的法律系统。因此,在英国,法官不仅具有司法职能,而且在事实上也具有立法权能。  相似文献   

8.
司法判决书,可以说是法律方法运用的结果体现.目前的司法文书存在着法律论证不足与语用规范缺失的问题.司法判决文书关联着当事人、司法系统,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也对社会大众产生巨大的影响,必须对现存的司法判决文书进行改进.在法律论证方法——逻辑、修辞、商谈的指引下,在法官执业规范而非法律层面上确立逻辑论证的责任;规范语用规范...  相似文献   

9.
民俗习惯的司法功能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站在司法中心主义的立场认识民俗习惯的法源地位,民俗习惯是作为法官法源存在,但是,如何判断民俗习惯的法律属性存在着理论困惑。对此,我们应该对民俗习惯的司法功能在法律和事实两个层面上进行分别分析,在法律层面上,民俗习惯作为“法官法”存在,需要法官从司法判决中对民俗习惯进行法律发现;在事实层面上,民俗习惯作为经验法则或者事实证据存在,法官可以将其作为经验法则进行认定,在民俗习惯合理性存有争议时,可以通过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分配予以解决。可见,民俗习惯司法适用的问题是一个诉讼法或者证据法的问题,而不是一个法律方法论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英国的法律在19世纪中叶以前,主要是习惯法、判例法,它是随着法官的司法活动而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无论是其普通法还是其衡平法,其表现形式都是法院的司法判决,法律的基本原则都存在于判例之中。英国法律的形成和发展,始终离不开法官的活动,法官对英国法律的形成和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法律解释不仅是认识、发现事先规定的法律的意义,而且包含了法官的选择或决断。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在日本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就是如此。判例在某种意义上、某种程度上就是现实的法。而学说促使法官制定现实的法,并为判决的自我正当化提供了更多的"话语"。  相似文献   

12.
《司法过程的性质》一书是卡多佐法律实践与法学理论的结晶,作者对该书进行了仔细的解读,首先提炼出卡多佐划分的三类案件,详细分析了法官判决案件运用的四种方法,并对法官判决第三类案件的立法性质作出了界定。  相似文献   

13.
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正当化,是指通过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而得出的最终结论(判决)能够获得一种法律上的权威,这种法律上的权威能够使得判决被诉讼当事人及社会承认和接受。对司法程序的服从,是法官自由裁量权得以正当化的最重要条件,这与司法活动的过程与性质相关。司法的产生与某种公平观念存在着重要联系,而在司法场域内,当事人的公平观总是对立的,这就需要一种方式,对这种对立的公平观进行消弭。在现代法治语境里,程序是人类目前所能找到的消除这种对立的最好的方法,而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正当性也将依赖于程序而获得。  相似文献   

14.
论法治思想的嬗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治理想的实现具有进化性,法理念是是法治进化的基础,法治要求正义信仰的法理念.法治社会的权威是正义的司法,法官的正义判决使"纸上的法律"成为人们的信仰,而法律工作者的正义信仰是实现法治的保障.  相似文献   

15.
最好的法律也难免存在漏洞。司法实践中法官应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前提下,能动地创造法律规则,以实现法律的价值。本文论述法官造法的一般理论,阐述法官造法的现实意义,界定法官造法的尺度,探讨中国法官造法的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16.
中国城乡差距较大,人们的文化水平高低有别,尤其是法官在面对农村案件当事人时,怎样引导他们正确参与诉讼是值得认真思考之事。司法能动是中国大法治环境下积极倡导的司法理念,这一理念契合了农村基层人民法官处理农村案件时积极引导案件当事人参与诉讼的现状。语言是法律诉讼的媒介,基层法官与当事人沟通的同时,还要掌握语言的深浅,避免不与法律相违背的语言缺陷。农村案件当事人需要法官给予更为直白的诉讼指导,由于司法语言承载着司法公正,司法语言运用成为司法实践中很重要的部分。  相似文献   

17.
刑事裁判文书增强说理性不仅是回应司法改革的现实需要,也是法官运用法治思维判决案件的直接体现,更是树立司法公正之司法权威的必由之路。逻辑清晰的论证与条分缕析的阐述不仅可以增强裁判文书的可接受性,更有利于推动刑法学研究的理论转向。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法官裁判不敢说理与不愿说理的现实困境,要破解判决说理不充分的现实困境:理念上,罪刑法定、罪刑均衡基本原则的重申与引导必不可少;制度上,"繁简分流"与"负责人办案"制度保障不能流于形式;技术上,法律修辞的方法、说理方式多元化与量刑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刑事裁判文书增强说理性不仅是回应司法改革的现实需要,也是法官运用法治思维判决案件的直接体现,更是树立司法公正之司法权威的必由之路。逻辑清晰的论证与条分缕析的阐述不仅可以增强裁判文书的可接受性,更有利于推动刑法学研究的理论转向。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法官裁判不敢说理与不愿说理的现实困境,要破解判决说理不充分的现实困境:理念上,罪刑法定、罪刑均衡基本原则的重申与引导必不可少;制度上,"繁简分流"与"负责人办案"制度保障不能流于形式;技术上,法律修辞的方法、说理方式多元化与量刑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论司法能动     
司法能动赋予法官在法律存在漏洞或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创制规则的权力。当代中国的法官应当发挥司法能动性,在裁决过程中充分考虑法律、道德、政策、经济等多种因素,使司法裁决等司法活动,更加符合理性,更加符合法律精神。司法能动的发挥应当遵循一定的规则和限制,而不是纯粹的极端司法能动主义。  相似文献   

20.
罪刑法定要求法律只能适用于制定之后的行为,由于存在立法者能力的限制与预后困难等情况,导致法律必然具有不完满性,即存在漏洞。如何对待这种不完满性,存在着多种选择,而司法者通过超法规解释予以补足的方式被一些国家适用。我国是否也可以通过超法规解释的方式弥补法律的漏洞?文章提出,超法规的刑法解释在不妨碍刑法运行安全的前提下才具有合理性。由于中国的法院解释法律而不是法官解释法律的解释模式,不充分说理的判决模式,法官素质导致的法官解释法律的能力,国家的法治传统缺失等方面原因,导致中国如果允许法院具有超法规解释法律或者立法的权力,就有导致法运行安全性难于保证之虞,而法的安全应当是我国现阶段最重要的价值。因此,中国现阶段承认超法规的刑法解释不具有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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