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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1 毫秒
1.
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的私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由于公众人物的特殊性,为了满足相时重要的公共利益,必然要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行使给予一定的限制,但是,公众人物隐私权并非被完全剥夺,在公共利益和新闻价值之外,应该获得一定的保护.  相似文献   

2.
自然人的隐私权依法应受保护。公众人物因其事业与社会和大众的关系密切,基于公共利益、新闻价值或公众的合理兴趣,有必要对其隐私权进行适度限制。但是,在对公众人物隐私权进行限制的同时,也应对其进行必要的保护。公众人物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其私生活不受监听监视,公众人物享有通信秘密和自由,公众人物夫妻两性生活不受他人干扰或调查,公众人物有权享受与公众的合理兴趣完全无关的纯粹个人私事的秘密或安宁。  相似文献   

3.
信息网络时代,人们获取信息的欲望空前膨胀,由此而引发公民知情权与公众人物隐私权之间的冲突接连不断。科学界定公民知情权,舆论监督权与公众人物隐私权之间的界限,进而对公众人物隐私权进行合理的限制和保护,成为当前立法的必要。  相似文献   

4.
罪犯隐私权的狱内冲突主要体现为罪犯隐私权与行刑权和他犯权利的冲突。罪犯隐私权限制的标准是公共利益,构成对罪犯隐私权限制的公共利益应当符合预防狱内犯罪、维护监内正常改造秩序、实现执法公正、提高改造质量和避免罪犯群体性危难等特定行刑目的。在严格限制罪犯隐私权的同时,也要加强对罪犯隐私权的保护,其主要路径是加强对罪犯隐私权的...  相似文献   

5.
试论公众人物的隐私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众人物隐私权一般情况下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但公众人物作为公民当中的特殊群体,其隐私权亦应受到限制.文章首先对公众人物作出界定,然后对其限制的深层次原因分析,认为还是出于利益平衡的考虑.但这种限制也不是绝对的,对那些纯粹的个人事务,法律应给予与普通公民同等的保护.  相似文献   

6.
学界对娱乐明星在公共场域中的隐私权存有争议,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公共场域中娱乐明星能否享有隐私权;二是公共场域中娱乐明星隐私的界限是什么.争议的出现,概因对于娱乐明星是否属于公众人物的范畴有不同的认识.根据公众人物这一概念的起源、类型及判断标准,娱乐明星当属公众人物的范畴.在公共场域中,作为公众人物的娱乐明星,其隐私权不是当然受到限制,只有娱乐明星的隐私涉及公共事务,或能引发民众对公共事务的讨论,需要媒体对政府权力监督的时候,其隐私才会受到限制,这是第四权理论下,媒体于公共场域中跟拍娱乐明星隐私不为侵权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7.
论隐私权的边界--以公共信息为标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隐私权是一种重要的具体人格权,体现了社会对人在作为独立个体角色时的尊重。但是人不可能总游离于社会角色以外,自然人的隐私和隐私权也有边界。隐私的边界不是自然人的公众人物的社会角色,而是信息的公共性或公益性。以公共利益等原则确定的公共信息来划定隐私权的边界,才能实现独立个体与群体社会的和谐统一。  相似文献   

8.
在隐私权限制方面,娱乐明星应当从公众人物中独立出来,因为娱乐明星和其他的公众人物在知名度来源上有所区别。对于“实力型”娱乐明星来说,其隐私权的限制只能限制在事业方面而不能延伸至别处;对于“眼球型”娱乐明星隐私权的限制既在事业方面,还包括有助于自己出名的那些因素。娱乐明星没有义务为青少年fans做出道德表率,也并非社会中的道德榜样。  相似文献   

9.
《民法典 (草案 )》首次在立法上使用了“公众人物”的概念 ,但在随后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31次会议的审议中即被删除。笔者认为 ,今天的中国已经具备了对“公众人物”进行社会监督的基础和空间。“公众人物”也是人 ,他们也和普通人一样享有宪法和其他法律赋予的一切权利包括隐私权 ,同时又由于他们是“公众人物” ,其权利应该受到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10.
作为一种独立的人格权类型,隐私权保护的隐私有别于生活中的隐私.隐私权保护范围应当从正反两方面加以认识与判断:一方面,隐私权保护的隐私常见于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三种形态,核心为“私”,却并非与公共利益无关,同时也区别于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和身体权;另一方面,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到公共利益的限制,但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使隐私权保护范围难以准确划定,合理期待隐私的适用可以更全面界定隐私权的保护范围.  相似文献   

11.
公众人物名誉、隐私权限制的法律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前,公众人物名誉、隐私权与社会知情权、舆论监督权日显冲突,由此而来的名人官司亦日益增多,颇令新闻舆论界困惑。在我国,有关公民的名誉、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法规相对完善,理论探讨成果亦颇多,但有关公众人物名誉、隐私权限制的法律规范很不完善,甚或存在空白。司法界在处理日益增  相似文献   

12.
权利的限制是权利必须付出的代价,也是另一种保护权利的方式。我国隐私权的限制以身份区分原则为基础,学者们就如何完善该原则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然而,以公私身份区分为核心的身份区分原则不仅与隐私权的价值相悖,而且在实际应用中给法官制造了很多难题,更为重要的是其并不符合信息时代发展的需要。本文提出以利益区分原则取代身份区分原则,构建我国的隐私权限制理论。通过对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区分不仅能够消解身份区分所带来的问题,而且能够通过限制的方式助益隐私权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13.
互联网在给人类带来高效和便捷的同时,也使包括公众人物在内所有公民的网络隐私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威胁。我国对公民尤其是公众人物的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基础较弱,在立法上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有必要从具体国情出发,并借鉴国外的先进做法,构建起立法、行政、司法三位一体的网络隐私权保护体系,促进整个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  相似文献   

14.
为节省有限的社会资源,追求福利最大化的社会公平结果,占用受众关注力的公众人物私隐自然少于一般民众,其隐私权的界定范围应在其私隐信息暴露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相等的均衡点处。但大众无可预测的态度反应和心理预期为这一结论提出了操作上的不可行性。因此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无须社会配置以法律上的制度性保护,公众人物可通过媒体、受众反应等信息自由市场竞争的方式维护自己正常的私隐信息,也可通过名誉权同隐私权的衔接,保障自己应有的社会地位。  相似文献   

15.
明确隐私权的客体是完善隐私权理论的基础,也是探寻隐私权保护的第一要务。但立法规范的匮乏、理论研究的欠缺使人们对"隐私"一词莫衷一是。实际上,隐私的本质是信息,私人空间、私人领域等均属信息的载体,其蕴含的信息属于隐私权保护的范畴。隐私具有私人性,但当私人信息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被公共利益吸收,不能成为隐私权的客体。因此,公务员财产、犯罪记录等信息并非隐私。此外,隐私具有秘密性,不愿为人所知的私人信息始得成为隐私权的客体,但何种信息具有秘密性,却具有主观性,缺乏明确的客观标准,对此应采用善良风俗和法益衡量的标准,进行个案分析。  相似文献   

16.
隐私权与知情权关系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隐私权和知情权是公民两项重要权利。处理二者关系,既要重视保护公民隐私权,也要维护大众的知情权。个人隐私权是静态的消极权利,是私权利。大众知情权是动态积极权利,是公权利。当二者发生矛盾冲突时,必须遵循公法优先和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同时兼顾公民个人隐私权。  相似文献   

17.
新闻权与公众人物名誉权的冲突与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众人物基于特殊身份,其名誉权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与一般公民的名誉权具有显著的不同。新闻权与公众人物名誉权的冲突,性质上应当属于公益性权利与私权利的冲突。在司法救济中理应对新闻权予以特别保护。  相似文献   

18.
知情权与隐私权作为现代社会两项重要的权利,它们在实践中经常发生冲突,要解决两者之间的冲突已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解决二者的冲突,应遵循公共利益优先、必要限制兼保护人格尊严和权利协调的基本准则。  相似文献   

19.
隐私权作为当代社会基本人权之一,越来越被世界各国所重视。要维护新闻报道中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尤其是犯罪新闻报道中的隐私权,就必须完善相关的立法,尽快出台《新闻出版法》及《新闻法》,同时要加强媒体自律意识,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相似文献   

20.
作为一种重要的新型风险规制工具,公共警告在实践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运用。然而,政府发布公共警告,在给公众提供风险信息的同时,也可能会给相关利害关系人的生命健康权、隐私权、营业自由、财产权和名誉权等造成负面影响。在公民权利保障意识日益增强的当下,加强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益保障有着较强的实践诉求,它对于减少公共警告的负面作用、规范公共警告权力的行使以及促进公共警告中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保护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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