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自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 ,人们对财产权作为一种人权的问题开始关注 ,近几年来 ,工商联、法学界一再呼吁私有财产权应当成为一项基本人权而写入宪法 ,“不久的将来”这一建言终将变为现实。 2 0 0 3年 1 2月 ,《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明确了对私有财产权的保障。本刊编辑陈立风就此问题与郑州大学法学院的几位师生进行了讨论。他们就“财产权”的涵义、宪法保障私有财产权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我国私有财产权宪法保障的不足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评析了中共中央修宪建议的进步与局限 ,认为如果私有财产权的宪法规范既在总纲中规定 ,也在“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系中规定则更加完美 ;“并给予补偿”可能在理解和适用上会发生歧义 ,故应明确其内涵 ;对私有财产权的征收或征用还需要有相应的法律与之配套 ,并应对征收或者征用的补偿、程序等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2.
我国私有财产权宪法保护的若干问题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姚晓荣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5):91-94
2004年宪法修正案使私有财产权第一次在我国宪法中有了它的地位。但也存在着合法的私有财产的界定,公、私财产宪法地位是否平等,私有财产权的宪法正统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宪法解释加以完善。为了实施2004年宪法保护私有财产权的这一修改,建立我国违宪审查机制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3.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7,(4)
我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私有财产权"确立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引发了"私有财产权"概念的学科分野,从表明财富到表明身份的发展,财产权具有了公法和私法的不同视角。厘定一个概念能够强化学科内制度价值体系的抽象,宪法学视角的"私有财产权"淡化了私有财产权的财富意义,强化了私有财产权的权利抽象。宪法视角的"私有财产权"概念的抽象要反应私有财产权制度的成长历史和现有的制度内涵,并需要基于法律体系层面的全面思考。基于私法和公法视角中的财产权功能的比较,和现有宪法规范的表述,宪法学学科内的私有财产权应该被抽象为具有公法制度表达技术且反应公法权利特征的"公民私有财产权"。 相似文献
4.
我国私有财产权法律保护体系的特点及其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潘小玉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7(3):14-15,43
文章综合我国宪法和各个部门法有关私有财产权保护的规定 ,概括出我国私有财产权法律保护体系五个方面的特点 ,即宪法保护的倾斜性与基本法保护的平等性、宪法保护客体的限定性与基本法保护客体的广泛性、私有财产权权利内容的不断扩展性、私法保护与公法保护的融合性、规范体例的不统一性与不完整性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保护体系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董志武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11)
私有财产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目前大部分国家宪法都将私有财产权保护条款规定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或类似章节中,作为基本人权予以保障.而我国宪法却将之规定在总纲部分,将私有财产权视为基本经济制度来保护,具有政策的宣示性,属于政策性保障模式.通过分析其原因、理论基础以及在现今面临的协调问题,可得出应将私有财产权回归宪法公民基本权利体系来保护的结论. 相似文献
6.
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农民的私有财产,我国宪法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与现行法律限制公民自由处分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相矛盾,也不利于我国经济建设大局和人民居住条件的改善。我国应该完善宪法对这种私有财产权的保护,使得法律限制财产自由更加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7.
赵清林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9,(4):120-125
私有财产权中的"私有"应解为"私人享有"而非"依私法享有",因此,私有财产权既可为私法上权利,亦可为公法上权利.公法上财产权存在的根据在于宪法上私有财产权在行政法上的直接适用和宪法规定在行政法上的具体化.公法上财产权不能由公法规范和公权力主体的义务直接导出,其成立还需要以该公法规范至少同时亦具有保护特定私人财产利益的目的为前提.基于私人在公法上的一般法律地位,公法上财产权可大致区分为消极的公法上财产权和积极的公法上财产权两大类. 相似文献
8.
胡锦光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0(5):51-58
现行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条款的修改反映了我们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认识的深化,这是出于规定经济制度的需要,也是出于对公民的私有财产权的制度保障的需要. 相似文献
9.
俞玲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3):101-102
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问题一直以来为学术界所关注和讨论 ,新的宪法修正案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入宪法 ,顺应了民意 ,并完善了有关公民财产权保障制度。这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 相似文献
10.
谢邦华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3):21-23
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问题一直以来为学术界所关注和讨论,新的宪法修正案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入宪法,顺应了民意,并完善了有关公民财产权保障制度.这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