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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6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明确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在国家赔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无疑是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的一大亮点。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案件在一般情况下适用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此无疑与现代举证责任分配之基本理论相合。同时,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亦考虑到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举证能力之差异,从而加重了特定情形下赔偿义务机关的举证责任。此外,赔偿义务机关举证责任的范围应当扩大到因赔偿义务机关办理案件的程序不完备或因受害人人身自由被限制导致赔偿请求人无法证明的所有事实。  相似文献   

2.
韦飞 《公安理论与实践》2010,20(4):29-31,44
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已经出台,此次修法力度较大,其中新法第17条关于刑事拘留赔偿的问题引起极大关注。与旧法相关规定相比,新法第17条有进步之处,但也存在不足。  相似文献   

3.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条规定,受害人要申请司法赔偿,必须先请求赔偿义务机关确认该机关有违法侵权行为,即违法确认是索赔程序的先行程序。但是,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一个可行的确认程序,使得违法确认成为阻碍公民获得司法赔偿的一道门槛。完善国家赔偿制度,必须修改和健全司法赔偿中的违法确认程序。  相似文献   

4.
赔偿归责原则和赔偿范围及其计算标准,是国家赔偿法的重要内容.正确理解和掌握我国国家赔偿法所确立的赔偿归责原则和赔偿范围,对国家机关和赔偿请求人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关于归责原则我国《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国家赔偿法》确立的归责原则是违法责任原则.从《国家赔偿法》的上述规定分析,违法责任原则具有如下构成要素:第一,国家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这里的国家机关包括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第二,违法是构成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前提.这里的“法”应作广义的理解,包括一切作为国家法律表现形式的规范性文件.第三,违法行为必须是发生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非职权行为,即使违法也不  相似文献   

5.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该修正案从总体上对原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修改。在刑事赔偿制度方面,删除了原国家赔偿法要求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规定,取消国家赔偿的确认程序,完善了刑事赔偿程序和国家赔偿费用支付程序,明确了精神损害赔偿,保障当事人有效得到的赔偿。但《国家赔偿法》仍有需要完善之处,如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标准的确定。  相似文献   

6.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是依法在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的负责刑事和非刑事司法赔偿工作的审判组织.其职责是负责受理和审理赔偿请求人因不服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而提出赔偿请求的司法赔偿案件,并作出相应的赔偿决定.由此可见,赔偿委员会审理司法赔偿案件的程序是决定程序,它是不同于诉讼程序的一种特别程序.对这一特别程序,国家赔偿法未作具体规定.目前,赔偿委员会审理司法赔偿案件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明文规定了赔偿委员会审理案件依法不公开进行,从该规定确定的审理程序看,赔偿委员会审理司法赔偿案件一般采取书面审理方式,而不适用开庭审理方式.这种书面审理方式显然无法全面体现公平、公正的司法原则.如何使司法赔偿案件的审理既能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保护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以及复议机关充分行使权利,又具有司法赔偿案件的特色呢?在司法赔偿决定程序中设置听证程序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最佳方式,笔者就此作以下探讨.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实施是对行政法制建设的一大贡献,它在实体和程序上都有新的发展和完善,特别是注重了对行政管理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的行政相对人权益的维护。本文从三方面作以论述:首先,《行政复议法》增加了行政复议的范围,不仅规定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可申请复查,而且对原有的行政复议范围也规定得更为具体。其次,在行政复议的程序上,从申请复议的期限、方式、手续等方面都作了对行政复议申请人较为宽松的规定。最后,在复议机关审查过程中,允许复议申请人查阅被申请人的有关材料,从而避免了书面复议的弊端,使行政复议趋于公开化,确保了行政复议结果的公正性。此外,复议机关在复议决定中可以依职权责令作出行政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给予复议申请人赔偿,能有效地维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刑事赔偿中的追偿权黎军*王忠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24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向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一)有本法第15条第(4)、(5)项规定情形的;(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循私舞弊、枉法裁判行...  相似文献   

9.
《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侵权的国家赔偿责任后,其与《民法通则》所规定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侵权的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一直困扰着理论与实务界。为顺应行政侵权赔偿的发展趋势,增强对受害人权利的保护,应当在行政侵权国家赔偿优先适用的前提下,允许行政侵权民事责任的补充适用,在修改《国家赔偿法》时应当增设专款对此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10.
司法赔偿程序是否公正合理,直接影响到司法侵权行为受害人所受损害能否得到填补。我国国家赔偿法中规定的司法赔偿程序已经成为公民获得国家赔偿的主要障碍。重构司法赔偿程序,应体现司法赔偿制度的目的,反映程序效率原则的要求,取消前置性的确认程序,将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改造为选择性的协议程序,取消复议程序,保留非诉讼性质的决定程序,通过引入听证程序等对其加以完善,增设赔偿决定执行程序。  相似文献   

11.
国家赔偿法自实施多年来 ,赔偿案件少 ,赔偿数额低 ,获赔困难 ,有失当初立法的良好初衷。文章从立法方面对国家赔偿法存在的弊端作了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2.
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并没有为国家赔偿经费提供有效的立法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国家作为国家赔偿责任主体的法律地位,为公共财政支付国家赔偿金提供法律依据,在公共财政体制下,各级财政对国家赔偿的支出责任应按照产生国家赔偿的公共产品的支出责任划分,同时规定中央财政承担补充责任,对有过错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追偿,遏制国家赔偿金的绝对数量,以减轻国家赔偿的支出负担。但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承担的不是国家赔偿责任,而是对内的组织法上的责任。  相似文献   

13.
《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免责事由,含义是行为人实施了一定违法行为被刑事立案,但经过侦查、审查起诉直至审判阶段,最终未被判决有罪的,对于因刑事追诉需要而予以先行羁押的.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有权对公安机关的撤案理由做实质审查,而不应简单以其载明理由作为赔偿与否的依据.  相似文献   

14.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了国家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这是国家赔偿制度的重大突破。但精神损害赔偿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制度问题,它关系到我国对人格尊严等人格权的重视程度与保护力度,其根本实现依赖于国民关系观念的彻底转变和以人为本核心理念的确立。分析精神损害赔偿的思想观念基础,以确立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正确理念,从而避免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空转"的命运,保障其理性实践,使得《国家赔偿法》真正成为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保障,实践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最终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15.
评析《国家赔偿法》"缺陷"之缺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一些学者提出的《国家赔偿法》有四大缺陷,所以产生了要将其修改的观点。本文认为,国家赔偿的范围窄是其特点决定的;赔偿标准低是世界各国的通例,提高赔偿标准并不可取;我们找不到更优的赔偿程序;本来就不存在没有漏洞的赔偿费用支付方式。修改《国家赔偿法》的时机并不成熟。  相似文献   

16.
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是法院审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主要依据,但上述法律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伴随国务院《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布施行,涉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将大量涌入法院,使法院在审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面临诸多新问题。规则之失下,应积极探索司法裁判、行政执行的裁执分离模式,细化合法性及合理性审查标准,妥善处理违法建筑强拆案件,积极应对新规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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