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盗窃、贬损骨灰行为被刑法规定为犯罪,具有深厚的立法背景与极为重要的意义。当然因历史局限的缘故,也存在有待完善之处。通过探讨盗窃、贬损骨灰入罪的立法背景、实质意义与历史局限,研究盗窃、贬损骨灰入罪的正当性与合理性,罪刑法定原则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贯彻性,刑事立法的科学性和犯罪圈设置的合理化。  相似文献   

2.
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后留下的制度空白亟须填补。从正当性和可行性两个角度来看,行政化、刑事化双重处理的方案是劳教废除后较好的制度选择。同时,刑法的介入必须遵循谦抑性原则,只有《治安管理处罚法》无法规制的行为,才应纳入《刑法》的范围之内。刑法应以司法上的犯罪化的方式进行扩张,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降低部分犯罪的入罪门槛。  相似文献   

3.
在刑事立法的进程中,醉酒型危险驾驶行为入刑是典型的抽象危险犯作为刑法理论对风险社会的积极回应。虽然抽象危险犯立法式的工具化特征契合防控因醉驾而引起的交通风险的现实需要,但对其拓宽刑法打击半径,扩张犯罪的界限仍然要保持警惕。因此,应从入罪限缩及出罪扩张二元机制进行限制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扩张范围,以此保持刑事司法的谦抑性品格。  相似文献   

4.
“轻罪”系法定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随着轻微犯罪的案件数量及比例逐渐升高,刑法修正案所体现的“轻罪化”特征愈发明显。轻罪刑事政策实现了对传统重刑主义的扭转,罪刑设置从“厉而不严”转变为“严而不厉”,刑罚功能从以威慑警示为主转变为以教育引导为主。轻罪刑事立法可以避免动辄适用重罪、弥补法律规范空白、塑造民众的规则意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刑事立法举措。《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3个最高刑为1年有期徒刑的轻罪,妨害安全驾驶罪避免了轻罪重判,危险作业罪具有积极预防的效果,高空抛物罪补充了民法救济的不足。未来轻罪刑事立法应考虑到危害行为的类型化,以法益保护目的为指引,总结和预见犯罪规律以建立类型;注重与刑法谦抑性的调和,严格把控罪与非罪的界限;把握预防刑法中“危险”的限度,只有达到“重大”程度的法益侵害危险行为才能为预防刑法所规制。  相似文献   

5.
刑事立法活性化概念的提出,使人们对因犯罪圈扩大而可能侵犯公民权利的现状感到担忧,因而有学者以刑法的谦抑性为由反对刑事立法活性化。倘若对谦抑性作文义解释,谦抑性就会被理解为只是一味地限缩,这显然是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相矛盾的,实际上也曲解了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初衷。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同时有效地保障公民的权利,我们需要对谦抑性作合乎逻辑的目的解释,这样一来,刑事立法活性化与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关系也就需要被重新理解。当今刑法谦抑性的内容应当由"抑制处罚"转变为"合理处罚"。谦抑性的核心在"谦"而不在"抑"。刑事立法的关键在于理性立法、合理入罪、适当处罚。  相似文献   

6.
刑事立法活性化概念的提出,使人们对因犯罪圈扩大而可能侵犯公民权利的现状感到担忧,因而有学者以刑法的谦抑性为由反对刑事立法活性化。倘若对谦抑性作文义解释,谦抑性就会被理解为只是一味地限缩,这显然是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相矛盾的,实际上也曲解了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初衷。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同时有效地保障公民的权利,我们需要对谦抑性作合乎逻辑的目的解释,这样一来,刑事立法活性化与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关系也就需要被重新理解。当今刑法谦抑性的内容应当由"抑制处罚"转变为"合理处罚"。谦抑性的核心在"谦"而不在"抑"。刑事立法的关键在于理性立法、合理入罪、适当处罚。  相似文献   

7.
从立法上看,我国《刑法》规制内幕交易犯罪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入罪标准过低,入罪情节的认定存在模糊性与随意性;刑罚力度较轻,法定刑种和刑度不协调、不完善,有效性不足;程序法与实体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导致对内幕交易犯罪打击不力。因此,需要从立法层面完善我国内幕交易犯罪的《刑法》规制,即法定入罪标准与实践追诉标准的协调、统一;严密刑事法网,缝补法律漏洞,夯实司法实践的规范依据;进一步完善刑罚制度,引入资格刑,增强惩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无缝、立体、顺畅衔接。  相似文献   

8.
我国金融犯罪刑事立法政策基本合理,主要表现为:犯罪圈扩大;合理的非犯罪化或从轻化;保持经济、行政法规的衔接与协调;入罪标准科学化。但也存在一定局限,主要表现为:刑罚处罚趋向加重;缺乏超前和预见性;部分罪名修改缺乏一体性考虑。建议在未来金融刑法立法上。谨慎保持扩大犯罪圈的趋势;改变立法的重刑结构;注重立法的科学性原则。  相似文献   

9.
微罪入刑不仅是劳动教养废止后司法分流的客观需要,更体现着学者们对我国刑法体系变革的深层次追求。其必要性在于促使刑法体系向严而不厉的模式转变。然而,一来刑法体系变革问题本身存在争议,二来这种研究也容易忽略具体行为犯罪化的实际需要。因此,不妨把研究视角放在具体行为微罪化的现实需要上来,从具体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变化和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两个方面来考察其入刑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0.
《刑法修正案(十一)》在不改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基本罪状的情况下,通过调整两罪的刑罚结构加大非法集资犯罪的惩处力度,主要体现在自由刑的加重化和罚金刑的无限化两个方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幅度由原先的两档增加至三档,法定最高刑随之提高,应急性立法色彩浓厚,且不利于民营经济的保护和发展。刑事立法应当关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集资用途,适当提高该罪的入罪门槛以限制其认定范围。修正案在提高集资诈骗罪法定最低刑的同时,将原先的三档量刑幅度合并为两档,重刑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不仅导致集资诈骗罪与其他类似犯罪在法定刑设置上不相协调,而且打破了集资诈骗罪刑罚结构本身的内在均衡。无限额罚金刑存在诸多弊端,参照倍比罚金刑的设置规则制定司法解释予以指导具有现实合理性。  相似文献   

11.
犯罪化是近年来刑事立法的一个显著特点,其正当性在于,它是风险社会中自由和秩序价值冲突选择的结果,是风险社会中实现刑法保护和保障功能的重要途径,体现了风险社会中预防为主的刑法目的,是完善我国刑法结构的必然选择,是立足于我国国情的理性选择,并且有助于培养公民的规范意识。但犯罪化并不排斥个罪的非犯罪化,在犯罪化的同时,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应有度的限制,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和罪刑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12.
借鉴两大法系代表国家的刑法典关于隐私相关权利的保护制度,我国刑法第四章"侵害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应在现有条款基础上增加"非法窃听或监视罪"、"侵犯私人计算机数据信息罪"两个罪名,并对相关个罪进行整合,形成刑事立法上的"侵害隐私相关权利的犯罪"体系。从立法现状、立法土壤、伦理基础和刑法效益四个方面可以论证我国建立隐私相关权利刑事保护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13.
《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改革的推动意义自不容否认,但7处缺憾的存在却使得《刑法修正案(八)》略显粗糙:以刑法修正案消融刑事立法解释的非法性;以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总则的合宪性质疑;引入治安管理处罚措施;对未成年犯的过度轻刑化待遇;取消死刑罪名、死缓限制减刑导致刑罚体系结构不谐:社区矫正“尴尬入刑”:危驾入刑有违刑法谦抑性。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我国的洗钱犯罪日益严重化,新刑法对此也作出了反应,专门规定了洗钱罪,但该罪的刑事立法规定存在着主观方面、上游犯罪、刑事责任不足等诸多问题,致使其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作为世界上最早制定反洗钱刑事立法的国家,美国在打击和预防洗钱犯罪的刑事立法方面的经验极具借鉴价值.笔者对中美两国在洗钱犯罪方面的刑事立法进行对比性探讨,重新审视我国的洗钱犯罪的刑事立法不足并对此提出若干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5.
在刑事立法与司法层面,刑法的调控范围不能受"事件性立法"与"政策性立法"的方法论左右,亦不能贯彻立基于西方个人主义法益论之上的非犯罪化思潮,我国当前的司法体制改革与传统文化观念不允许照搬这种非犯罪化观念。由我国的关系共同体之社会结构决定了在刑事立法层面,刑法的调控范围应以维护共同体之存续为界限,这延伸出一种内在论的有限犯罪化;在刑事司法层面,刑法的调控范围应以关系共同体之自我修复为界限,这决定了在刑事司法层面,应贯彻以恢复性司法为中心的有限非犯罪化思想。  相似文献   

16.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我国刑法所确认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在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本文分别从"所犯罪行"与"刑事责任"两个角度阐述了与"刑罚轻重"相适应问题,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立法体现和对司法实践的指导意义上,提出并论证了以刑事责任为纽带,重新确立"罪--责--刑"三者的均衡关系的体制.  相似文献   

17.
微罪是根据犯罪分层理论提出的区别于重罪、轻罪的犯罪类型。结合我国刑法结构与犯罪情势,将微罪界定为“可处拘役或拘役以下之刑的犯罪”较为适宜。微罪立法可限制行政权、预防犯罪、保护社会,提升我国犯罪治理司法化程度。未来应扩充微罪立法,优化立法技术,完善处遇措施;同时注重程序从简从快,加强出罪出刑,建立犯罪封存制度,通过各方并进、协同联动,提升微罪治理的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相似文献   

18.
刑法规制范围的实质扩张才是犯罪化。预防刑法立法扩张并不意味着新法益的创设,而是通过刑法的早期介入实现对法益的前置化保护。预防刑法不是风险理论的特有产物,但是,风险理论在强调对风险的防控上与预防刑法具有一致性。刑法保障人权和维护安全的双重面向应并重,预防刑法正是刑法安全价值的体现。预防刑法自身存在的法治危机如象征性立法、情绪化立法、一罪二罚等风险值得警惕,但不应过度放大。预防刑法的立法扩张应向法益中心主义复归、且不能突破罪责原则。与此同时,在我国行政违法与刑事违法二元违法体系的立法模式下,预防刑法的立法边界应充分考虑与行政违法的界限及轻微犯罪分流、出罪机制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19.
立法的首要追求是正当性,只有具备正当性的立法,才有资格称得上是良法。那么对犯罪人有生杀予夺大权的刑法,其设立必然追求正当性。刑事立法的正当性依据主要有:刑事立法正当性的基础是刑事立法权源和立法程序的正当,刑事立法正当性的保障在于排除政策因素对立法的作用,刑事立法正当性的根本在于目的正当。而刑事立法目的正当又表现为:刑法对生命安全等合法权益的保护多于报应;刑法应顺应伦理且引导民意;刑罚效果不可偏离立法初衷,坚持罪刑适应;刑法应限制国家权力,闪耀人道主义光辉。  相似文献   

20.
新型毒品指主要依靠化学合成的毒品。新型毒品犯罪即指以新型毒品为犯罪对象的毒品犯罪行为。我国新型毒品犯罪具有生产消费本土化、涉案人员高知化和消费群体白领化的特征。我国刑事立法及司法应当:在对制毒技术和制毒原料的刑法管制上,严格限制相关犯罪认定的标准,防止过度入罪;严格监管含有精神药物的处方药,在刑法上设立"非法出具处方罪"和"非法提供处方药罪";创新与探索戒毒领域的制度,而不是匆忙地将吸毒行为犯罪化,以更好地规制新型毒品犯罪。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