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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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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刑法抗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鉴于日趋严重的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严峻态势 ,重视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刑法抗制在当前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我国刑法关于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罪刑规范 ,分别规定于刑法典分则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罪两节。本文着重对上述犯罪司法认定中的疑难争议问题作了探讨 ,主要包括 :特定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中“明知”的判定 ;“销售金额”的理解及认定 ;注册商标犯罪认定中的问题 ;侵犯著作权罪认定中的问题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中的共犯和罪数问题  相似文献   

2.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竞合所涉及的罪数形态问题,主要存在“法条竞合论”、“想象竞合犯论”、“牵连犯论”以及“实质数罪论”等几种观点。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竞合的场合,存在“一个行为”和“两个行为”的情形。这对罪数形态的判断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在“一个行为”的场合,即行为人在生产伪劣商品的过程中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在生产伪劣商品的过程中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后又销售该商品的,成立想象竞合犯;在“两个行为”的场合,即行为人在他人生产的伪劣商品上假冒注册商标后销售该商品的,成立牵连犯。根据罪数理论通说,对想象竞合犯和牵连犯都应予以从一重罪处断。  相似文献   

3.
“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成立要件。生产了伪劣商品,只要未实际销售达5万元以上,无论生产价额多大,都不成立犯罪。相关司法解释是对立法的误读。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设置为抽象危险犯模式,不具有合理性;司法解释关于医疗机构购买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构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规定,有违对向犯的一般原理,应予废除。  相似文献   

4.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包括一般和特定的伪劣产品,但不包括铜矿和建筑工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和特定伪劣商品结果犯中的单纯生产行为不能独立成罪,多环节的销售行为均构成犯罪,但购买行为应当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伪劣医用器材明知而购买并有偿地使用于他人,造成严重危害的,以销售不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是合理的。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十分猖獗,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司法机关在确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时,第一,应将销售金额与危害结果、情节是否严重综合起来加以认定;第二,本案应将生产伪劣商品或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区别开来,不能一概以“销售金额”多少来作为定案的唯一标准,关键要看其行为对社会是否具有危害性.对于产生者,应该是以查获的伪劣商品数的价值来定案.由于制假者隐瞒证据、消费者法律意识淡薄和贪图便宜,查处工作延误战机,不能收集到有利证据等,致使违法者逃避了本应该受到刑事法律的制裁.对此,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相似文献   

6.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客观行为包括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其行为对象是伪劣产品。实践中,正确认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客观行为、行为对象以及销售金额是认定本罪的关键。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第140条、146条和149条中的“产品”一词应改为“商品”,第140条和149条的罪名应确定为“生产、销售普通伪劣商品罪”。某些建设工程应纳入“伪劣产品”的范围,但需要在刑法第137条和第140条的法定刑之间进行平衡,即应加重前者的法定刑。如果只是单纯地假冒,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不同情况,或者只给予行政制裁,或者按假冒注册商标罪等犯罪论处。此外,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还涉及到未遂形态、销售金额以及与相关条文的关系等问题。  相似文献   

8.
当前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办理中,管辖权、销售金额与货值金额认定、配套行政法规的建立与执法等方面存在种种问题。应通过统一犯罪认定标准,赋予公安机关更大管辖权;按市场价统一“销售金额”;建立和完善相关行政法规,统一检测标准;以及执法机关加大履责力度,打假打劣并举等措施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9.
生产、销售假药罪犯罪构成研究及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了药品监督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了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认定,应采纳一般标准说;本罪的罪过形式既有直接故意,也有间接故意,还有过失,是混合形式的罪过;本罪的罪名应由“生产、销售假药罪”改为“销售假药罪”;在刑罚处罚中,应当引入资格刑,完善刑罚体系。  相似文献   

10.
从规范层面看,刑法谦抑要求刑法经济;在应用层面,规制经济犯罪又要求贯彻刑法经济。《刑法修正案(八)》降低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入罪标准,扩大了犯罪圈.使其由危险犯转变为行为犯。成为行为犯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行为与其结果的空间分离使其理论依据更加坚实。程序认定的便捷使其适用更加经济,但是,为了使生产、销售假药罪更全面地符合刑法经济.需要进一步明确该罪的犯罪情节。值得注意的是,基于刑罚必要性的视角。生产、销售假药罪犯罪圈的扩大并不必然符合刑法经济。同时,作为行为犯的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衔接过程过于烦琐。从刑法经济的角度出发,解决这两个罪行的衔接问题还要探寻新的路径。  相似文献   

11.
职务是构成职务犯罪的前提和基础,对其内涵的理解是界定职务犯罪概念的关键。职务犯罪的复杂性使其极易与许多相关的犯罪混淆。本文从职务犯罪概念的界定入手,分别探讨了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白领犯罪、法人犯罪的联系和区别,目的是为了对职务犯罪准确定性,准确量刑。  相似文献   

12.
非典型性犯罪是一种不同于传统犯罪模式的犯罪,既不等同于变态犯罪,也不单纯是所谓的新型犯罪。作为一种尚未被人们所熟知的犯罪类型,其最显著的特点在于犯罪人所实施的整个犯罪过程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犯罪学家、刑法学家所熟悉的犯罪架构。非典型性犯罪的形成原因与传统犯罪存在较大差异,其分类方式亦有所不同,在审判应用及犯罪预防上都需建立新的理论模版,强调从个案入手。  相似文献   

13.
犯罪防控的关键是掌握犯罪征兆信息,并利用对征兆信息的超前预判来实现及时预警,以有效扼制犯罪和减少犯罪危害。防控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研究犯罪规律、挖掘犯罪原因、掌控犯罪重点和感知征兆信息来提高防控犯罪的效率,促进公安临战处置机制与现代警务发展模式的无缝对接。  相似文献   

14.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与(狭义)共犯形态所具有的是否就是所谓修正的犯罪构成,一直是中国刑法学中存在争议的问题.立于刑事责任与犯罪构成的关系、犯罪形态与犯罪成立的关系以及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与(狭义)共犯形态的社会危害性或法益侵害性,则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与(狭义)共犯形态所具有的仍是完整的犯罪构成.进而,犯罪构成与犯罪形态的关系便可得到进一步的揭示:犯罪构成是犯罪形态的“筋骨”,而犯罪形态则是犯罪构成的“载体”.至于特殊犯罪形态的构成条件问题,似可形成其他具有针对性的刑法学概念.  相似文献   

15.
有组织犯罪系统的演化分成“犯罪增长”和“犯罪发展”两个层次。有组织犯罪群体的“犯罪发展”维的演化规律是成S型曲线的稳定态发展趋势;而有组织犯罪群体的“犯罪发展”维的演化规律是由涨落不断打破原有的稳定态,向高一级稳定态进化,形成具有更高一级能量的群体,同时群体数量趋向更高一级的饱和度发展。现行法律对有组织犯罪所实施打击的政策是主观上把有组织犯罪系统的演化等同于有组织犯罪的“犯罪增长”,这种忽略了“犯罪发展”一维的思想观念造成了对有组织犯罪在立法和司法打击上的不利。  相似文献   

16.
城市社区与犯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城市化是国家工业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是文明的标志,但同时也带来严重的负面效应棗城市社区犯罪。本文界定了城市社区犯罪的概念,从城市社区人口与犯罪、城市社区环境与犯罪、城市社区文化与犯罪、城市社区组织结构与犯罪、城市社区社会控制与犯罪五个方面研究城市社区与犯罪的关系,以期为控制和预防城市社区犯罪提供帮助和建议。  相似文献   

17.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存在密切关系,但我国学者在研究财产犯罪时,却忽视了上述的关系,以致于在论述财产犯罪客体时大多认为财产犯罪侵犯了财物的所有权或占有权,而论述犯罪对象时却将不能体现所有权或占有权的财产利益等涵盖其中,造成了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冲突.因此,研究当前我国刑法中财产犯罪对象和客体的冲突现状,提出二者协调的意见对于研究财产犯罪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8.
共同犯罪以主观意思联络为纽带,是区别于同时犯罪之关键。片面共同正犯违背共同犯罪的本质,从学理上突破了共同犯罪故意的界限和标准,同时违反共同犯罪人之间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归责原则;片面教唆犯是被教唆者没有意识到教唆者的教唆故意而产生了犯罪意思,即使引入片面教唆犯也难以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且与我国关于教唆犯的基本概念相悖;片面帮助犯的提出是为了满足司法工作的实际要求,但片面帮助犯理论依然没有恰如其分地解决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且我国从犯概念中还包括次要的实行犯。  相似文献   

19.
威胁政治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幸福的黑恶势力犯罪非常猖獗。控制理论认为,黑恶势力犯罪可以归结为合法社会控制力量的削弱,尤其是非正式社会控制力量的弱化,以及罪犯在家庭教育缺失情况下导致的低自我控制能力。理性选择理论认为,黑恶势力犯罪是犯罪分子基于犯罪收益与犯罪成本对比关系的理性选择。控制理论对黑恶势力犯罪防治的启示是强化合法社会控制力量,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强化基础素质教育,矫正低自我控制能力。理性选择理论的启示则是加强"犯罪预防环境设计",提升黑恶势力犯罪成本和提高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防范意识,构筑起心理栅栏。  相似文献   

20.
互联网的发展给现代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也造就了网络犯罪不同于传统犯罪的特征。网络犯罪日益蔓延,对社会产生的危害也越来越广、越来越深。网络犯罪的出现是由诸多原因导致的,只有全面分析产生网络犯罪的诱因,我们才能更好地制定和实行防控对策,切实到位地减少以至消除网络犯罪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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