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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6 毫秒
1.
现有担保法律规范确认了抵押权对抵押物保险金的物上代位效力,但我国现行的物上代位制度以法定抵押权的法律构成为基点,设定了通过法院财产保全程序实现物上代位的途径,该制度设置缺陷明显;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的制度设置应以公平基础上实现安全、高效、便捷之价值目标为立法取向,以法定债权质作为物上代位的法律构成,使抵押权人享有对抵押物保险金的直接请求权,从而使物上代位效力对保险金给付义务人也具有约束力,使抵押权物上代位效力的实现能真正得到保障。物权法(草案)中担保物权物上代位制度的设置,并未解决原制度构架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建议立法中明确抵押权人对代位物的直接请求权和代位物给付义务人的相关义务,并对担保物权其他相关法律规范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
在民法物权法制度中,物权权利人是所有权人和所有人以外的享有不完全物权的他物权人。当物权权利人行使权利受到妨碍时,就享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这就是物上请求权,也称物权请求权。一、物上请求权的产生及立法例(一)物上请求权的产生物权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对物进行直接管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物权作为绝对权和对在权,具有排斥第三人的权能。所谓的物权的保护,就是依法把物权排斥他人干涉的权能具体化,赋予物权权利人各种物权请求权,以此消除权利人对物权的享有和行使所受到可能受到的妨…  相似文献   

3.
增担保请求权是在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况下,抵押权人所享有的保全抵押权的一种权利;增担保请求权只能通过诉讼外请求的方式行使,增担保的种类包括保证、抵押权、质权;增担保请求权与物上代位权发生竞合时,抵押权人得择一行使;在增担保请求权不能实现时,抵押权人得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我国应当在现有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增担保请求权制度.  相似文献   

4.
人要生存和发展,必须要有特定的财产供其消费和生产。对于人和物的关系,法律所要做的首先是肯定人对物的所有状态,同时赋予人有对物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妨害的权利,这就是物权请求权制度最基本的价值取向。物权法赋予物权人对物享有稳定占有的权利和自由发展的空间。安全、平等、效率是物权请求权制度功能性价值的外在彰显,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是物权请求权制度价值的内在底蕴。  相似文献   

5.
物权请求权是以物权为基础的独立请求权.在我国物权法尚未规定取得时效制度的情形下,物权请求权不应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否则将出现一段物权人空有物权之名而无物权之实的虚空权利状态.物权的民法保护应采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并列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6.
拟定中的民法典物权编的编制体例应与《民法总则》相协调,现行《物权法》中的"编"应降级为"章"、"章"降级为"节"。物权编的第一章宜更名为"通则",第二章的内容应并入第一章;第三章的内容除关于物权请求权的规定宜调整到通则部分外,其余规定应予删除。所有权部分除应完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相邻关系的规则外,重点应在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中补充先占、添附、动产取得时效、货币与有价证券所有权的得丧规则等。用益物权部分除适当修改农业用地承包经营权等的规则外,应重点增补居住权、海域使用权、典权等用益物权类型;担保物权部分应完善担保的一般规则,增加担保财产的范围,对流质条款的效力有限开禁;占有部分应增加关于占有的种类、占有的状态推定和权利推定等规则,提高对善意占有人利益保护的力度。  相似文献   

7.
物权请求权发轫于罗马法的诉权,以对物之诉和对人之诉存在于罗马法.尽管物权请求权承继罗马诉权的程序功能,且得诉权之行使方可实现,但是物权请求权非因之而附着于诉权,而是独立于诉权,发展为横跨实体权利与诉讼程序之间的桥梁,为物权的顺利实现提供服务和保障.但物权请求权不附属于物权,也非物权的效力所致,它是异于物权的.在物权存续期间,于一物的同一类型的物权请求权因同质的侵害行为会反复出现,但基于物权请求权的相对性和相对人的变化,此时的物权请求权与彼时的物权请求权并非同质,物权请求权是一种相对独立于物权的请求权.正是基于物权请求权的此等属性,物权请求权才可能成为诉讼时效的客体.  相似文献   

8.
物上担保人实为债务人同债权人建立主债权债务关系的信用风险的承担人,我国担保法赋予了物上担保人在担保物权实现后向债务人的追偿权,但未明确范围;理论界将追偿权仅限于债权人就担保物实现的债权数额。除此之外,追偿权的范围还应包括担保物权实现(担保物变现)时物上担保人所承受的消极损失,这种消极损失的请求权基础是不当得利的返还。  相似文献   

9.
更正登记请求权是真实权利人对登记名义人所享有的,请求其同意更正登记的权利。在债权形式主义立法模式下,真实权利人所享有的更正登记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体系中排除妨害请求权的一种类型。更正登记请求权不适用消灭时效,但相对方因时效取得相应不动产物权时,不得再行使。更正登记请求权受权利失效原则的制约,在相当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足以信赖,该权利不得再行使。更正登记请求权应当合法行使,不得规避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相似文献   

10.
基于物的整体性原理 ,添附取得的客体是添附形成物 ,即合成物、混合物、加工物。从德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 ,添附性质有二 ,一是不动产附合因不存在合成物 ,不发生所有权取得 ,仅发生不动产所有权的扩张 ,二是动产附合、混合、加工发生动产的原始取得。基于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 ,添附的原始取得并非不带任何负担 ,原始取得是不带负担的取得的命题不具有绝对性。因此 ,中国物权法立法时应广泛吸收不同意见  相似文献   

11.
代位求偿权正当化基础是构建保险人代位求偿权制度的基本出发点,已有的理论解释包括防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等。本文认为代位求偿制度其正当化基础可以从损害赔偿原则本身求得,而无需借助民法不当得利。文章以此为基础进一步解析了保险合同代位求偿权的适用范围,以及保险人向第三人主张的赔偿范围和诉讼时效等保险法实践层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公司减损的重要手段,但司法实践中此项权利的行使却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既有实体上的也有程序上的.以海上货物运输险中代位求偿权的行使为例,主要有地域管辖、诉讼时效、追偿对象、权利转让等几个方面的常见问题.给这些问题一个恰切的解决方案和理论论证,对于司法实践将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将保险代位权界定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定移转,保险代位权的法律性质,保险代位权在实践中产生的侵权责任的实现落空问题,保险赔偿机制对侵权损害赔偿机制的影响与实际取代正是由于侵权责任制度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所致。  相似文献   

14.
诉讼时效是对海上保险相关主体影响重大的一项制度,而学者对《海商法》第264条“时效”的定性问题一直存在争议,从诉讼时效的目的功能、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以及整个法律体系的用语等角度分析之后,可以看出该条所述“时效”是指诉讼时效;代位求偿权是维护保险人利益的一项制度,因代位求偿权的特殊性,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一直争议不断.《保险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保险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且从代位求偿权作为法律规定的权利等角度看海上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也应该起算于取得权利时.  相似文献   

15.
新《保险法》加大了对被保险人的权益保护力度,但对代位求偿权保护的规定仍显粗略,导致实践中代位求偿效果差。代位求偿权的法律保护比其行使更为重要,但法律是间接通过对被保险人的规范和制约来实现对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法律保护。目前存在争议的是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责任弃权行为的效力、被保险人提供协助义务的形式及范围、代位求偿权的存在价值。面对未来,我们应构建中国法下的保险代位求偿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6.
随着国际民商事交往的加强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涉外遗嘱继承问题也日益突显出来.涉外遗嘱能力的法律适用需要加以研究和规定.对立遗嘱能力,适用立遗嘱人立遗嘱时的本国法律、住所地法律或者惯常居所地法律;在前三种法律都适用完毕,如果立遗嘱人仍无立遗嘱能力,依照遗产所在地法律有立遗嘱能力的,视为有立遗嘱能力.  相似文献   

17.
传统的财产保险代位求偿权不能适应保险行业的发展,人身保险代位求偿权在国内外立法例和学者争论中找到了适用的空间。本文从损失补偿原则的角度进行研究人身保险适用代位求偿权的正当性。在人身保险三大合同中,人寿保险不适用代位求偿权,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根据具体情况部分适用。  相似文献   

18.
保险代位权的目的在于维护保险人的权益。在不足额保险中,当作为保险事故责任人的第三人的财产不足以同时满足保险人的代位请求权和被保险人未得到补偿部分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时,关于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对第三人的请求权是否有先后顺序的问题,立法上大致存在三种操作模式:被保险人优先原则、保险人优先原则和比例原则。被保险人优先原则存在理论上的缺陷和操作上的不便。比例原则不仅有民商法基本理论的支撑,而且对于维护公平正义以及防止被保险人的投机行为有着重大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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