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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经济刑法立法形式是用于组合并表达关于经济犯罪及其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外在形式、方式。为了科学地表达经济刑法的内容立法,经济刑法立法形式的确立应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正确处理好立法形式与立法内容之间的关系。经济刑法立法选取适宜的形式对于确保其立法内容的科学性、完备性,对于确保经济刑法立法取得良好的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刑法谦抑性既隐含于税收刑法规范形成和适用的始终,也指引着税收刑事立法和司法的内在操作。作为规制税收犯罪的最后一道屏障,现有税收刑法对谦抑性原则的理解和适用存在偏差,主要体现在税收刑法的立法模式、罪名设置、出罪机制、刑罚设定四个方面,不但与刑法谦抑性相违背,更阻碍了刑法谦抑性价值在税收犯罪防控中的实现。对于税收刑法的不足,可以从立法模式的重塑、刑事法网疏密的调节、出罪机制逻辑的完善和刑罚设置的均衡进行完善,使其走出打击和预防税收犯罪的困境。  相似文献   

3.
传统理论认为,刑法性质包括阶级性质和法律性质。目前,法律性质是保障法,但从共时性和历时性看尚难成立,并与刑法谦抑性、超立法原理与刑事立法的区分、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的分离、刑法与刑法规范的界分、刑罚的契约性、自然犯和法定犯的分野、空白罪状属性不合。而刑法的事先性已显端倪。  相似文献   

4.
依照平等适用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刑法应该对男性和女性的性权利都予以保护,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刑法保护的性权利主要是女性的性权利,对男性性权利的保护则不是很具体和明确,因此应该通过完善立法来加强对男性性权利的刑法保护。  相似文献   

5.
性权利作为人身权的重要内容受到法律的保护是中外立法的通例。然而,传统中国以男性为中心的权力架构模式,造成了对权利内涵认识的差异和观念障碍,男性性权利的刑法保护问题始终未引起中国刑事立法的重视。本文分析了男性性自主权成立的合理性根据,论证了对男性性自主权实施刑法保护的必要性,并以国外刑事立法规范为考察基点,探讨了男性性自主权侵害行为的犯罪化类型,还对中国刑法的保护机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6.
本文在考察1997年刑法修订以来刑法改进模式的基础上,对修正案与单行刑法修法模式进行比较分析,认为修正案是今后我国局部修订刑法的唯一模式.同时对刑法改进的内容进行评析,认为刑法改进之失在放弃立法定义权、对罪名体系缺乏通盘性考虑、刑法改进突破刑法总则性原则.检讨立法得失,研究如何改进立法技术,即法言法语与刑法改进语词规范化;"增删法"之后的援引问题;刑法修正案的时效与溯及力.  相似文献   

7.
模式重构与基本评价——关于刑法改进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在考察 1997年刑法修订以来刑法改进模式的基础上 ,对修正案与单行刑法修法模式进行比较分析 ,认为修正案是今后我国局部修订刑法的唯一模式。同时对刑法改进的内容进行评析 ,认为刑法改进之失在 :放弃立法定义权、对罪名体系缺乏通盘性考虑、刑法改进突破刑法总则性原则。检讨立法得失 ,研究如何改进立法技术 ,即 :法言法语与刑法改进语词规范化 ;“增删法”之后的援引问题 ;刑法修正案的时效与溯及力  相似文献   

8.
依照平等适用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刑法应该对男性和女性的性权利都予以保护, 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对男性性权利的保护则不是很具体和明确。因此应该通过完善立法来加强对男性性权利的刑法保护。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立法史无疑肇始于1949年,但建国后的30年并无一部完整的刑法典。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出台首部刑法典——79刑法典,实现了刑事法典的从无到有。此后40年间,又出台了97刑法典并相继公布了十个刑法修正案,从法制到法治,刑事法律不断完善。在这一进程中,我国刑法立法逐步确立并完善了罪刑法定原则、人权保障原则和谦抑性原则,为今后刑法立法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而十九大的胜利召开为完善我国刑法立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刑法立法进行完善,将成为今后刑法立法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法虽引入了现代刑法平等理念并以法条加以确立,但平等原则事实上是缺位的。原因是刑法于立法之初便对个人价值忽视,且出于维护道德之需要,将部分道德观念"烙入"刑法;立法之初坚持的是形式平等而非实质平等,此终致平等原则之缺位。若需填补刑法中平等原则之缺位,需于立法之初坚持刑法之谦抑性,摒弃以道德中心的刑法规制观,以人之需求为立法导向,并以机会平等为立法追求。  相似文献   

11.
刑事立法活性化概念的提出,使人们对因犯罪圈扩大而可能侵犯公民权利的现状感到担忧,因而有学者以刑法的谦抑性为由反对刑事立法活性化。倘若对谦抑性作文义解释,谦抑性就会被理解为只是一味地限缩,这显然是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相矛盾的,实际上也曲解了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初衷。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同时有效地保障公民的权利,我们需要对谦抑性作合乎逻辑的目的解释,这样一来,刑事立法活性化与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关系也就需要被重新理解。当今刑法谦抑性的内容应当由"抑制处罚"转变为"合理处罚"。谦抑性的核心在"谦"而不在"抑"。刑事立法的关键在于理性立法、合理入罪、适当处罚。  相似文献   

12.
从我国现行刑法实际情况来看,女性性权利得到了相对完善的保护,而我国男性公民性权利的保护处于十分不利的境况,甚至出现了法律的真空。本文以我国和世界主要国家关于男性性权利的刑事立法的比较和平等适用的刑法基本原则,说明我国刑法对于男性性权利保护的滞后性,阐述了对男性性权利保护的必要性,并对我国刑法关于男性性权利保护亟待完善的现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设想。  相似文献   

13.
传染病防治犯罪的刑法治理同风险社会理论天然具有契合性,但近年来处于刑法立法相对消极化的状态。将我国社会系统的转型同刑法观的流变相结合进行研究,发现传染病防治犯罪既存在传统刑法观遗留的立法理念错位、类型化不足等缺陷,也存在风险刑法观下立法模式合理性存疑。因此,必须立足于复调式的社会结构,对传染病防治犯罪的立法理念、立法思维、立法模式等问题进行回应,同时划定其风险社会语境下的立法扩张边界。  相似文献   

14.
回应性刑法修正是对刑法适用中已经发生、暴露或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回应,而这样的问题往往具有有限性,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刑法修正解决问题的有限性;回应性刑法修正很大程度上具有处理刑法适用问题的应急性,这就会导致解决问题的不彻底性。不但如此,回应性刑法修正还带来了刑法立法的协调性不足、社会治理对刑法的依赖性越来越强、象征性立法明显增多等关涉刑法公正、谦抑或效益的问题。因此,未来的刑法修正不能只有回应性,还应具有足够的前瞻性,应形成回应有度、前瞻充分的格局。  相似文献   

15.
刑法谦抑性不仅是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而且还指导着刑事司法,无论在刑事立法的制定、刑事司法的运作方面,还是在刑事解释的维护方面。刑法谦抑性宜与罪刑法定、罪刑均衡等刑法原则相并列而视为刑法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6.
刑事立法活性化概念的提出,使人们对因犯罪圈扩大而可能侵犯公民权利的现状感到担忧,因而有学者以刑法的谦抑性为由反对刑事立法活性化。倘若对谦抑性作文义解释,谦抑性就会被理解为只是一味地限缩,这显然是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相矛盾的,实际上也曲解了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初衷。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同时有效地保障公民的权利,我们需要对谦抑性作合乎逻辑的目的解释,这样一来,刑事立法活性化与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关系也就需要被重新理解。当今刑法谦抑性的内容应当由"抑制处罚"转变为"合理处罚"。谦抑性的核心在"谦"而不在"抑"。刑事立法的关键在于理性立法、合理入罪、适当处罚。  相似文献   

17.
《网络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对刑法产生倒逼效应,促使刑法须更加明确,要求刑法更加注重衔接性。针对刑法有关网络安全犯罪规定的相关问题,有必要提倡附属刑法的实质化,以此为出发点构建网络安全刑事立法的科学体系,即要求在符合一定的前提条件下在网络安全法中规定明确的罪状和法定刑,但也要受到刑法典的指导和制约。这既符合宏观立法趋势,也在立法发展和司法实践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相似文献   

18.
刑法立法解释的主体是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不能成为刑法立法解释的有权主体,自治区、省或者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成为刑法立法解释的主体;刑法的解释性条文、特别刑法和刑法修正案中的规定以及对刑法的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不应是刑法立法解释;刑法立法解释与刑法具有同等效力;刑法立法解释有其存在的必要性,目前我国应该加强刑法立法解释,在将来可以适当限制刑法立法解释.  相似文献   

19.
刑法不是保障法,刑法具有鲜明的"事先法"特征。从罪刑法定的实质侧面看,刑事立法的事先价值判断决定了刑法不是保障法。刑法保障法存在语义误读之嫌,刑法的正义价值要求刑法与其他部门各司其责、平起平坐。我国的犯罪概念的立法模式是"定性+定量",定性和定量分别表明了刑法的"事先性"与"克制性"。刑法的边界是"人类行动的自觉结果",在原初意义上具有"事先性"。  相似文献   

20.
法教义学不仅具有解释法律规范的机能,而且其体系性的思考和精致的理论可以为立法提供指导和检视的作用,在刑事立法呈现逐步扩张趋势、刑法解释渐次转向实质化的背景之下,法教义学的批判和检视机能就显得更为珍贵。《刑法修正(九)》对贪污罪从构成要件、刑罚配置、刑罚裁量以及刑罚适用四个方面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力图完善贪污罪在以往的司法适用中所暴露的问题,此次修改虽然突出了刑事立法的问题意识,但由于其未运用刑法教义学理论作为立法指导,使得修正案条文规范的体系性和理论完备性大打折扣,出现了构成要件设置混乱、刑罚配置丧失预防作用、刑罚适用有违罪刑相适应原则等诸弊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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